各市州农业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省农资市场秩序,保障秋冬种生产顺利进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省开展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
秋冬种是农民用种、用肥、用药的高峰期。做好秋季农资打假工作,对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扎实做好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各项工作。要突出重点,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种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千方百计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肥、放心药,确保秋冬种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二、突出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根据年初制订的农资打假工作方案,针对当前农资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查处禁用农药为重点,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执法年活动。一是要加强禁止使用高毒农药的教育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民宣传农药管理法律法规、高毒农药的禁用规定、高毒农药的重大危害性及典型案例,教育农民远离高毒农药,杜绝恶性中毒事件发生。同时,要加强对农药经营者、使用者在农药安全合理使用方面的法律培训和技术指导。推广应用安全、经济、高效的农药产品,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杜绝在农产品生产基地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增强农民科学、安全用药意识。二是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高毒禁用农药的违法行为。各地农业部门要组织相关管理和执法机构,对辖区内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特别是乡村一级个体农药商贩进行彻底清查,发现甲胺磷等五种高毒禁用农药和毒鼠强的,要坚决予以没收,并依法从严进行处罚。要深入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农药使用情况检查,对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药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三是要建立检打联动机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中检出的高毒违禁农药,要追根溯源,立案查处。四是要集中封存,统一销毁。对收缴的甲胺磷等高毒违禁农药,各地要进行集中封存,防止再流入市场。
(二)以秋冬种农作物用种、用肥、用药为重点,大力开展农资产品监督检查。种子以查处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油菜等主要农作物种子的违法行为为重点。肥料以复混肥、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为监管重点,严查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等违法行为。农药以防治蔬菜、油菜、果树病虫害用药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分、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三)以处罚监督抽查不合格农资产品为重点,加大假劣农资打击力度。农资监督抽查和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各地农业执法机构要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取证,及时将案件处理到位。对于其中的大案要案要采取挂牌督办、联合办案等形式重点查办,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四)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重点,积极开展秋季农资打假宣传。一要做好投诉举报受理服务。“12316”三农服务热线自开通以来已取得明显成效,深受广大农民朋友欢迎。各地在秋季农资打假行动中,要进一步加强对“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宣传和利用,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鼓励群众对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机制和氛围。二要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农业执法部门在秋季农资打假行动中的工作情况;及时公开秋季农资打假、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信息,保障农民的知情权。三要及时主动做好农资纠纷的调解工作。发现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农资纠纷,要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的原则,及时做好教育、疏导、调解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消除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安全隐患。四要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曝光力度。已结案的重大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三、狠抓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实
此次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内容多,责任大。各级农业部门要迅速行动,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协调配合到位,政策保障到位,确保秋季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要将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向当地政府主管领导汇报,提高行动规格,扩大行动影响,争取人力、物力、财力和政策等各方面支持,使专项整治行动起到预期效果。
二要强化协调配合。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发挥农资打假牵头作用,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调,形成农资打假工作合力,提高秋季农资打假行动的整体效能。
三要落实行动责任。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当地秋冬种农业生产和农资需求特点,尽快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将农资打假的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管理、推广和执法机构,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贯彻实施,确保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四要加强信息报送。各农业执法机构在秋季农资打假行动中,要进一步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报告重大情况。认真总结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成效、经验和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同时要分析本地农资监管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农资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总结材料、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情况统计和农资打假大要案统计请于11月底前报送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
主题词:农资 打假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