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湘政办发〔2019〕6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53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全省外贸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升外贸金融服务质量效益。完善出口便利优惠融资办法,建立外贸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出口订单融资和出口信保保单融资;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鼓励出口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开拓国际市场;加大对重点市场的承保支持力度,合理合规降低对重点市场的短期险费率,提高对重点市场的风险容忍度;对受国际市场冲击较大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引导金融机构续贷减息;支持金融机构创新贸易融资产品;推进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的应用;建立省级外贸融资平台,鼓励市州建立市级外贸融资平台。
二、开拓国际市场。深入开展“万企闯国际”活动,完善《湖南省重点境外展会目录》,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参加境外专业性展会开拓国际市场,特别是“一带一路”国家和新兴国家市场;推动中小企业开展线上营销,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拓展国际市场。
三、深化对非经贸合作。积极探索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对非经贸合作平台,通过举办中非经贸博览会、成立中非经贸促进会、建设中非经贸孵化基地、搭建中非易货贸易平台、争取中非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落户湖南、加大非洲非资源性产品的进口力度等合作保障举措和落地体制机制,进一步扩大对非贸易。
四、做大外贸新业态。充分利用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优惠政策,加大国际采购商和各类市场采购贸易服务企业引进力度,支持符合市场采购贸易的产业汇聚;进一步推进外贸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形成涵盖市场采购贸易全流程的服务体系;扩大特色产品的出口规模。引进和培育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吸引跨境电商产业集聚,积极探索跨境电商新模式;在全省复制推广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州、县市区自主发展跨境电商,开展直购进出口、跨境电商B2B等多种业务模式;积极争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逐步扩大到我省综合保税区,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模式。加快建设汽车平行进口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国际市场采购体系、贸易便利通关体系、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和政府监管信息体系,不断优化汽车平行进口发展环境。
五、积极扩大进口。支持省内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技术、设备及零部件进口,扩大贸易规模,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完善省级进口贴息目录,支持关系民生的产品进口,重点扶持肉类、粮食、水果等进口指定监管场所和药品进口口岸业务做大做强。扩大我省紧缺的能源、资源性产品和大宗商品进口。进一步发挥我省交通区位优势,坚持内、外贸结合,打造进口消费产品中部集散中心。
六、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鼓励加工贸易产业集群创新发展、提质增效;积极探索保税加工、保税维修和再制造等加工贸易新业态;推进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加工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加工贸易“放管服”改革。
七、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创新升级。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特色优势,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着力招大引强、招新引优,促进区域内外生产加工、物流和服务业深度融合。
八、培育外贸增长点。支持出口企业开展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产品认证和境外营销网络建设,有效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培育外贸优势产业集群,支持一批区域特色鲜明、配套体系完善、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基地创建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开展外向型实体企业精准招商,做好外向型实体企业招商项目前期开发,建立龙头企业电子档案、目标清单,制定专项对接招商方案;围绕省、市州主导产业情况,开发一批成长性好、市场化程度高、有吸引力的外向型实体企业招商项目。加强服务贸易国际合作,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加大文化、数字服务、中医药服务等领域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力度。
九、优化国际物流环境。持续增扩国际全货机航线,加快国际航空物流发展;提升“中欧班列”运营能力,促进与沿线国家经贸合作;推进江海航线提速增效,畅通通江达海的物流通道;加快铁海联运、港澳直通车发展,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十、完善保障激励机制。完善省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定期专题研究并协调落实稳外贸重点工作,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落实贸易便利化政策措施,优化通关环境,提高通关效率,提供高效联动监管服务。健全正面激励机制,对落实稳外贸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市州、县市区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