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430S00709/2013-02380 文号:湘安监〔2013〕21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13-34005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8-05-08 签署日期:2013-05-06 登记日期:2013-05-08 所属机构: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所属主题: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2013-05-08 公开责任部门: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文件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

 

  

湘安监〔201321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

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银监分局,中央在湘和省属有关企业: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3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地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列入对企业的考核内容,在政府财政资金和工业发展引导资金安排上,优先扶持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对达标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二、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企业安全生产达标情况。

三、各地要把标准化创建工作与当前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是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对在规定期限内仍达不到最低标准且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要严格依法从重处理。二是与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三是与安全执法检查频次的计划安排有机结合。对已达标企业要按等次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对未按期达标企业增加检查频次;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达标企业,要严格依法追究有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公司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发挥辐射带头作用,将配套关联企业或合作伙伴实现安全达标作为联营或合作的必要条件,从而推动中小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

五、经核准公告达到国家规定等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符合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下浮条件的,按规定下浮其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

六、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企业达标水平作为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支持鼓励金融信贷机构优先向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提供信贷服务。从2016年元月起,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或达不到最低达标等级要求的企业,不予贷款。 

七、各地要创新工作方法,在确保达标质量的前提下对规模以下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要简化标准化达标工作程序,市州安监部门依照湘安监办〔201169号文件规定,为提高评审效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可委托具备条件的县市级安监部门组织小微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八、凡申报国家和省级质量奖励、优秀品牌等资格和荣誉的,小微企业须达到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次,其他企业须达到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次。否则,将不予推荐或受理。

 

 

 

湖南省安全监管局      湖南省经信委        湖南省人社厅

 

 

 

湖南省国资委         湖南省工商局       湖南省质监局

 

 

                                 湖南银监局

                               201356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356日印发

 

信息来源: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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