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9年,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09年政府信息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发后,我办党组及时组织全办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就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进行了研究。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提高了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任务,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意见》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办党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了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办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办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由秘书处统筹运作、具体实施,并指定了1名信息管理员负责政务信息的发布、更新和管理工作。研究中心负责政务公开平台搭建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每个处室均确定1名信息联络员,加强分工合作,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制度化,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作好了各项准备。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重新整理了省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充实、规范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同时要求各处室认真组织清理了相关信息,并绘制办事流程图,经审核后上网发布。二是建立了相关的工作机制。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通报、信息公开考核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信息受理、信息发布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进一步完善扩充网站功能
2009年,我办争取到40万元的网络建设经费。经过办党组多次讨论研究,决定将该专项经费投入到相关应用系统的开发。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2010-2015年规划》的要求,我办组织向各处、中心多次研究,同时邀请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有关专家进行论证,最终决定开发以下系统:一是网上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管理系统。起草和审查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公众可以在我办网站上留言,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扩大了制度建设中的制定的公众参与,使法规更加贴近民意。二是网上省直各部门行政执法依据管理系统。公众可以方便、快捷的对省直各部门的行政权力和执法依据进行查询。三是网上行政执法证和监督证管理系统。公众可以及时准确地查询全省执法人员和监督人员的相关信息,与相关单位进行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四是网上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系统和网上规章规范性文件登记管理系统。让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更方便、快捷,提高部门间的办事效率为目标,让公众更方便、快捷地对全省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查询。去年11月,我办通过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落实开发公司。于去年年底完成上述系统的开发和初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其中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系统和规章规范性文件登记管理系统已组织省直相关部门和市州进行了培训。目前各系统的基础信息已基本录入完毕,系统功能齐备,运转正常。
同时,我办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省级政府法制信息网站绩效评估的要求,及时对我办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网站除新增上述五个应用系统外,还完善了公众参与、《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依法行政、推进法制政府建设典型经验等十大版块和网站搜索引挚。网站功能更加完善、全面,网站结构更加清晰、合理。
四、进一步发挥网站作用,扩大公众参与
为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首页设立了“公众参与”等公众互动版块,解答人民群众的在线咨询。2009年,我办进一步扩大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范围,将审查修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在湖南省政府法制网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为提高立法质量发挥了有力的支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09年,共有《湖南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湖南省洞庭湖水利管理条例》、《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和《湖南省民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21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在网上征求了公众的意见,共收集到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上千条,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均已采纳和吸收。
五、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一是及时公布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为方便民众查询,2009年共有《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南省民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11件地方性法规和《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湖南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等8件政府规章在我办网站上公布。
二是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2009年,我办将设区的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报送省政府备案审查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分别在湖南省政府法制网上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中予以公开,全年公开登记审查省本级规范性文件1857件,其中,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718件、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1084件。
三是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依据的变更情况。一方面,根据我省机构改革的进展以及法律、法规的立、改、废的情况,逐步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动态管理。另一方面,对所涉及的行政执法职权予以调整。2009年,对省气象局等部门的5项行政许可项目予以登记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四是及时公开本办工作情况及其他信息。在通过网站进行公开政务信息的同时,我办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动态信息的公开力度。2009年,我办出版政府法制信息14期、行政程序工作简报30期、要闻快报33期,全部上网发布。同时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向社会公布新颁布实施的各种政策法规信息。继续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的相关情况及我省政府政策法规制度建设的新作法。
六、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典型推动
一是积极为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2009年,我办配合政府政务公开办起草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
2009年,我办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O一0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