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重点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3年)》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0〕42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重点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3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重点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3年)
为有效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构筑起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有力屏障,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0〕7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健全应对疫情常态化机制,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全力推进“一网三中心一基地”(即疾病预防控制网,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大湘南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大湘西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医疗物资储备基地)建设,重点提升疾病防控的快速反应能力、集中收治的兜底救治能力、医疗物资的应急保障能力、科学技术的强大支撑能力,不断提高我省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公共卫生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突出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法治思维,把准公共卫生治理规律,加强顶层设计,全面优化我省医疗卫生资源布局。
——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以改革为动力、以科技为支撑、以制度为保障、以中西医结合为特色,创新体制机制,着重解决医疗资源布局不合理、疾病防控体系不完备、应急救治基础不扎实等突出问题,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
——坚持平战结合、突出重点。既满足“战时”快速响应、集中救治和物资保障需要,又充分考虑“平时”职责任务和运行成本。加快建设和改造提升一批关系全局、保障基本、当前亟需的重大医疗卫生和应急物资保障设施。
——坚持注重实效、全力推进。抢抓国家政策机遇期,大力争取更多重大政策、平台、项目支持;加大省内投入,统筹安排建设资金,全力推进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坚决守住公共卫生安全底线。
——坚持系统联动、保障有力。健全集中高效的卫生健康领导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建立“管治防”统一、院地校联动、省市县协同的综合治理模式,不断提升重大疫情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能力。
(三)建设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全面完成“一网三中心一基地”建设任务,建成国家精神病学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和区域性疾病控制中心;全面建立起覆盖到位、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分层分级、平战结合、系统联动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体系,紧盯前沿、协同创新、综合配套的科技人才支撑体系,医疗防治、物资储备、产能动员为一体的应急医疗物资保障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达到全国领先水平,人民群众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
二、加快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网
着力提升监测分析、预防控制、公共管理、应急处置水平,建成整体协同、功能完善、反应快速、高效专业的省市县乡一体化疾病预防控制网络。
(一)建设国内一流的区域性疾控中心。一是完善设施。加快省疾控中心择址新建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建成公共卫生业务大楼、毒理实验楼、理化实验楼、生物实验楼以及独立的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二噁英等职业病检测和放射性检测实验室、菌毒种库、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卫生应急和公共卫生医师培训基地、预防医学科研中心、健康教育科普基地等。二是提升能力。按照国家标准配齐核酸测序仪、细菌鉴定飞行质谱仪、全自动移液工作站、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联用仪等检验检测设备,配置移动病原生物和化学中毒检测实验室,创建国家区域性公共卫生实验室和重大疫情确证实验室。到2023年,形成传染病检测“一锤定音”的检测能力,满足全省实验室质控、复核及各类实验室检测需求。具备400种传染病病原快速诊断侦测、900种化学品应急检测技术,检测项目达到2000个以上。三是拓展职能。依托省疾控中心建设湖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和公共卫生医师培训基地,与省内医学院校公共卫生学院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承担全省公共卫生领域政策研究、基础性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原始创新研究和公共卫生人才培养等任务。采用省市共建模式,以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长沙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为基础,建设湖南省公共卫生救治中心,承担全省艾滋病、寄生虫病、呼吸道疾病、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疾病等患者的集中收治、隔离救治、诊断治疗及指导援助。配套扩建省血液中心,提升重大疫情时期血浆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等保障能力。
(二)实施市县疾控能力提升工程。一是提升市级疾控中心检验检测和综合服务能力。推进14个市级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补齐业务用房3万平方米的建设缺口,配齐全自动微生物快速分子诊断系统等检验检测设备,配备应急、消毒、疫苗、特种车辆等物资和设备,重点加强负压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建设,具备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实施国家卫生标准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增强市级疾控中心综合服务能力。科学配置移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满足快速检测需要。二是提升县级疾控中心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推进县级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补齐县级疾控中心业务用房12万平方米的建设缺口,配齐检验检测、特种车辆等设施设备,重点加强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能够承担病毒核酸、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化学毒物检验检测,尽早发现传染病疫情并作初步处置。统筹疾病控制中心、医院、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力量,提升全省检验检测能力。
(三)提升基层公共卫生和监测预警能力。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六位一体”职能,依托服务半径大、服务人口多的75个乡镇中心卫生院,统筹建设一批县域医疗卫生副中心;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一批社区医院。继续推进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齐公卫巡诊车、彩超、数字化X光机、全自动生化仪等设备,建设具备隔离条件的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室,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提升医疗设备水平。完善基层哨点体系,推进口岸、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学校等场所监测哨点建设。着力加强传染病防治、预防接种、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的能力建设,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和传染病预检、分诊、预警能力。
(四)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制。统筹推进防控救治基础设施建设与医疗卫生事业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和应急预案,创新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健全应急物资保障机制、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以及中医药协同参与机制,建立“健康湖南”行动、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常态化机制。
三、突出建好区域医疗卫生中心
以部省高等院校及大型医院为主体,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及大湘南、大湘西区域医疗卫生中心,主要牵头构建医疗服务和疾病防治网络,突出疑难危重症诊疗,辐射和引领医学发展,形成“一主两副”医疗“高地”。到2023年,建成国家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国家精神病学医学中心、12个区域医疗中心和大湘南、大湘西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全省传染病床位达到15500张(新增常设床位4100张、可转换床位5200张);重症监护病区(含相关专科重症病房,下同)床位达到11900张(新增常设床位2350张、可转换床位5500张);应急救治设施配置完备;感染、呼吸、重症等专科排名进入全国前十,满足全省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医疗救治需要。
(一)国家区域医疗卫生中心。以中南大学及其附属医院为依托,统筹在长沙市的医疗资源,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主要辐射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益阳市、岳阳市、常德市、娄底市等地。到2023年,建成国家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重点病种诊疗水平与北京、上海等地差距大幅缩小,建成中部领先、辐射全国的医疗“高地”。
1.重点学科建设。选取在全国有优势的委省属医院精神病学科率先创建国家医学中心。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牵头,会同省脑科医院,以湖南省精神医学中心为基础,创建集精神障碍的诊治、预防干预、基础与临床研究、教育培训、康复与管理为一体的国家精神病学医学中心。重点加强精神科疑难危重症临床治疗,建设精神心理人工智能系统,开展大型临床研究、高端脑科学研究,进行人才培养和国际教育合作。
2.重点专科建设。选取12个专科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一是综合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和省人民医院联合创建。二是传染病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联合省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创建。三是呼吸、神经、骨科等三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牵头创建。四是中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牵头,会同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创建。五是老年病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南大学湘雅医院联合省人民医院创建。六是创伤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牵头创建。七是心血管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联合湖南省人民医院、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创建。八是妇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联合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创建。九是癌症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湖南省肿瘤医院牵头创建。十是儿科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湖南省儿童医院牵头创建。
3.重大平台建设。依托中南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和在长委省属医院,建立健全高水平临床研究和应用体系。围绕重大新发突发疾病所急需的个体化诊疗技术,创建个体化诊疗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公共卫生多模态数据分析与临床应用技术中心等6大研发创新平台。学校和医院共建神经系统疾病、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等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相关医院重点专科加快建设神经、呼吸、传染病等临床大数据库,建设手术机器人等省级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探索开展精准医学、微创医学、细胞治疗、高通量基因测序、机器人医疗等国际前沿医疗新技术,以及发展“疾病+人工智能”模式,打造先进、精准、高效的人工智能辅助诊疗体系。
4.救治能力建设。依托综合、传染、呼吸、中医等专科区域医疗中心,推进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建设,有效提升重大疫情反应能力和危重患者治愈率。一是加强重症监护病区建设。提高重症监护床位比例,设置合理数量负压病房和负压手术室,配备心肺复苏机、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等医疗设备。二是加强呼吸、感染病区(院区)建设。设置独立的病区或院区,配置合理数量的门急诊观察床位,配套建设科研、教学用房,配齐设施设备,加强人才培养。三是加强实验室建设。建设高水平生物安全实验室、核酸分析诊断实验室、传染病解剖室等。其中,争取国家在我省布局建设生物安全四级实验室;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生物安全三级水平实验室;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科研平台。四是加强应急救治物资储备。根据区域医疗中心职责和定位,科学确定应急救治物资储备规模和设备种类,能够有效应对一周疫情的冲击。到2023年,重症监护病区床位达到3350张以上(新增常设床位1300张、可转换床位1100张),传染病床位达到1800张以上(新增常设床位650张、可转换床位600张)。
(二)大湘南区域医疗卫生中心。依托南华大学及其附属医院,整合衡阳市市属医疗资源,建设大湘南区域医疗卫生中心,主要服务衡阳市、郴州市、邵阳市、永州市等地,辐射湘赣粤边地区。到2023年,建成大湘南地区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心血管、神经、内分泌与代谢等3个学科获得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或国家级学科平台(排名全国50强),实现大湘南地区重点病种患者区域内诊疗比例达到95%以上。
1.重点专科建设。重点建设综合性、感染、呼吸、重症、心血管、神经、肿瘤等专科。其中,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点加强综合性、重症、心血管、神经、肿瘤等专科建设,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重点加强消化等专科建设,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公共卫生医院重点加强感染病、创伤、呼吸、蛇伤和中毒医疗等专科建设,提质改造病区业务用房、增设并配齐必要医疗设备,提升区域疑难病症、急危重症救治能力。
2.重大平台建设。依托南华大学和在衡阳市的省、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建设“3+5+2” 临床研究与健康教育体系。学校、医院共建生物安全三级水平实验室、核酸分析诊断实验室、传染病解剖室等3大实验室,具备罕见病、传染病、未知疾病的快速诊断检测能力;医院重点专科着力打造公共实验技术平台、生物样本库、临床科研数据中心、临床专科研究平台、新型药物治疗平台等5大科研平台。建设1个“基础研究—临床研究—成果转化”基地,建设1个健康教育与心理康复基地,提升公共卫生检验检测、临床科研能力、诊疗一体化能力,创建心血管、神经、内分泌与代谢疾病等国家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3.救治能力建设。一是救治能力。加强感染科、呼吸科和重症监护病区建设,大力增加门急诊观察床位、重症监护床位数量,规范配置负压病房和负压手术室,配备心肺复苏机、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等医疗设备。二是检验检测能力。适当布局建设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配备聚合酶链式反应仪等检测设备。三是应急反应能力。加强应急救治物资储备,有效应对一周疫情冲击。预留应急场地和改造空间,能够迅速扩展救治能力。到2023年,重症监护病区床位达到1150张以上(新增常设床位400张、可转换床位400张),传染病床位达到1600张以上(新增常设床位500张、可转换床位550张)。
(三)大湘西区域医疗卫生中心。依托湖南医药学院及其附属医院,整合怀化市市属医疗资源,建设大湘西区域医疗卫生中心。主要服务怀化市、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等地,辐射湘黔桂边地区。到2023年,建成大湘西地区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综合、感染、重症、创伤、呼吸等5个学科获得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或国家级重点平台(排名全国50强),实现大湘西重点病种患者区域内诊疗比例达到95%以上。
1.重点专科建设。重点加强综合、感染、重症、呼吸、创伤、病理与医学影像、医学检验检测等临床专科建设。引进国际国内优质医疗资源,采用专科合作等方式,加快提升心血管、神经、肿瘤、儿科、妇科、民族医药等专科诊疗水平。
2.重大平台建设。依托湖南医药学院和在怀化市的省、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建设“2+2+1”临床研究体系。即规划建设高水平生物安全实验室,聚合酶链式反应实验室,满足病原体的分离鉴定,传染病、未知疾病的快速检测与诊断需要,打造湘西片区公共实验技术平台;以新型抗体药物及其智能递送系统、中药合成生物学、侗医药研究等省级重点实验室为基础,建设“新型药物研发和应用”平台和生物样本库,创建大湘西地区人类疾病样本库与遗传资源库、动植物(含微生物)样本库与遗传资源库;建设医学实验动物公共平台,打造服务医学教育、新药创制和科学研究的实验动物中心。
3.救治能力建设。一是专科救治能力。加强感染科、呼吸科及重症监护病区建设,设置独立的病区或院区,提高门急诊观察床位、重症监护床位数量,建设负压病房和负压手术室,配备心肺复苏机、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等医疗设备。二是临床科研和检验检测能力。适当布局建设生物安全二级水平实验室,配备聚合酶链式反应仪等检测设备。三是应急救治拓展能力。加强应急救治物资储备,科学确定各中心应急救治物资储备规模和设备种类,能够有效应对一周疫情的冲击。预留应急场地和改造空间,能够迅速扩展救治能力。四是提升疑难病症诊治能力。加强医学关键技术的攻关,提升疑难重症患者诊治能力和水平;组建跨区域专科联盟,开展远程医疗,建立转诊机制,方便患者就诊。到2023年,重症监护病区床位达到500张以上(新增常设床位200张、可转换床位200张),传染病床位达到1100张以上(新增常设床位150张、可转换床位350张),综合、感染、重症、呼吸等专科区域性救治能力显著提升。
(四)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区域医疗卫生中心辐射带动作用,建立健全市县传染病防治网络,各市州选择1—2家综合能力强的医疗机构建设市级重大疫情救治中心,具备应对传染病暴发初期集中收治、诊疗能力和院前急救转运能力。改善县级医院应急救治设施条件,筑牢疫情救治第一道关口。重点加强4方面建设:一是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或依托集中收治医院建设独立的传染病院区),落实“三区两通道”等建设要求,建设负压手术室、负压病房和可转换床位,配置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等专用设备,推进医疗废弃物处置能力扩容建设。二是加强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建设重症监护病区,增加重症监护病区病床,配置床旁监护系统、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等相关设备。三是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统筹建设生物安全二级水平实验室、负压实验室,配备聚合酶链式反应仪等。四是加强中医药科室、中医药制剂室等建设。加大科研攻关力度,筛选研发具有较好临床疗效的中药,推动中医药全过程参与预防、治疗。到2023年,市级重症监护病区床位(不含三中心床位数)达到6900张以上(新增常设床位450张、可转换床位3800张),传染病床位达到11000张以上(新增常设床位2800张、可转换床位3700张)。
(五)建设平战两用应急设施系统。统筹建设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等5个移动救援救治中心,建设长沙、衡阳、怀化等3个空中救援中心。建立救治力量应急备份制度,采取预先定点方式,选择一批能力较强的市、县医疗机构作为后备应急救治力量。新建或改建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等公共设施时,充分考虑应急需求,完善场地设置、通风系统、后勤保障设计,预留管道、信息等接口和改造空间,使其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方舱医院)的基本条件。
四、建立健全医疗物资储备体系
加快完善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品种目录,建立应急物资储备需求动态清单,完善省级医药储备制度,创新储备方式,完善产能储备企业目录,大力发展应急物流,健全采购、储备、调拨、配送和征用体系,到2023年,建成分级储备、集中管理、统一调拨、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有效满足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需要。
(一)建设区域级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基地。依托省疾控中心建设区域性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基地10000平方米,衡阳、怀化2个省级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各5000平方米,其余11个市级医疗物资储备基地各3000平方米,配套建设智能化的仓储、调配、物流等系统,储备药品、疫苗、试剂盒和医疗防护用品等应急医疗物资及设备,配套建设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储备基地,可满足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需要。
(二)建立市场化储备机制。优化应急物资生产能力布局,支持企业参与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建立产能保障联动机制;完善应急物资采购制度,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采购供应体系。依托承担全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省内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采取合同储备和实物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可满足疫情扩散时一周应急备用。依托具备生产、转产、研制医疗物资资质和条件的企业实行平战结合的产能储备,各类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产能不低于20万件(套)/日,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能够迅速转产。构建应急物资合同储备和生产储备物联网平台,建立应急物资质量快速检验检测等机制,确保物资流通顺畅、产能转换迅速及时。
(三)充实各类医院医疗物资储备。各级医院根据重大疫情收治定位和日常门急诊量,储备相应的重症患者救治、普通患者监护、传染病患者救治的药物、医疗器械和防护物资,平时自用、战时调配、科学轮换。国家级、省级、市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医院,储备药品、N95口罩、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护目镜等数量应满足10日用量需要,适当储备一批应急医疗、急救物资和设备。同时引导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强化应急物资储备,鼓励家庭开展必要的应急物资储备。
五、着力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能力
大力引进先进科技和高端人才,整合省内科技和人才资源,推进公共卫生“产、学、研、用”一体化,发挥基础医学、检验医学、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强大的引领和融合作用,推动高校、医院、企业等形成合力,突出公共卫生领域科学技术使用和能力储备,构建新型传染病防治模式。
(一)加强科技能力建设。一是创新重大疾病诊治技术。建立湖南省预防医学科学研究院,加强公共卫生及前沿医学、应用技术研究,加快研发针对重大传染病防治的创新药物,推进检测试剂、疫苗、抗病毒药物等研发和生产。创建个体化诊疗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突破一批重大新发突发疾病所急需的个体化诊疗关键技术。依托国家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建设基因检测中心,提升致病基因的诊断水平和阻断能力。二是提升医学研究和检测能力。在全省规划布局一批重大科学研究和检验检测实验室,依托高校及其附属医院、疾控中心、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争取国家布局建设1个生物安全四级实验室;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建设4个左右生物安全三级水平实验室以及若干传染病解剖室,每个市州至少有一个生物安全二级水平实验室;依托中医药高等院校及其附属医院、中医药研究院,建设中医药防治研究重点实验室,筛选和研发中医药有效治疗技术和药物。三是提升医学装备能力。推进高端医疗设备创新研究,加强应急药品产业化平台和应急医疗物资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加快组织研发配置生物安全移动隔离装备、高频振荡呼吸机、检验检测设备、重离子加速器等一批重大装备。规划建设湖南省质子治疗中心。依托省内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研究生产可移动、模块化的方舱医院。
(二)加强信息技术应用。一是建设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整合传染病网络直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临床诊治信息采集共享、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公共卫生应急指挥、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监控调度等功能,建设集实时监测、追踪调查、分析预判、快速预警、联防联控为一体的“疾病防治智慧网”,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统一指挥和调度的信息化、智能化。二是加强医疗数据智慧应用。建好全流程专科互联网医院、湘雅医学人工智能深度应用平台,依托移动救援救治中心建设全省5G重大救援智慧医疗系统,突出智慧医疗平台、车载移动多方会诊系统以及远程实时会诊、远程手术、无线监护、移动查房等应用,提升医疗卫生智慧化水平。
(三)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全面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培养一批“长江学者”“杰青”“四青”人才,推行“学科带头人+创新团队”组织模式,造就一批有影响力的带头人和团队。鼓励省内高校增设预防医学等公共卫生相关学科专业,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医防融合培训,培养更多医疗卫生人才。建立医学院校对口帮扶和支援机制,提升偏远地区医学院校教学水平。完善人才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等体制机制,建设高水平重大疫情救治专业技术队伍,加大基层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扶持力度,激发各类人才积极性。
六、统筹实施一批重大项目
根据本方案规定的建设任务和实际情况,建立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重点建设项目库,分年度组织实施。2020年重点实施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等项目,2021—2023年着力于建网络、成体系、提质量等项目。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提前储备、调度督导等机制,加快项目建设,尽早形成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
(一)项目构成。收集、筛选项目272个,总投资估算约341亿元。其中,“一网”项目89个,包括省、市、县疾控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等项目,总投资约42亿元;“三中心”项目178个,包括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市县传染病救治中心、医疗大数据中心、移动救治中心等项目,总投资约278亿元;“一基地”项目5个,总投资约21亿元。
(二)实施步骤。分4年推进项目建设。2020年实施项目153个,总投资约221亿元;2021年启动实施项目102个,总投资约75亿元;2022年启动实施项目12个,总投资约15亿元;2023年启动实施项目5个,总投资约30亿元。另外,省级重点储备项目17个,总投资约108亿元,根据前期工作情况,适时启动实施。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中南大学、南华大学、湖南医药学院等相关单位,加强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公共卫生防控救治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健全“部省合作”“省校合作”“上下联动”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省发展改革委通过会议协商、联合调研、第三方评估、经验交流推广等方式,督促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情况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二)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和实施要求。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抓紧研究出台落实举措,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确保各项任务高效如期完成。省卫生健康委要加强省本级医疗卫生项目督导监管,指导市州开展项目建设。市、县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项目负主体责任,严格项目管理,切实履行项目建设程序,倒排建设工期,加快项目建设。
(三)强化要素保障。加强政务服务,省、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对纳入本方案的项目,要按规定简化审批、核准、备案程序,优先纳入本级年度重点项目,确保加快实施。加强资金保障,资金跟着项目走,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抗疫特别国债等优先安排本方案项目;加大省级投入,从2021年起省预算内基建资金每年安排2亿元、省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市、县人民政府要足额安排项目建设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申请政策性银行贷款,鼓励符合市场融资条件的项目实行市场融资。加强用地保障,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防控救治项目划拨用地。加强施工保障,全面加强项目建设材料、施工队伍、水电气、施工环境等保障,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