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畜牧水产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乡村兽医管理,规范从业行为,提高乡村兽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促进我省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按农业部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1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省乡村兽医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乡村兽医从业管理
乡村兽医是指尚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经登记在乡村从事动物疫病诊断、治疗和动物免疫、去势、接产、人工授精、动物保健等经营性活动的人员。乡村兽医是农村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主要力量。加强乡村兽医管理,稳定乡村兽医队伍,不断提高乡村兽医业务水平和道德素质水平,有利于禽流感、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情的早发现,有利于各项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落实。为加强乡村兽医队伍建设与管理,农业部颁布了《乡村兽医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实行乡村兽医登记制度,要求加强乡村兽医业务培训,严格规范乡村兽医从业行为。各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务必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乡村兽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乡村兽医队伍建设与管理。
二、强化措施,全面推进乡村兽医队伍建设与管理
(一)营造加强乡村兽医管理良好氛围
各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动物防疫法》、《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宣传到村到户,直接面向管理相对人,明确乡村兽医的职责和义务,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加强与计划、财政、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努力解决乡村兽医培训经费。
(二)严格乡村兽医登记制度
乡村兽医登记是最基本的乡村兽医管理制度。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的兽医人员必须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兽医登记。县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各地要严格按照《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掌握乡村兽医登记条件,规范登记程序,明确从业范围,及时审核颁发乡村兽医登记证。要加强乡村兽医登记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乡村兽医管理档案,逐级汇总上报乡村兽医登记信息。
(三)提高乡村兽医队伍素质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乡村兽医培训,提高乡村兽医业务素质,是当前乡村兽医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点。各市州要抓紧制定乡村兽医培训规划和计划,建立健全乡村兽医培训教材体系,加大乡村兽医培训经费投入力度,保证乡村兽医每两年接受一次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要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兽医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鼓励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到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促进高水平的兽医人员向乡村流动、向规模养殖场集聚,逐步提高基层动物防疫综合能力。
(四)规范乡村兽医从业管理
各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按农业部统一部署,采取措施,加强乡村兽医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能力和水平。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强动物诊疗从业监管,切实规范乡村兽医兽药使用行为,严格履行动物疫情报告义务。要将乡村兽医管理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优先确定乡村兽医作为村级动物防疫员。
三、狠抓落实,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各市州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务必在2010年10月20日前完成乡村兽医登记工作,在11月30日前要将本年度乡村兽医登记情况及汇总表(见附件二)上报我局(同时报送EXCEL电子版本)。乡村兽医登记证由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统一印制,请各市州于5月30日前上报订证计划。
联 系 人:李智勇
联系电话:0731-85517349(可传真)
电子邮箱:HNSSYJ@126.COM
附件:1、乡村兽医登记表
2、湖南省乡村兽医登记汇总表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
乡村兽医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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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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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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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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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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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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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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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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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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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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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学历 |
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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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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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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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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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动物 防疫站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
县级兽医主管部门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湖南省乡村兽医登记汇总表
市州(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文化程度 |
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
从业区域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是否为村级防疫员 |
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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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专业:兽医、畜牧(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学历;
2、文化程度:初中以下(含初中),中专(含高中)、大专、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
3、职业技能鉴定:中级、高级;
4、从业区域:××县(市、区)××乡(镇)。
主题词:兽医 管理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