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我委历来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一直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四化两型建设的重要手段来抓,做到了与工业和信息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与协调,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委领导为第一副组长,驻委纪检组长为第二副组长,其他委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牵头组织研究和解决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了政务公开联系人制度,明确了机关各处室和委属各单位的政务公开联系人,具体负责本处室、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起了“由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处室负责职责范围内政务公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工作责任。
二、加大统筹力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常态地开展,建设“服务机关、责任机关、法治机关”,制定了《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湘经信办〔2012〕508号),涵盖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和责任部门,政府信息的审核和报送,政府信息的公开和发布,政府信息查阅、申请办理和接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程序,政府信息的统计和归档,社会评议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规定。认真梳理和统筹政务公开工作内容,使政务公开的条目更清晰,程序更规范,责任更明确。
一是坚持主动公开。各处室、各部门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常态管理,贯穿于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全过程,重点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实施,产业政策、规划计划等领域信息公开,扩大公开信息数量。着力公开企业、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重点抓好工业运行、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财政信息、人事招考等服务的政策公开。全委制定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规划计划,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等统计信息,行政审批办理情况和结果公布,财政信息,公务员招考和人事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部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或我委门户网站公布,并及时更新。2012年,主动公开信息3359件,同比增长167%。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公开了2012年度我委预算情况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二是坚持依申请公开。通过在委门户网站建立依申请公开栏目,制定专人负责,完善并公布依申请受理机制,耐心处理答复人民群众要求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依法满足社会个体的合理需求,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对政务行为的监督和检查,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而不予公开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事件。
三是坚持载体建设。我委由原省经委和原信息产业厅合并而成,通过整合原委厅网站建立了省经信委门户网站,统一了域名。网站建设,突出政务公开、依法办事、公共服务等三大功能,开辟了领导简介、机构设置、办事指南、在线服务、主任信箱等栏目,并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了政务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为公众和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同时,依托网站,建立了湖南省重点调度服务企业和园区数据报送平台、湖南省工业经济运行监测信息系统、湖南省“四千工程”项目库管理系统、湖南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填报系统等应用业务系统。市州和省直管县经信部门以及企业在填报数据、查询问题、申报项目、申请资金等方面均可在网上相关系统进行,节约了时间和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大力推进重大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建成全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系统,实现了与中央平台的全面对接,并于2012年9月23日起正式上线运行。开展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现有1个省平台、7个市州窗口平台、11个产业窗口平台。建立了网上无线电干扰处理平台,实现网上干扰申诉、干扰处理进度查询,方便设台用户申诉,提高干扰查处效率。大力推进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信息公开形式。此外,因地制宜地在办公大楼门厅设置了信息发布电子大屏幕和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方便群众、办事人员了解、查询我委政务信息。
四是坚持发布年度报告。两年来,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在每年3月底前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或我委门户网站公布公布了2010年和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五是积极抓好对外宣传。今年,在《湖南日报》开设以“突出多点支撑、建设工业强省”为主题的新闻专栏,相继刊发24期新闻专刊,跟踪报道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的主要成效和重要亮点。先后组织召开了数字湖南建设、中小企业服务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十六大以来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无线电管理宣传月等5场高规格的新闻发布会和煤电油汽运行情况通报会,及时、系统地介绍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围绕构建多点支撑产业格局、加快建设工业强省的重大举措,当好舆论先导。
三、强化服务意识,着力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我委是2009年政府机构改革中由原省经委和原省信息产业厅整体合并而成,由于办公条件限制,合并后仍然分开办公,办公室分散、拥挤、简陋。尽管如此,我委立足兴工强省大局,始终秉承“对内融合,对外服务”的机关文化,克服各种困难,务实推动政务办事大厅的建设和管理,大力推进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想方设法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确保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工业企业。
一是克服困难,全面建成政务办事大厅及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今年5月底委,我委机关主体搬迁到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楼集中办公,在全力以赴抓好工业稳增长的同时,利用不到1个月的时间迅速完成了政务大厅及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调试、运行,并从创新工作机制入手推进审批项目的受理、审批、监督工作。今年8月,省行政审批专项效能检查组对我委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党组认识高度统一,制度建设亮点突出,网上审批扎实推进,回访情况反映良好”。
二是建立高效率的受理机制,加强政务办事大厅的管理。为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真正服务企业发展,我委制定了《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纳入政务大厅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暂行办法》(湘经信办〔2012〕368号),积极推进审批事项政务办事大厅“一站式”受理服务,将我委所涉及的15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按规定全部纳入政务办事大厅办理,严格实行一个“窗口”集中受理和办结告知。建立了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开承诺、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大厅公开承诺制度,制定了政务办事大厅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值班制度,明确了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职责,严格实行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承诺时限三项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务办事大厅事项办理的考核制度,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处室,保证有关政务办事大厅建设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保证政务办事大厅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秩序。同时,在大厅还提供了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设备,以方便企业办事人员在线查询和打印资料。
三是强化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大力推进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一方面,大力推进全省网上政务服务系统的应用。我委在门户网站上设置了“虚拟办事大厅”服务功能,直接与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相连接,所涉及的15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均实现网上办理,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审批事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等信息一目了然,办事群众可依据提示轻松操作,进行审批申请、录入,真正达到了省时、省力的效果。截止今年11月30日,委“虚拟办事大厅”累计收件199件,办结195件,还有4件在办理中。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网上电子监察系统作用。委纪检监察室在工作时间内指派专人实行全天候挂网监察,随时了解各处室网上申报和审批工作情况,对网上申报事项办理可能存在的问题或可能出现超时限办理的情况,及时提醒和敦促相关处室予以处理解决。加强对承办人员作风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和办件办结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建立效能告诫、责任追究和通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同时,我委还通过聘请行风评议员,开设政务公开举报箱和网上投诉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收集信息和反馈意见。群众还可通过效能办投诉电话和电子监察大厅等系统,对行政审批行为和审批效能进行投诉。为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日常监管,我委还建立了审批办结回访机制。由委纪检监察室负责回访并建立专门档案,每月1-5日对上月办件申办人进行电话回访,并将回访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评分依据,切实做到了一事一回访一档案,构建起了全方位的立体监督体系。目前,我委对全部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逐环节、全过程监督,对每一个已经办结的事项均进行了回访,群众满意率达到了100%。
四、创新公开形式,全力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有效推进阳光政府建设,践行我委“规范、和谐、高效、廉洁”的行政理念,按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要求,我委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全力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努力形成和创造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的工作机制和模式,使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有效遏制腐败问题发生。
一是切实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制定了《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湘经信办〔2012〕508号),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由委纪检监察室牵头,法规处把关,组织委机关处室和委属各单位重新全面梳理了相关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并汇编成《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下发到机关处室和委属各单位,并在网上公开,进一步促进了权力的规范运行。
三是着力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听证听取民声、反映民意、汇集民智的重要作用,专门制定出台了《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大行政听证制度(试行)》(湘经信法规〔2012〕219号),对本委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的启动、进行、结果反馈和成果运用等进行了系统规定。3月29日,举行了《湖南省无线电干扰查处程序规定》听证会,省内公众移动通信运营商、民航、市州无线电管理机构、广播电视、铁路以及其他方面社会公众代表共26名听证代表参会。10月31日,举行了《湖南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能耗控制指南(第一批)》听证会,全省高耗能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方面社会公众代表共21名听证代表参会。这两次听证会均严格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相关规定进行,有序履行了通过委机关门户网站、省政府法制办网站、红网或省政府门户网等媒体发布听证公告、公开产生听证代表、提前送达听证资料、如实记录听证笔录、向听证代表及社会公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等法定程序,会议气氛开放、秩序井然、成效显著,得到了省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的充分肯定。
四是认真清理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依据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重要基础。由于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湖南省信息化条例》及其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施行,我委行政执法依据出现了一些变化,针对这一情况,我委对本委现行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全面、系统梳理。经清理统计,我委目前共有行政执法项目101项,其中行政许可12项,行政处罚39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监督检查16项,其他行政行为25项。据此,我委重新制定了《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执法依据》,并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报省政府统一公布。
五是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通知》要求,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仔细研究、反复论证,制定出了较为科学完备的《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报省政府统一进行公布。该《基准》涵盖了电力行政执法、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散装水泥推广应用、铁路专用线管理、节能及清洁生产、无线电管理等六个方面,分门别类对本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内的有关行政裁量权进行了科学、细致的规定,为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具体可行的执行标准。自该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下发以来,我委一直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执行情况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来抓,通过案卷评查、不定期抽检等多种形式督促全系统严格执行。6月21日,下发了《关于报送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的通知》; 7月11日,下发了《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执法案卷规范》;以报送案件材料、组织案卷评查的形式推动全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落实工作的开展。
六是规范办事程序。及时修订出台了《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管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审批流程》,建立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省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等一系列工作流程,公开办事细则,形成比较完善的工作制度体系。继续实施“四千工程”等重点项目的网上申报、审查和专家评审系统,提高公共服务的上网率,使项目管理工作进一步信息化,透明化和公开化,促进资金安排更加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虽然我委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基础仍然薄弱,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的形式、时效性、门户网站资料内容更新公开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等。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我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服务、法制、责任、廉洁政府的总体目标,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2011〕22号和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湘办发〔2012〕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切实保证政务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公信力,努力推动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