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2012年度湖南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本年报由三部分组成,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在湖南省地震局政府门户网站公布(www.hnea.gov.cn)。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南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沙市中意一路326号,邮编410004:电话:073185642608,电子邮箱:bgs@mail.hnea.gov.cn)。
一 、概述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我局始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社会经济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办公室成员为各处室、中心信息员。2012年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湘震发〔2012〕90号),指导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整章建制,扩充渠道。2012年,我局出台了政府信息采集相关制度,大力推进在各处室、中心、台站和市州地震局建立信息员的制度,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了政务办事场所政府信息公开功能,设置了政府信息触摸查询平台,提供了政务公开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纸质本供公众查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受理工作。建立了电话、网络、当面申请等多种渠道,为群众提交政府信息查询申请提供了快捷途径。
(三)充实内容,方便群众。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的加强了震情信息的公开,对发生在全省范围内Ml2.0级以上地震及时进行了公布,确保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对防震减灾工作重要会议、重点工作、班子成员变动、机构调、人员招录招聘等信息予以公开,满足了社会公众对防震减灾工作信息的知情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政策文件、通知公告等。我局制订的政策性文件《关于对省政府240号令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明确管理层级的通知》、《湖南省地震局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实施方案》。
2.及时公开与财政、收费等有关的信息。我局在网站公开了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地震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供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和工程项目业主查阅。
3.及时公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等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和结果。我局较早启用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平台,每项审批完成后自动在规定时间内在湖南网上政务服务虚拟大厅公布相关信息。同时,我局在门户网站公开了全年行政审批项目名单,列入依公开申请目录。
4.发布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信息情况。在省地震局门户网站设立了近期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市县动态和地震科普等栏目,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一是及时发布地震信息,2012年共发布ML2.0级以上地震信息14条;二是发布了大量的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和地震应急管理信息;三是在地震科普栏目内设置了基础知识、科普漫画等六个子栏目,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
5.重大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布。在中国地震局网、省地震局网站公布了国家地震社会服务工程、地震背景场探测项目等重大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如:国家地震社会服务工程、地震背景场探测项目进展动态,湖南省地震局招聘国家地震社会服务工程项目实施工作人员的公告信息等等。
6.人事招考:我局所有公务员招考信息和事业编制人员招考信息均在中国地震局网站和湖南省地震局网站公布。其中包括招考公告、初审合格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确保全程公开、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2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2年度没有收到群众咨询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2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1.没有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
2.没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3.未对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克服人手紧等客观条件制约,积极努力、扎实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将在进一步提高全局上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等方面着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