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湖南省水利厅门户网站(www.hnwr.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南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370号;邮编:410007;电话:0731-85486470;传真:0731-85551084;电子邮箱:zwgk@hnwr.gov.cn)。
一、概述
按照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2011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水利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网络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1、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我厅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日常工作由厅办公室负责。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建立信息联络员队伍,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明确一位分管领导、一位信息联络员,及时报送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厅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归口发布,做到了信息畅通。厅直有关单位也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本部门和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相继明确了分管领导,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健全机制,规范公开行为。一是认真开展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办事服务项目梳理工作。加强厅行政许可窗口的管理,精简了行政审批项目,在原24项的基础上减少了9项,精简了37.5%。本着高效、便民的原则对相关项目实施程序做了进一步修改,优化了相关程序,做到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流程最优化。目前,大部分项目审批办理时限比法定期限缩短三分之一以上。2011年我厅收到行政许可申请327项,受理291项,办结256项,差错率为零,还有35项正在办理之中。各项许可项目没有超时限办理、违规许可的现象。所有收到的行政许可项目申请全部在行政许可网页上进行公布。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结合湖南水利工作实际,制定了《湖南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湖南省水利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试行)》、《湖南省水利厅信息公开指南》、《湖南省水利厅信息公开目录》、《湖南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管理规定》、《湖南省水利厅水行政处罚基准》等20余项政务公开规章制度,按照办事制度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的“四公开”原则,规定了公开的内容、程序和职责。对政务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进行严格规定,确保我厅政务公开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创新形式,搭建公开平台。积极发挥湖南水利网作为水行政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强同中央电视台、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省政府门户网站、湖南在线、《中国水利报》、《人民长江报》和《湖南日报》等省内外新闻媒体、网站的合作,与省委宣传部联合组织召开了两场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水利改革五大重点和水利建设成就等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广大群众高度关注的重大涉水事务信息,最大程度保障群众知情权。一是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水利工作职能,在湖南水利网上设置政务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招标公示、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人事任免等13个二级栏目,对应公开的信息进行归类发布。二是扩大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发布水利重要新闻报道、水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审核、批准事项、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厅属各部门信息以及人事招聘等信息,特别是2008年四季度以来,对新增中央水利投资项目、洞庭湖综合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防汛抗旱、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等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全面上网公开,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三是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今年以来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了处理。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到任何举报、投诉,也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四是重点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加强网络安全维护,确保水利门户网站的正常运行。五是加快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积极建设水利厅和14个市州水利局、厅直相关单位的全省水利视频会议系统,实现厅政务外网与各市州及厅直相关单位政务外网互联,以便更好地为信息公开工作服务,使群众对水利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全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02条。向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上报政务信息200条,采用143条。湖南水利网页面访问量达 63.45万人次,开辟了贯彻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第一次水利普查、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等10个专稿系列。厅政府信息公开集中查阅点共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106人次,借阅文件239件。
2、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了处理,申请人对回复结果表示满意。
3、咨询处理情况:全年接受咨询875人次,其中现场咨询617人次,电话咨询258人次。及时处理《厅长信箱》来信285封。
4、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1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到任何举报、投诉,也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5、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我厅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5人,兼职人员22人。全年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实际支出约45万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为零。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改进措施
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在线咨询等功能。二是工作开展不够平衡。相对来讲,厅机关和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单位公开工作做得好一些,其他单位要差一些。三是少数单位公开的形式和内容缺乏统一、规范,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有较大差距。对于这些不足,我厅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结合新形势下水利建设与发展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抓好平台建设。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加快湖南水利网建设,以此为载体,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三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继续精简水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四是规范权力运行。加快出台《湖南省水利厅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方案》,切实形成科学管用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市、县、乡水利政务公开的指导和督促,促进全行业水行政管理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概述
按照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2011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水利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网络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1、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我厅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日常工作由厅办公室负责。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建立信息联络员队伍,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明确一位分管领导、一位信息联络员,及时报送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厅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归口发布,做到了信息畅通。厅直有关单位也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本部门和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相继明确了分管领导,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健全机制,规范公开行为。一是认真开展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办事服务项目梳理工作。加强厅行政许可窗口的管理,精简了行政审批项目,在原24项的基础上减少了9项,精简了37.5%。本着高效、便民的原则对相关项目实施程序做了进一步修改,优化了相关程序,做到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流程最优化。目前,大部分项目审批办理时限比法定期限缩短三分之一以上。2011年我厅收到行政许可申请327项,受理291项,办结256项,差错率为零,还有35项正在办理之中。各项许可项目没有超时限办理、违规许可的现象。所有收到的行政许可项目申请全部在行政许可网页上进行公布。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结合湖南水利工作实际,制定了《湖南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湖南省水利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试行)》、《湖南省水利厅信息公开指南》、《湖南省水利厅信息公开目录》、《湖南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管理规定》、《湖南省水利厅水行政处罚基准》等20余项政务公开规章制度,按照办事制度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的“四公开”原则,规定了公开的内容、程序和职责。对政务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进行严格规定,确保我厅政务公开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创新形式,搭建公开平台。积极发挥湖南水利网作为水行政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强同中央电视台、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省政府门户网站、湖南在线、《中国水利报》、《人民长江报》和《湖南日报》等省内外新闻媒体、网站的合作,与省委宣传部联合组织召开了两场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水利改革五大重点和水利建设成就等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广大群众高度关注的重大涉水事务信息,最大程度保障群众知情权。一是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水利工作职能,在湖南水利网上设置政务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招标公示、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人事任免等13个二级栏目,对应公开的信息进行归类发布。二是扩大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发布水利重要新闻报道、水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审核、批准事项、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厅属各部门信息以及人事招聘等信息,特别是2008年四季度以来,对新增中央水利投资项目、洞庭湖综合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防汛抗旱、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等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全面上网公开,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三是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今年以来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了处理。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到任何举报、投诉,也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四是重点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加强网络安全维护,确保水利门户网站的正常运行。五是加快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积极建设水利厅和14个市州水利局、厅直相关单位的全省水利视频会议系统,实现厅政务外网与各市州及厅直相关单位政务外网互联,以便更好地为信息公开工作服务,使群众对水利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全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02条。向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上报政务信息200条,采用143条。湖南水利网页面访问量达 63.45万人次,开辟了贯彻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第一次水利普查、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等10个专稿系列。厅政府信息公开集中查阅点共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106人次,借阅文件239件。
2、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了处理,申请人对回复结果表示满意。
3、咨询处理情况:全年接受咨询875人次,其中现场咨询617人次,电话咨询258人次。及时处理《厅长信箱》来信285封。
4、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1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到任何举报、投诉,也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5、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我厅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5人,兼职人员22人。全年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实际支出约45万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为零。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改进措施
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在线咨询等功能。二是工作开展不够平衡。相对来讲,厅机关和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单位公开工作做得好一些,其他单位要差一些。三是少数单位公开的形式和内容缺乏统一、规范,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有较大差距。对于这些不足,我厅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结合新形势下水利建设与发展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抓好平台建设。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加快湖南水利网建设,以此为载体,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三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继续精简水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四是规范权力运行。加快出台《湖南省水利厅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方案》,切实形成科学管用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市、县、乡水利政务公开的指导和督促,促进全行业水行政管理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