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商务和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430S00/2021-08026743 文号:湘政办发〔2021〕57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21—0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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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商务和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1〕5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十四五”商务和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十四五”商务和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

  根据《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商务部《“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结合全省商务和开放型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等带来的冲击,全省商务和开放型经济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全省商务和开放型经济实现了跨越发展。

  (一)对外贸易升级进位。全省进出口总额连续突破2000亿元、3000亿元、4000亿元大关,2020年达4874.5亿元,总量居全国第14位、较2015年前进5位;年均增长21.7%,增速居全国第1位;外贸依存度从2015年的6.3%上升到2020年的11.7%。市场结构持续优化。2020年,与东盟、美国等传统贸易伙伴的进出口额分别同比增长30.9%、30.6%;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洲等新兴市场的进出口额分别同比增长19.7%、18.3%。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从无到有,外贸综合服务中心覆盖全省主要园区,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达18家,总数居中部第1位。有实绩的外贸企业增长至6800家。

  (二)招商引资量质齐升。招商引资实际利用资金规模从2015年的4500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10186亿元,年均增长17.7%。其中,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13%,内联引资年均增长18%。2020年外商直接投资14亿美元、同比增长26.5%,增幅居全国第4位、中部第1位。在湘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达178家,“港洽周”“沪洽周”等重大招商活动成果丰硕。

  (三)外经合作稳步发展。国际经贸“朋友圈”拓展至200多个国家和地区,1600多家湘企“走进”104个国家和地区,五年累计对外实际投资额71.3亿美元,累计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133.2亿美元,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5.8万人。2020年,全省对外实际投资额达14.9亿美元、同比增长54.7%,总量居全国第10位、中部第1位。一批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加快建设。

  (四)消费基础作用增强。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2015年的11241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16258亿元,年均增长7.7%。“流通千百工程”成效明显,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总数突破1.2万家,年均新增1000家以上。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从2015年的17.5%下降至2020年的14.7%。长沙市黄兴南路步行街入选全国第二批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老字号企业从2015年的44家发展到2020年的184家,绿色商场数量居全国第4位、中部第1位,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达到62个。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29.1%,其中,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31.2%。湘菜在国内外的影响力持续扩大。长沙中部会展高地初显雏形。

  (五)口岸通道提质增效。国际客运航线实现五大洲全覆盖,航空口岸出入境人数、航班年均分别增长14.8%、14.2%。国际货运航线从无到有,累计开通11条全货运航线,2020年累计执飞国际全货机千余架次、货值39.1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225%、417.5%。中欧班列(长沙)加速发展,开行线路覆盖30个国家的40多个城市,综合运力稳居全国第一方阵。岳阳城陵矶水运口岸集装箱吞吐量从2015年的19.2万标箱增长到2020年的50.87万标箱,年均增长21.5%。2020年全省7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现进出口额204亿美元,占全省外贸总额的比重提升到27.1%。

  (六)开放平台更趋完备。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长期落户湖南,第一届效果远超预期。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成功获批,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启动建设。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4个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18个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相继落地,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二手车出口试点成功获批。拥有16个国家级园区、123个省级园区、7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3个国家一类口岸、13个进口指定口岸,开放平台数量居内陆地区前列。

  (七)商务扶贫成效明显。电商扶贫、电商进农村、家政扶贫、劳务扶贫、驻村帮扶成效明显。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现对40个国家级贫困县全覆盖。“十三五”期间,电商扶贫累计实现全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734.7亿元,其中,51个贫困县零售额超过300亿元,家政扶贫、对外劳务扶贫带动就业超3万人。

  (八)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深入实施“对接北上广、优化大环境”行动,大力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全面实施外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出台湖南招商引资“黄金十条”、促消费“八大举措”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覆盖率达到100%,货物通关整体时间压缩1/3,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成功经验走在全国前列。

  二、发展环境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平和发展仍是时代主题,经济全球化仍是历史潮流,各国分工合作、互利共赢仍是长期趋势,但商务和开放型经济发展面临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多。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国际市场需求疲软,跨境贸易投资增长乏力。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贸易投资壁垒日益增多,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向区域化、本土化深刻调整。全球经济治理难度加大,多边贸易体制面临严峻挑战,国际经贸规则更趋碎片化。

  从国内看,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强大的制度优势为商务和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国家产业体系逐步完备、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为消费提质扩容、贸易创新发展、双向投资优化等提供了广阔空间和强劲动力。同时,商务和开放型经济发展面临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高质量商品和服务供给仍然不足,消费需求新增长点需深入挖掘,商贸流通现代化水平有待提高,新业态下的监管体系仍需完善。

  从省内看,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提出“三高四新”要求,为商务和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湖南“一带一部”区位优势明显,居民消费潜力较大,投资增长后劲较足,在新基建、能源设施、综合交通、流通体系、新型城镇化等领域有较大空间,湖南自贸试验区、中非经贸博览会等众多国家级平台相继获批,全省开放发展面临重大机遇、蕴含巨大潜能。但全省商务与开放型经济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一是思想有待进一步解放。部分市州、县市区对开放型经济不够重视,存在严重的路径依赖,能力不够、水平不高、意识不强的问题还很突出。二是内外循环还不够畅通。消费回升乏力,流通体系现代化程度不高,农村消费层次偏低,冷链物流短板明显,外贸产品内销不畅,内外循环缺乏高效衔接。三是开放型经济还不够强。规模整体偏小,规模以上进出口企业比重偏低,来湘投资的“三类500强”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数量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四是营商环境仍有待优化。土地、物流等要素成本相对较高,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仍有待进一步解决,部分部门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综合研判,“十四五”期间,全省商务与开放型经济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奋力推动商务和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搞活流通促进消费,推动外贸创新发展,推进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强化开放平台通道支撑,奋力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新发展理念。用新发展理念引领全局发展,把发展质量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努力建设更高质量消费市场、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不断增强商务服务民生能力,全力做到商务发展为了人民、商务发展依靠人民、商务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坚持守正创新。持续实施“五大开放行动”“六大举措”,不断完善“一平台两机制”等经验做法,以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增强发展新动能,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

  ——坚持系统观念。准确把握好改革与开放、国内与国际、政府与市场、发展与安全四种关系,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在更高起点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推动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重大改革举措。

  ——坚持市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形成政策法规完备、市场机制健全、服务保障有力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省商务和开放型经济将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建设强大消费市场取得新成效。现代流通体系更加完善,商贸流通现代化水平持续提高。消费市场不断壮大,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巩固、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构建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实现新突破。更高水平的内陆开放新体制基本形成,全省扩大开放氛围更加浓厚,开放领域不断扩大,开放布局更加优化,开放优势显著增强。商务和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商务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推动高水平开放开创新局面。贸易高质量发展进程加快,质量效益不断提升,开放布局不断优化,双向投资合作质效不断提升,湖南自贸试验区建设开创新局面,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全面建成。

  ——主要经济指标实现新增长。外贸依存度达到15%以上。商务和开放型经济各项主要指标大幅增长、部分实现倍增,与GDP在全国排位相匹配、位居内陆地区前列,初步建成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



  四、发展布局

  依托强大消费市场,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促进内需与外需、进口与出口、引进外资与对外投资协调发展,加快培育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商务和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非洲自贸区建设等机遇,提前谋划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积极开展对外贸易创新、招商引资提质、装备产能出海、科技创新合作等专项行动,在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和绿色发展等方面加强务实合作,扩大双向贸易和投资,构筑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立足“一带一部”区位优势,在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中部地区崛起、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海南自贸港建设等国家战略中培育新优势。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建立跨省对话常态机制,加强战略、规划、机制对接,在标准、市场、政策体系、资质互认等方面加强省市衔接。着眼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增强优势产业吸引力和承载力,大力承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环渤海地区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转移。对接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化联京、联海、联江、联边合作,加强与湖北、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等周边省份合作,走出一条内陆地区开放发展的新路子。

  (二)优化省内开放布局。构建“一核两极多平台”全方位开放总体格局。做强核心增长极,以推进长株潭一体化开放为核心,统筹推动长株潭产业发展和对外贸易转型升级,打造成为全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阵地。畅通北大门,加快岳阳省域副中心城市开放步伐,打造北增长极。充分利用通江达海、紧临长江黄金水道的门户优势,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发展,推动外向型产业集群和企业集聚,建设开放发展与绿色发展紧密结合的先行区。因地制宜推动环洞庭湖区和武陵山片区加快联动开放,聚焦优势特色,实现错位发展,大力提升开放度。打开南大门,加快衡阳省域副中心城市开放步伐,打造南增长极,辐射带动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对接西部陆海新通道,打造全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对接RCEP的桥头堡,引导各市州因地制宜明确产业承接重点,推动区内产业科学布局、有序承接和差异化发展,当好承接产业转移的“领头雁”。用好各类开放平台。坚持以自贸试验区为引领,推进省级以上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开放平台的战略协同,加强自贸试验区与各市州、各类开放平台之间的联动发展,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三)完善现代流通体系。打造网络健全、主体多元、畅通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促进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建设更高水平商贸流通网络,提升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构建全省流通网络体系,合理规划跨区域物流枢纽和商品集散中心,推进物流设备设施标准化建设。推动区域物流一体化发展,构建城乡高效配送体系。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支持长沙、岳阳、郴州、衡阳等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建设,推动常德、邵阳等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加快发展。

  (四)畅通国际物流通道。聚焦降成本与畅通道,依托枢纽中心城市建设,形成东向出海、南向湘粤桂、西北(北向)湘欧快线陆桥和西南湘滇四大出海出境大通道,着力打造内陆地区国际物流新体系。加快推动长沙4小时航空经济圈、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加快形成内外联通、集约高效、创新赋能、安全可靠的国际物流大通道。深化与粤港澳、浙沪口岸物流合作,升级发展铁海联运,运营好湘粤港直通车,积极发展跨境卡班运输。

第三章 建设强大消费市场

  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顺应消费升级趋势,促进消费提质扩容,推动流通现代化,建设强大消费市场,夯实畅通国内大循环的重要基础。

  一、提升传统消费

  (一)促进商品消费。促进吃穿用住行等传统实物消费提档升级,推动消费向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促进汽车、家居、家电等消费,带动生活必需品消费提质扩容。创建国家绿色商场,促进绿色产品销售,扩大绿色产品消费。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完善报废汽车回收体系。常态化开展促消费活动,办好消费促进月、网上年货节、“双品”购物节等品牌活动,鼓励各市州、各县市区有序组织各类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

  (二)升级县乡消费。巩固拓展商务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做好农批、农贸市场提质升级和数字化转型,推动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向农村市场拓展,加快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引导农村消费梯次升级。支持乡镇商贸中心数字化改造,发展县域消费集聚区。鼓励开展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加快建设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家电下乡,推动农村地区家电更新换代。

  (三)完善消费布局。支持建设长沙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结合区域发展布局打造多层级消费中心。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建设城乡融合消费网络节点,加快推进成熟商圈和步行街提档升级。因地制宜增设社区便利店、农贸市场等配套设施,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畅通城乡消费循环。

  二、培育新型消费

  (一)推进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提振实体商贸业,推动实体商业运用5G、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消费者体验感和便利度。实施“数字兴商”工程,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培育一批智慧商店。促进传统消费场所向消费、体验、社交综合场景转变,实现多业态融合发展。

  (二)发展消费新模式新业态。支持互联网平台创新发展,直接衔接产销两端,培育更多“小而优”网络品牌。推进电子商务赋能消费,规范发展直播电商、社区电商,培育社区电商龙头。鼓励发展无接触交易服务新模式。

  (三)优化消费环境。完善消费政策,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和品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丰富节日消费市场供给,扩大节假日消费。规范发展消费金融,提升金融服务质效,进一步释放消费需求。对新业态新模式,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严守底线、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原则。

  三、提质服务消费

  (一)拓展服务消费。培育体验消费、时尚消费、信用消费,打造“夜经济”地标。放宽服务消费市场准入,大力发展家政服务、托育托幼、文化体育旅游、健康养老等服务消费。实施湘菜产业振兴行动,抓好湘菜产业系列推广活动。开展家政行业数字化赋能工程,鼓励发展城乡便民服务中心。建立餐饮行业厉行节约长效机制。

  (二)推动特殊行业稳步发展。优化加油站网点布局,构建完善的成品油分销体系。促进全省拍卖行业规范发展。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动美容美发、洗涤、摄影、家电维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茧丝绸等行业有序发展。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范医疗废弃物回收管理。

  (三)打造中部会展高地。以中非经贸博览会等国家级重大展会活动落户湖南为契机,吸引更多国际国内展会落户。做强做大已有展会项目,依托省内优势产业和区域特点策划、培育新的展会项目。支持品牌展会、会展企业申报国际认证。

  四、完善现代流通体系

  (一)壮大流通主体。建立重点培育企业名录,加大财税、金融等方面支持,培育形成一批具有产业带动力的骨干现代流通企业、中小商贸企业。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培育一批商品经营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示范商品市场。加强老字号传承创新、提质升级,努力培育一批老字号领军企业。

  (二)构建现代流通网络。支持长沙、岳阳、怀化、郴州、衡阳建设国家物流枢纽,规划建设一批跨区域物流枢纽和商品集散中心,加快形成覆盖全省、连接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的现代流通网络。升级改造一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菜市场,依托省内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推广电子交易结算,打造辐射中西部、影响全国的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以长沙临空经济区建设为依托,不断完善航空物流体系。积极参与国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示范企业创建。

  (三)健全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县乡村全覆盖的物流配送体系,优化物流节点布局,加强区域物流中心建设,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渠道。推动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促进乡镇消费扩容升级。拓宽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加强与电商大平台合作,打造“一县一品”网销品牌,建设湖南农产品销售特产馆、旗舰店。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加快完善农村冷链物流体系。

  (四)推进流通标准化建设。优化完善标准体系,形成同级标准无缝对接、各层级标准有机衔接的标准体系,加快相关行业领域标准制修订,开展商贸流通和物流设备设施标准化建设试点,强化标准应用实施。

  五、促进电商稳步发展

  (一)夯实电商发展基础。强化电子商务示范引领,激发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活力。做大做强电商主体,推进知名电商总部入湘,培育电商新业态新模式,打造本地电商品牌和龙头企业。完善电商发展支撑服务体系,加强电商人才培养。推进电商公共服务应用,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创新运营能力。

  (二)推动数字商务发展。开展数字化转型赋能行动,促进新技术与现代服务业融合,促进传统零售与网络零售协同发展。引导专业市场数字化转型,加强电子商务园区(基地)建设。推动社区电商发展,促进数字化商业体系建设。

  (三)加快电商进农村步伐。推进电子商务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农村电商和跨境电商融合发展,巩固拓展电商扶贫成果。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县,打造县域电商产业聚集区,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渠道。实施“数商兴农”行动,推动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培育壮大农产品电商品牌。

第四章 推动外贸创新发展

  以不断健全 “四大体系”为基础,以持续实施“六大举措”为抓手,进一步壮大外贸主体,激发县域、园区外贸活力,培育外贸新业态新动能,深耕重点市场,开拓新兴市场,多措并举推动外贸创新发展。

  一、培育壮大外贸主体

  (一)提升外贸企业竞争力。持续实施外贸主体“破零倍增”行动,突出我省优势产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外贸龙头企业。实施中小外贸企业成长行动,支持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产品认证和境外营销网络建设,推动中小外贸企业走“专精特新”国际化道路。鼓励龙头企业搭建资源共享平台,促进中小企业深度融入外贸供应链。

  (二)强化外贸载体建设。鼓励市州健全外贸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加快培育外贸供应链企业,推动轨道交通、工程机械等优势外贸产业集群发展,努力形成一批外贸强市。推动县域外贸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围绕县域优势产业、主推品种,做强延长外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培育一批重点外贸强县。发挥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引领作用,支持新建一批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打造一批外贸强园区。

  (三)优化外贸服务。建立健全外贸服务协调联动机制,探索创新外贸综合服务支持政策和管理模式,加快平台建设,完善咨询、退税、物流、报关、信保、融资等一站式全流程服务。推进园区外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实现省级以上园区全覆盖。完善海外风险评估和安全预警体系,健全贸易摩擦应对机制。

  二、创新开拓国际市场

  (一)支持企业“网上闯国际”。积极组织外贸企业依托进博会、广交会、中非经贸博览会、非洲进出口商品交易会(IATF)等重大国际性展会的网络平台以及湖南企业国际化经营服务平台(EHN)等深入开展云洽谈、云交易。引导外贸企业利用境内外知名电商平台拓展跨境B2B、B2C业务。

  (二)拓展国际营销渠道。鼓励企业面向国际市场完善营销和服务保障体系,在境外设立商品展示中心、售后服务中心,开展仓储、展示、批发、销售及售后服务,推进售后云服务模式和远端诊断、维修。建立健全国际营销公共平台,支持品牌企业建设国际营销服务网点,加快海外商标品牌和知识产权布局。

  (三)促进内外贸一体化。推动内外贸在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方面进行衔接,促使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加快接轨高效畅通。支持企业开发“三同”产品,并将适用范围扩大至一般消费品和工业品领域。搭建平台、拓展渠道,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支持引导国内流通企业、电商平台企业积极开拓布局全球市场。

  三、积极发展外贸新业态

  (一)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升加工贸易企业创新能力,推动产业链由加工组装向技术、品牌、营销升级。鼓励加工贸易企业承接研发设计等服务外包业务,推动加工贸易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探索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维修和再制造等加工贸易新业态。推进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加工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托株洲二手车出口试点政策,推动机电(机动车)产业外贸平台建设,建立二手车、二手工程机械和设备出口管理促进体系,打造中西部汽车进出口集散中心。

  (二)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全面推进国家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业务。鼓励建设公共海外仓。实施跨境电商创新发展行动,推进国内电商和跨境电商融合发展,构建“一核多极多园区”跨境电商差异化高质量发展格局,打造中西部跨境电商物流集散中心和运营中心。复制推广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跨境电商。

  (三)深入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依托高桥大市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加大国际采购商和各类市场采购贸易企业引进力度,支持符合市场采购贸易的产业加速汇聚,推动形成涵盖市场采购贸易全流程的服务体系,扩大优势特色产品出口规模。

  (四)探索推进易货贸易试点。完善易货贸易制度和非洲产品进口优惠政策,建立信息发布、交易撮合、贸易服务、数据分析、多对多中非易货贸易平台。探索组建中非易货贸易联盟,构建运转顺畅、覆盖面广、交易量大的易货贸易载体,加快推动中非互补性较强的商品开展易货贸易。

  四、创新发展服务贸易

  (一)做强传统服务贸易。巩固提升运输、旅行、建筑服务等传统服务贸易的规模和品质。依托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研发设计、境外咨询等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引导企业向“高技术、高附加值”转型。大力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加快发展中医药和健康服务贸易,积极发展国际商务和国际会展。

  (二)发展服务贸易新业态。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推动传统贸易数字化转型,鼓励离岸数据中心、软件服务外包、云计算等数字服务业发展。创新文化贸易形态,发展数字出版、创意设计等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更多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加快建立面向全球的高标准服务贸易平台,在文化、数字服务、中医药等领域培育壮大一批服务贸易示范基地,促进服务贸易集聚发展。积极开展保税服务贸易试点。

  (三)加快服务外包升级发展。积极发展动漫游戏外包、检验检测外包、工业设计及技术外包、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外包等优势外贸业态。培育发展众包、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服务贸易新模式。发挥长沙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引领聚集作用,推动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基地升级发展,促进离岸外包和在岸外包协调发展,引导发达地区服务外包向我省转移,构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服务外包发展格局。

  五、促进贸易均衡发展

  (一)鼓励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对列入国家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给予政策支持,提高机电设备进口贴息扶持力度。鼓励科研开发所需技术、用品进口。

  (二)扩大重点民生商品进口。完善省级进口贴息目录,发挥进口指定口岸作用,扩大肉类、粮食、水果、蔬菜、海鲜、药品、汽车、高端消费品等进口。充分利用多双边经贸合作机制,进一步扩大紧缺性大宗商品进口。拓展进口资源渠道,提升进口商品质量,打造内陆地区进口消费品集散交易中心,争创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三)促进非资源性产品进口。依托中非经贸合作促进创新示范园,以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黄花综合保税区、金霞保税物流中心等平台为载体,优化提升物流、仓储、集散、加工等配套能力,打造非洲非资源性产品的集散交易加工中心。

第五章 推动高质量“引进来”

  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投资促进和保护,突出招大引强,推进产业链招商,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升招商引资综合竞争优势,推动高质量“引进来”。

  一、突出招商重点

  (一)坚持招大引强。深入实施“对接500强、提升产业链”专项行动,聚焦“专精特新”,突出招大引强。聚焦引进“三类500强”、细分行业领军企业等战略投资者,以及“独角兽企业” “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突出产业项目和外贸实体企业。聚焦总部经济项目引进,发挥政策引领作用,鼓励建设一批总部经济示范园区。力争“十四五”期间每年引进“三类500强”重大产业项目100家以上,到2025年末,在湘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突破200家。

  (二)聚焦重点产业。聚焦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中小航空发动机及航空航天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等产业招大引强、延链补链。以突破“卡脖子”技术、核心关键零部件生产等为重点,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完善上下游配套产业,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现代化水平。大力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及管理模式,推动消费品行业、材料行业转型升级,推动湘茶、湘瓷、湘绣、湘米、湘油等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积极引进国际知名消费品牌,促进与文旅、商贸物流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本土特色消费品产业。

  (三)拓展引资来源地。巩固港澳台、日韩、欧美、北上广深等国内外主要投资来源地,大力拓展东盟、中东、拉美、江浙、成渝等新兴投资来源地。以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为主要载体,坚持引进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与引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并重,大力承接粤港澳大湾区外资企业转移。以长株潭地区为重点,吸引长三角、环渤海湾地区的外资企业、民营企业来湘投资。深化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经贸交流,积极推动广西、海南、四川、重庆等区域企业来湘投资。

  二、扩大利用外资

  (一)提升投资便利度。严格落实外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做到“非禁即入”。加大对新开放外商投资领域的宣传力度,吸引外资投向新的开放领域。严格执行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告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外商登记事项权限下放,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完善外资政策体系。落实国家及我省现有利用外资政策,加大对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西部优势产业目录、境外投资者递延纳税和我省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等方面政策的宣讲力度。不断完善与《外商投资法》相适应的配套政策,加快推动外商投资政策文件“立改废”。鼓励各市州、各县市区和各类园区出台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

  (三)优化外商投资服务。加大外商投资服务力度,开展外商投资“破零倍增”行动。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规范外商投资服务流程,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建立外商投资服务联络办(点),推动协调解决外资企业反应的困难和问题,实施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一业一证”“证照分离”“一站式服务”等改革。

  三、创新招商方式

  (一)大力推进产业链招商。坚持链式招商与集群招商并重,推进优势产业链建链补链延链,实现纵向做强做长产业链条,横向做精做大产业集群,促进特色优势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按照龙头带配套、配套引龙头的方式,从机制、技术、市场、政策等方面拉长长板、补齐短板、长板带短板,推动优势产业链集聚发展。以链长制为抓手,进一步发挥市场作用,重点培育具有生态主导力的产业链“链主”企业,增强“链主”资源融合能力,完善“政府+市场”双轮驱动的产业链发展机制。建立重点客户资源库,绘制重点产业链全景图和招商路线图,深化国内区域产业链对接合作,针对性加强产业链招商。

  (二)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扎实做好企业帮扶服务,大力开展以商招商、以情招商,鼓励企业增资扩股。鼓励开展委托招商、代理招商、中介招商等招商方式。充分发挥产业转移综合服务中心作用,在境内外设立更多市场化专业招商机构。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积极开展网上招商,推进省、市、县三级共建共享“湖南招商云平台”。探索推进集群招商、并购重组、股权投资、基金招商、创投风投等新模式。深入实施“对接湘商会、建设新家乡”行动,推动湘商回乡兴业。坚持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开展人才、技术、产业、市场、资本协同的集成式招商。

  (三)推动多维联动招商。坚持外资与外贸联动,高水平承接境内外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着力引进一批外向型实体企业。支持“走出去”企业回湘投资,带动资金、技术等回流。推动招商与消费联动,积极引进商贸流通载体和消费升级项目,促进高端消费和居民消费回流。加快区域联动,建立重点产业招商项目跨区域流转和利益共享机制。加强引进与培育联动,鼓励存量企业增资扩股做大做强。

  四、提升招商质效

  (一)精心开发招商项目。围绕优势产业和补短板强弱项需要,开发一批具有较强吸引力的产业集群项目。加大对项目开发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项目开发的标准和要求,提高项目对招商引资的贡献度。探索项目开发激励举措,鼓励各地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开发、包装、发布招商项目。建立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库,实行滚动开发、动态管理。

  (二)提高招商活动水平。创新务实办好“沪洽周”“港洽周”“湘台会”、湘商大会等重大活动,精准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项目对接,提高活动招商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围绕新兴优势产业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特色产业专题招商活动平台。发挥国家级、国际性、区域性重大展会平台作用,大力推介营商环境和招商项目。积极探索招商活动新方式,大力推广云招商、云推介。

  (三)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开展省级重大活动签约项目到位资金倍增行动。建立重大招商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按照省市县联动、分层级负责的原则,加强签约项目跟踪调度和协调服务。建立完善招商引资全流程服务平台,实施招商项目开发、对接、跟踪、落地、建设、运营全流程服务,切实提升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加大对重大招商项目的水、电、土地、用工、融资等要素保障力度。

  五、大力承接产业转移

  (一)优化承接布局。充分发挥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平台功能,支持郴州、衡阳等地大力承接装备制造、有色精深加工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支持永州、邵阳、怀化、湘西自治州重点承接生物医药、纺织轻工、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引导交通沿线城市、特色园区承接现代物流、先进制造业等产业。支持创建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湖南),深化湘台优势产业合作。

  (二)创新承接方式。实施优势产业链抱团入湘行动,引导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开展产业链式、集群式承接。坚持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与劳动密集型产业承接并重,既大力承接总部经济和资本、技术密集型项目,又积极承接电子元器件、鞋服箱包、农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项目。大力推动转移项目在县镇村落地,促进县域经济、镇村产业发展,以承接产业转移助力乡村振兴。

  (三)强化园区主阵地作用。推动产业园区科学规划、合理定位,实现差异化发展。国家级园区聚焦招大引强,推进链式招商、集群招商。省级园区积极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实现优势产业特色化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着力引进和发展贸易偏好型产业。加大园区基础设施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鼓励采用PBOS(建设+开发+运营+共享)园区开发模式推进园区开发建设、产业招商和服务升级。打造一批专业园、国别(省市)园、园中园、飞地园等特色园区。健全园区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以开放型经济指标为重点的末位淘汰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

第六章 推动高水平“走出去”

  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参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塑,促进省内产业国际化发展,不断创新对外投资合作方式,引导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健康有序发展,推动高水平“走出去”。

  一、提升对外投资合作质效

  (一)突出重点区域和领域。以中非经贸博览会为依托开拓非洲市场,以RCEP协议为切入点深耕东盟市场,以高端技术并购为核心突破欧盟等发达国家市场。着力推动农业、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生物医药、能源电力、路桥基建等领域优势企业“走出去”,提升外部市场供给稳定性,不断增强产业链自主能力。

  (二)优化主体结构和投资方式。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以行业龙头企业为核心,国企、民企积极参与,发挥湘企特色,推动产业链上下游、生产和服务环节协同发展。引导企业通过实物投资、股权置换、联合投资、特许经营等方式,探索开展小比例投资、初创企业投资、设立联合基金、研发合作等多元化投资,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不断提升对外投资效益。

  (三)高质量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区。突出境外经贸合作园区的支点效应,鼓励省内开发区和“走出去”重点企业合作开展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围绕我省“走出去”的重点区域、重点产业打造一批具有区位优势、产业定位清晰、运营管理先进、生态效应明显、建设效果突出的境外合作园区,重点建设资源型、农业型、科技型以及与我省产业互补的制造业境外经贸合作园区。

  二、推动对外承包工程转型升级

  (一)促进业务模式创新升级。促进投建营综合发展,鼓励企业以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等多种方式实施工程承包项目,增强参与项目投融资和建成后运营管理能力。引导设计咨询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积极参与境外项目的勘察、规划、设计、咨询、造价、监理、项目管理等,不断提升在投融资、设计咨询、工程建设、运营服务等领域的国际竞争力。创新境外工程项目投融资方式,引导企业对外承包工程融资方式由主权担保、主权借款向项目融资转变,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项目融资,健全多元化融资体系。

  (二)推动对外承包工程可持续发展。实施对外承包工程可持续发展工程,引导和支持企业做好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合规管理能力,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守质量和环保标准。推进绿色和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打造一批“湘企出海”精品工程项目。

  三、促进对外劳务合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提升对外劳务合作水平。提升对外劳务服务平台建设质效,加快建设一批海员海乘、医护、酒店服务、旅游、建筑施工等对外劳务特色培训基地,提升外派劳务人员整体素质,扩大技能型知识型劳务外派规模,形成多层次多领域的外派劳务人员结构。

  (二)增强就业带动功能。统筹对外劳务和省内就业促进,鼓励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优先在省内招聘外派劳务人员,选派省内产业工人、农村富余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参与境外项目生产建设运营,拓宽就业渠道。建立外派劳务人员数据库,及时向“走出去”重点企业推荐有境外工作经历的优质劳务人员。

  四、提升对外援助综合效益

  (一)培育壮大援外主体。帮助有条件的企业申报援外培训、援外项目咨询服务、援外项目管理等援外相关资质,争取更多的湖南优势企业、名优产品纳入国家《对外援助成套项目主要设备材料产品行业推荐目录》。整合省内援外资源,加强各援外单位协作联动和优势互补,组织援外单位共同参与援外项目招投标,帮助更多援外企业争取援外项目。

  (二)提升援外综合效益。以援外项目为牵引,系统性开发援外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市场,推进援外与对外投资、对外工程承包、外派劳务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我省在教育、医疗卫生、农业技术、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新能源等领域优势,积极争取承担国家援外培训项目,努力打造国家援外培训“湖南品牌”。

  五、健全服务保障体系

  (一)健全管理机制。探索构建“便利化政策+资金支持+公共服务”服务管理模式。完善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管理制度和对外承包工程“备案+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动形成多方参与、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对外劳务合作工作机制。

  (二)强化保障服务。做实湖南省“走出去”企业联盟,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引导中小企业抱团出海。加强境外湖南商协会、商务代表处、分支机构等建设,加强与我驻外经商参处的衔接,积极维护境外湘企合法权益。完善“湘企出海+”综合服务平台,丰富公共服务产品,引导企业理性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创新金融支持,完善政银信企四方合作机制,构建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协调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鼓励开展人民币对外投资合作。

  (三)加强风险防控。引导企业遵守东道国法律法规,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注重投资前风险评估、投资中风险防范、投资后风险管理。建立境外投资总体风险、国别风险和项目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体系,实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大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保护,畅通外派劳务纠纷处置渠道。强化商事争议解决服务,为企业防范境外贸易投资风险提供专业服务保障。

第七章 拓展口岸平台和国际物流大通道

  聚焦畅通道、降成本,持续提升国际航空货运能力,加快中欧班列(长沙)扩容提质,创新发展多式联运,推进区域性国际货运物流枢纽建设,打造支撑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物流枢纽。

  一、完善口岸平台功能

  (一)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升级发展。复制推广各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成熟经验,创新监管服务模式和配套政策,全力推进加工制造、研发设计、物流分拨、检测维修、销售服务“五大中心”建设。支持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大力发展临空经济。支持岳阳综合保税区进一步做强大宗商品贸易,打造提升电子信息、粮食加工、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集群。支持衡阳综合保税区大力发展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保税制造业。支持郴州综合保税区加快发展出口加工、现代保税物流和开展进出口商品展示交易。支持湘潭综合保税区加快发展外向型高端制造业、国际物流和开展进口商品展示交易。支持长沙金霞保税物流中心、株洲铜塘湾保税物流中心大力拓展物流配送与分销、进口商品展示交易等相关产业。

  (二)加快口岸平台建设。积极支持长沙黄花机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航空口岸设施,提升口岸货运服务、防疫管理能力,打造面向RCEP的中转枢纽和非洲门户枢纽。支持张家界航空口岸完善进口水果、食用水生动物和冰鲜水产品相关配套设施,提升通关效力及检疫监管能力,加快打造武陵山片区航空物流集散地。大力推进岳阳城陵矶港、长沙霞凝港建设。支持长沙铁路港建设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和对非铁海联运集散中心,增开国际铁路班列,打造集承运、装卸、联运、仓储、配送、流通、加工于一体的大型铁路物流基地。

  (三)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公开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并动态更新,推动降低口岸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大力推进口岸作业时限管理,推进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出口货物“抵港直装”“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改革,将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稳定在合理区间。实施“单一窗口”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口岸数字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探索建立口岸通关便利化评价体系。

  二、积极拓展国际物流通道

  (一)大力拓展航空通道。巩固拓展国际全货机航线,提升国际航空货运能力,推进客货运协同发展。探索利用第五航权,发展国际航空中转业务。支持发展航空货运战略协作关系,鼓励国际大型物流集成商拓展至黄花机场的货运网络。以长沙至北美、长沙至欧洲/中东航线为突破口,构建高频次国际货运航线网络,将长沙打造成为国际物流体系重要节点,力争每年至少新开通1条国际全货机航线,至2025年基本实现亚洲市场全覆盖。增开非洲直航点和对非全货运航线,构建湘非陆空铁海多式联运体系。

  (二)加快拓展陆路通道。加快推进中欧班列(长沙)建设,境内以长沙为中心,境外以明斯克、莫斯科、杜伊斯堡、列日、万象为枢纽,加快打造枢纽—枢纽、干支结合的集疏配网络体系。巩固湖南至广东、广西的铁海联运通道,与中欧班列形成有机互补,构筑湖南铁路物流进出境双通道格局。

  (三)推进水运通道建设。加快推进岳阳城陵矶港口建设,积极拓展往来台湾、日本、韩国以及东南亚国家的直航和接力航线,组织开行岳阳—上海—非洲江海联运接力航线,持续提升口岸通关及国际运输保障能力。加快开通长沙北—广州南沙港—非洲铁海联运班列,以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推进湘粤非铁海联运通道运营和非洲端服务网络建设,将长沙金霞片区打造为重要的对非国际铁海联运枢纽。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支持开行怀化—北部湾铁海联运,巩固拓展北海烟花出口通道。

  三、提升口岸通道效能

  (一)健全口岸大通关机制。加大对全省开放平台通道建设工作的统筹力度,加快推进口岸管理机制创新,持续优化跨部门、跨区域通关协作机制。优化国际通道支持政策,提高省级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引导相关市州落实国际货运航线建设运维主体责任,科学制定发展目标、发展布局、完善扶持政策。

  (二)提升口岸经济的带动力。依托现有航空口岸,大力发展保税仓储、物流中转、国际采购、展览展示等临空现代服务业。积极引进大型快件公司、航空公司和大型物流企业,加快发展国际航班货运、跨境国际快递等业务。支持中欧班列(长沙)开展跨境电商、快件、邮件运输业务,拓展以铁路运输为纽带的多式联运业务,探索开展铁路运单融资。引导水运口岸发展航运信息、航运金融、船舶技术服务等现代航运服务业。

  (三)推动产运融合发展。探索 “通道+园区+产业” 融合发展模式,组建中欧班列(湘欧快线)产运网络,鼓励兴建海外货源仓、保税仓、境外货源配送中心,大力推动“湘品出境”“湘企出海”。依托中欧班列(长沙)常态化运行和东盟班列开通运行,积极推进武陵山片区四省联动、共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第八章 推进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以“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为使命,努力建成贸易投资便利、产业布局优化、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自贸试验区,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

  一、推动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

  (一)创新体制机制。按照“指挥有力、协调顺畅、运转高效”目标,不断完善湖南自贸试验区管理机制、选人用人机制,努力形成扁平化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的管理体制。充分放权赋权,争取将国家有关权限下放至湖南自贸试验区,赋予湖南自贸试验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允许开展更多先行先试。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下放更多省级管理权限至各片区。推动出台《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研究建立鼓励创新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制定制度创新奖励实施办法。适时争取扩大湖南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推动新增片区或扩大原有片区面积。

  (二)深化制度创新。以“清单制+责任制+督导制”为抓手,加快落实121项改革试点任务和321项落地举措,确保圆满完成11项首创改革试点任务。突出“一产业一园区一走廊”的定位和三个片区的区位特色,开展差异化探索,大力开展首创性、集成性、系统性、链条式的制度改革创新。对标国际标准、规则,在人才、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自由流动方面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提高自贸试验区生产要素聚集和市场配置能力。注重目标集成、政策集成、效果集成,深入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改革创新,在出口退税、矿石宝石、外汇结算、中非经贸合作等方面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具有湖南特色的制度创新成果。

  (三)复制推广改革经验。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切实推进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成功经验的复制推广,带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深入挖掘制度创新经典案例,力争形成10项以上的经典案例在全国复制推广,并形成一批经典案例在全省复制推广。

  二、推进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一)高标准建设“一产业一园区一走廊”。加快实施“一产业一园区一走廊”三个专项规划和三个片区发展规划,推动长沙、岳阳、郴州三大片区联动发展。长沙片区立足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发展临空经济的战略定位,在外商投资准入、国际贸易便利化、中非经贸合作、金融衍生工具等方面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打造全球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内陆地区高端现代服务业中心、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岳阳片区重点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突出临港经济,着力打造长江中游综合性航运物流中心、内陆临港经济示范区。郴州片区着重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突出湘港澳直通,着力打造内陆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重要平台以及湘粤港澳合作示范区。

  (二)强化政策支撑。全面落实支持湖南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出台更多更大力度的支持政策举措,加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湖南自贸试验区地方专项债实施办法,明确一批重点支持项目。推动省直相关部门加大对湖南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政策支持和资金倾斜,推动长沙、岳阳、郴州三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出台配套政策并安排配套资金。

  (三)提升自贸区开放水平。放宽非关税措施等货物贸易准入限制,实施湖南自贸试验区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在减少跨境支付、境外消费等服务贸易壁垒方面先行突破。落实湖南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在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率先突破,在数字经济、互联网等领域持续扩大开放。在竞争政策、电子商务、环境保护、数据流动等领域对标RCEP等国际经贸规则,加快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建立湖南自贸试验区招商引资项目库,引进实施一批标志性重大项目、重点工程。

  三、带动高水平开放发展

  (一)推动区域协同开放。深入推进湖南自贸试验区与国内其他自贸试验区(港)的交流合作,推动组建长江经济带自贸试验区联盟。探索 “自贸区核心区+联动区”融合发展模式,在有条件的市州、园区、平台分批确定协同联动发展区。加强湖南自贸试验区与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联动融合,促进功能叠加。加强湖南自贸试验区与湘江新区、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等产业园区及其他开放平台的协同联动,搭建国际经贸科技合作平台,增强湖南自贸试验区的科技研发功能、先进制造能力和文创贸易水平。

  (二)引领产业升级发展。支持长沙、岳阳、郴州三大片区及联动区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优势产业,着重打造形成工程机械、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3个世界级先进制造集群和电子信息、先进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3个国家级产业集群。围绕优势产业链核心环节和前沿领域,深化湖南自贸试验区国际科技合作,在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方面取得突破,推动产业链创新升级,带动全省优势产业集群集聚发展。

  (三)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以支持改革创新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建设湖南自贸试验区统计监测制度。高标准规划和建设湖南自贸试验区展览展示中心。开展湖南自贸试验区专题培训,加强宣传示范,凝聚各方合力。定期对湖南自贸试验区建设成果进行评估,定期发布年度工作报告。

第九章 打造中非经贸合作新高地

  贯彻落实对非合作“八大行动”,加快建立对非经贸合作交流长效机制,全力推动中非合作高质量发展,打造我国地方对非经贸合作新高地。

  一、办好中非经贸博览会

  (一)加强配套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高标准建好各类场馆及其配套设施。加快建设云会议、云展览、云洽谈数字平台,推进博览会信息化平台融合和数字化转型。设立中非经贸博览会线下常设展馆,集中展示中非双方需求度高的优质产品和品牌商品,打造中国地方对非贸易新窗口。开辟博览会展品通关“绿色通道”,简化展品通关流程。设立“一国一品一馆”展销馆,开展保税展示交易和线下零售。建立宣传推介、项目追踪、金融等服务保障机制,提升中非各方参与感、获得感。

  (二)提升运营水平。以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为导向,建立博览会市场化运作机制,不断提升博览会的市场化程度。聚焦博览会发展需要,引进培育一批优秀会展服务企业,延长会展产业链,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建立会展成果分享机制,发布中非经贸关系报告、经贸合作案例方案集。建立闭会期对接交流机制,常态化举办经贸对接活动,打造服务地方与企业、联通中非市场的常态化平台。建设中非项目库、参展商和采购商资源库,培育扩大中非经贸合作主体。

  二、建好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

  (一)高水平建设中非经贸促进创新示范园。引进国内外中非经贸合作机构进驻高桥大市场,建设高水平中非商贸集散平台,打造中非进出口产品展示、交易、推广中心和贸易促进中心、服务中心。建立中非经贸综合服务平台体系,推广一站式全流程服务。支持市州建设对非经贸合作特色产业园区,加快推进邵阳、岳阳、浏阳等中非经贸产业园建设。

  (二)打造非洲非资源性产品集散加工中心。以高桥大市场为平台,加快形成采购、仓储、物流、加工、展示销售、售后服务等非洲非资源性产品进口链,扩大进口品类及规模。加强国际合作,启动大宗商品、非资源性产品战略合作,鼓励国内企业在非洲国家和先行区建立加工基地,完善非资源性产品供应链体系。

  (三)建好用好中非(湖南)跨境人民币中心。建立对非金融服务中心,实现政策研究、产品创新、跨境人民币清算等服务一体化,促进中非贸易投资便利化。扩大对非经贸人民币使用规模,畅通清算(结算)渠道,鼓励中非贸易、投融资使用人民币结算清算,引导非洲市场主体进入中国金融市场融资。加强与国内外金融机构合作,畅通先行区对非跨境人民币清算(结算)渠道。

  (四)创建对非经贸合作智库品牌。加强中非经贸合作研究会、研究院建设,积极对接中非高校、智库等,重点开展中非经贸合作研究、交流、研讨和培训。建立中非经贸合作数据库,推动中非经贸合作职业教育产教联盟发展,为中非经贸合作提供智力支撑。

  (五)加强中非商事法律综合服务。探索建立中非商事仲裁和调解机制,建立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国际商事仲裁院暨商事调解与仲裁中心,加强与国内知名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和调解机构的合作,推进“诉调对接”和“调仲对接”,公正高效便捷解决中非商事纠纷。

  三、拓展湘非经贸交流合作

  (一)扩大重点领域合作。立足非洲发展需求,加大在食品、服装、装备制造等传统领域投资力度,建设一批湘非二手机械、汽车、设备基地。抓住非洲农业发展机遇,全力推动我省农业企业走进非洲,探索建立飞地农场、飞地产业园,深化农产品加工合作。引导湘企积极参建互联互通项目,重点加强与乌干达、肯尼亚、埃塞俄比亚等重点国家的经贸合作,谋划推动一批重点园区、重点项目、重大工程。

  (二)密切湘非人文交流。发挥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湖南电广传媒等平台作用,积极推动中医、湘菜、旅游、影视等特色文化产业走进非洲。举办对非旅游推介会,加大张家界、韶山等旅游品牌在非宣传推介力度,积极参与非洲精品旅游圈建设。推动我省影视文化娱乐节目在非播放,探索联合非洲国家共同制作影视、出版作品。定期举办中非经贸合作创新创业大赛等国际性活动。扩大非洲来华留学生规模,鼓励我省职业院校为非洲国家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三)加强对非全方位交流合作。加强与非洲国家政府、企业、商协会、金融机构、高校等经常性交流,深化友城合作。在非洲政治稳定、制度较完善、经济比较发达、企业出口较为集中的国家设立中非驻地服务中心、驻非商务代表处,积极服务湘企走进非洲。

第十章 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商务和开放型经济领域落地见效。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创建“三表率一模范”政治机关为抓手,以党支部“五化”建设为载体,全面提高商务系统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政治保证。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商务为民、商务利民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加强调查研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真抓实干的政治生态。

  二、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以规则公开透明、监管公平公正、服务便利高效、依法保护权益为着力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打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聚焦降成本,不断降低土地、信贷、电力、供水、燃气等要素成本,加快推进跨境贸易降费提速,动态更新口岸收费目录清单。聚焦优服务,建立健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机制,开展投资环境综合评价,推动内外资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聚焦提效能,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和商事制度改革,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商务和开放型经济领域新型监管机制。聚焦解难题,完善涉企服务反馈机制,依法依规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政策支撑作用

  着力增加政策有效供给,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研究出台促消费系列举措,鼓励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持续带动和促进消费。创新招商引资促进政策,推动出台产业投资基金、金融服务等系列支持政策,鼓励市县和园区出台激发招商引资积极性的政策措施。加强融资支持,持续推进“一平台两机制”建设,拓宽“三单融资”覆盖面,加大对外经贸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健全政策落实反馈机制,督促政策落实落地,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完善各类政策举措。

  四、锻造商务人才队伍

  坚持严管厚爱,激励担当作为,加强商务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提高商务干部队伍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能够有力推进“三高四新”战略的高素质专业化商务干部队伍。坚持引进培育并举、管理服务并重,以对外贸易、招商引资为重点,着力培养集聚一批具有全球视野和国际交流能力的专业化开放型人才,以人才开放助推开放发展。加强商务人才管理培训,探索建立新时代商务人才库,及时储备一批优秀商务人才,为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建设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撑。加强人才服务保障,打破人才流动、使用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国际学校、国际医院等配套服务,为开放型人才在湘工作提供一流宜居宜业环境。

  五、推进智慧商务建设

  加快建设全省智慧商务大数据及业务统一平台,为商务和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整合各类数据资源,逐步实现与商务部业务系统的平台统一,与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省直单位的数据共享,打造全省统一的商务数据资源库。围绕数据采集、存储、交换、加工、利用全过程管理服务,加快完善商务信息化管理体系和相关标准规范,推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探索运用,协助有效破解商务工作的难点重点问题。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能力和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危机处置能力。

  六、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健全规划落实机制,强化规划对全省商务和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指导作用。完善与省直相关单位、市县两级政府、园区的政策协调、工作协同机制,形成规划实施合力。强化商务各领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协调。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落实规划实施责任,组织开展年度监测分析和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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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商务和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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