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千百十”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索引号:430S00/2026-044123 文号:湘政办发〔2026〕34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26—01024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28-12-31
签署日期:2026-07-28 登记日期:2026-07-28 所属机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所属主题: 发文日期:2026-07-28 公开责任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千百十”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6〕3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千百十”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千百十”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

(2026—2028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千亿级企业培育工作部署要求,加快推动“千百十”企业培育工作,力争在全省工业领域打造一批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企业,助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深刻把握新时代产业发展新特征新要求,突出“龙头+特色”发展思路,坚持强龙头、强配套、强融合,推动企业加强创新研发、实施兼并重组、发展先进产能、提升品牌质量,做强做优现有一批营收过千亿元企业,加快壮大一批营收过百亿元企业,培育储备一批营收过十亿元企业,构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到2028年,在全省工业领域力争培育营收过千亿元企业8家,过百亿元企业60家(含过千亿元企业),过十亿元企业400家(含过百亿元企业),带动培育一批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重点任务

  (一)梯度培育企业。按照省、市、县分级推进、梯度培育、滚动发展等方式,全力帮助企业提升存量、挖掘潜能。省级层面聚焦培育千亿级企业,市州、县市区聚焦培育百亿、十亿级企业,精准梳理实力较强、带动明显的骨干企业和深耕细分领域、高成长性潜力企业,分级建立企业培育库,量身定制问题清单和服务清单。各市州、县市区加快建立百亿级、十亿级企业的梯度培育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促进项目建设。按照项目谋划、签约、开工、投产、增资等不同阶段,分梯次动态筛选、调度推进。加强对项目跟踪服务、要素保障,紧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投产等关键节点,及时协调项目推进中的堵点难点,促进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建立完善大项目协同推进机制。企业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等方面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推荐申报享受国家“两重”“两新”有关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并购扩张。推动各层级企业整合资源做优做强做大,开展兼并重组。全面摸排企业并购重组意愿、需求和能力,形成梯队名单。支持企业立足中长期战略规划,瞄准关键技术、知名品牌、市场渠道等核心资源,围绕提高产业集中度、延伸产业链,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开展兼并重组,对战略性和优势矿产资源控制储备,围绕矿产资源整合与开发实施兼并重组,鼓励通过国际并购导入外部优质资源,加快壮大一批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协同创新。构建“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开放生态,坚持“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双向发力,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推动企业联合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聚焦关键共性技术开展协同攻关或创建创新联合体,对符合条件的攻关项目按政策给予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好湖南省科技成果进场交易平台,推动企业依托重大原始创新成果、细分领域核心技术突破、优势产品迭代创新等在湘成立子公司。充分发挥标准、专利等牵引作用,支持企业主导制定并获批发布具有开创性水平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专利导航,强化高价值专利培育与布局。鼓励企业依法依规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打造支撑平台。以企业为牵引,培育创建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高能级创新平台,组建产业创新联合体、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示范性场景应用平台,鼓励企业与高能级创新平台共建联合实验室,促进新技术、新产品的首试首用、迭代升级。结合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加快布局一批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聚焦“集群进高校”“高校进集群”持续推进校企合作“双进双转”“双高对接”,打造一批示范性强、带动性广的典型应用场景。(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支持智改数转。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引导企业围绕资源共享、协同生产、场景共建等方面深化合作,不断提升制造业智能化发展水平。打造数字化转型试点样板,打造一批“5G+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开发推广一批高质量数据集,培育一批深耕行业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围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检测等关键环节,支持打造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应用场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供需协作。实施企业铸链、补链、强链工程,梳理上下游协作配套企业,形成产业链图谱,定期发布协作配套企业和产品供需清单,协同打造内循环,有效促进产业链上下游贯通、产供销配套、大中小协同发展。支持各级各部门、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开展产品推介、协作配套、供需对接等活动。加大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力度,提升服务配套企业的生产能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产业集聚。遵循产业发展内在规律,结合各地现有基础和优势,以“产城融合、创新驱动、生态优先、服务升级”为核心,构建“产业集聚+生活配套+创新生态”的三维体系。突出龙头企业作为产业集群主引擎作用,提升集群化发展水平,打造龙头引领、关联配套、专业分工、协作发展和社会化服务的产业集群发展格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精准招引。依托全省重点倍增产业链招商图谱,深入开展“按图索骥”式精准招引。支持有序承接产业转移,精准对接、重点招引一批“三类500强”(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央企、产业领航企业及隐形冠军外资企业,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定向引进外资项目。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突出“一把手”招商,推行“企业开单、政企联手”等招商方式,充分发挥商协会、异地商会作用,引进一批产业链缺失、延伸的核心配套企业,培育形成新的本土企业。针对性梳理跟踪企业信息,挖掘投资意向,整合资源、精准对接、集中攻关,实现以企引企、以商招商和延链补链、建链强链的有机统一。(省商务厅、省工商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开拓内外市场。引导企业增强全球化经营能力,持续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出口。鼓励企业创新成果市场应用,企业自主研制并经认定的“五首”产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重点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首轮次工程流片芯片和首套件基础电子元器件),经评估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加快推广应用。支持企业拓展非洲市场,利用中非经贸博览会、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等国家级平台,组织企业赴非参加专业展会、开展投资贸易对接,推动优势产能、产品、技术和服务走进非洲。鼓励企业参与对非产能合作、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开发,带动产业链上下游抱团出海。(省商务厅、长沙海关、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发挥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产业链专班办公室在企业梯度培育中的统筹作用,坚持平等开放原则,强化部门协同和省、市、县联动,建立企业对口联系制度,落实好相关政策,形成工作合力。提升产业引导基金支撑作用,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作用,强化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前提下,对企业实施的重大项目给予用地指标支持。支持将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的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正面清单。强化人才供给,积极引育高端领军人才、青年骨干人才和实用技能人才。深入实施环境优化提升攻坚、“企业服务年”等行动,常态长效开展“走找想促”“送解优”等活动,深化政企沟通交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加大企业培育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宣传力度,营造关心、支持企业梯度成长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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