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430S00002/2013-58819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发文日期:2013-03-25 00:00:00

2013-03-25 00:00

    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为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现向社会公布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路8号第四办公楼;邮编:410004;门户网站:http://www.hnfgw.gov.cn;电话:0731-89991099)。

一、概述

(一)组织领导情况

我委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完备。成了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新闻信息中心及各处室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并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评范围,确保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解、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有追究。

(二)信息公开措施

强化平台维护。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我委建立了门户网站,还在一楼大厅建立了电子信息查询触摸屏,为来我委办事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信息查询服务。网站是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为充分发挥网站对社会公众的服务作用,避免了重建轻管现象的出现,不断强化了网站的服务功能。安排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网站信息维护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在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加载各类信息达1万条,网站影响力越来越大,访问量不断增多。电子触摸屏信息内容也做到了同步及时更新。

加强交流互动。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为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交流互动,我委十分重视网上来信的办复工作,以畅通与社会公众的交流互动渠道。为此,出台了关于做好网站《主任信箱》来信办复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办复责任主体和办复流程。全年共收到主任信箱和网民来信182件,回复177件,办复率达到97%。有的还去现场解决网民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对一些具有典型或普遍意义的来信,还以《舆情》简报的形式向全委通报。

借助媒体公开。对我委负责制订的一些重要规划、政策和重大项目信息,我委以新闻发布会、记者会、在媒体上访谈、与媒体沟通等形式及时向媒体通报,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扩大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2012年度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0多条,其中项目审核信息800条;投资计划信息60条;与业务工作直接相关的国家和省政策法规370条,通知公告190条,各类规划150个。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2年度我委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件,分别是北京农权律师事务所路甬祥律师申请公开的湘发改交能【2012308号审批文件,长沙县熊淑浣申请公开的湘计农【20031019号审批文件,均按规定和程序办复,没有出现不予答复和逾期答复现象。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委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我委未接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方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在机关透明度和过程公开等方面还有进一步公开的空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切实增强公开效果   

一三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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