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通过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优化信息公开、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网站作用等措施,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相关信息,充分保障社会对省政府参事工作和文史研究馆工作的了解,进一步扩大省政府参事、省文史馆员在社会上的影响,有力地推动省政府参事工作和文史馆工作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室(馆)党组对信息公开工作非常重视,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各处室指定信息员负责信息的及时报送。办公室网络专职人员负责政务信息的发布、更新和管理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是规范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落实省政务公开办有关文件精神,建立政府信息更新维护机制,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审批等制度,使信息公开从组织领导、职能分工、人员责任、网站建设、工作流程、管理监督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要求,政务公开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遵循“及时、全面、准确”的原则,对政府信息进行属性选择和保密审查,既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顺利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
(一)公开内容
1.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公开了国务院制定的《政府参事工作条例》。
2.机构信息与动态信息。依据我室(馆)“三定”方案,公开了湖南省参事室机构基本职能、领导信息、处(室)职责等机构信息,及时公开了我室(馆)的各项工作动态信息。
3.公开不涉密的相关参事建议、调查报告、情况反映及有关文史研究等方面信息。
4.依据规定,及时公开“三公”经费。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2.出版书籍刊物。
3.通过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暂无依申请公开项目。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件。
五、工作人员和支出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办公室2名全职人员,各有关处(室)6名兼职人员。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2012年,用于机关网站维护及相关费用近两万元。
3、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提供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湖南省参事室 湖南省文史研究馆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