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南省邮政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沙市东二环982号;邮编:410016;联系电话:0731-85989069)
一、概述
2012年,湖南省邮政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把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作为我局服务社会、造福民生、提升形象的大事来抓,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并拓展邮政管理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加强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台阶。
(一)着力推进邮政行业重大决策信息公开,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坚持把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创新公开的方式方法,多形式、多渠道地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积极主动公开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工作推进情况。围绕我局2012年重点工作,对14个市(地)邮政管理局领导干部的配备和公务员的集中招录面试等工作及时进行公开,较好地保证了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完善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对行政审批结果、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进行重点公开,并进一步完善邮政基本资费表、邮政普通包裹资费查询、寄往台湾地区包裹邮件资费表、快递服务价格查询、禁限寄物品目录、快递企业名录、用具用品生产企业名录、集邮市场名录查询等多项便民服务的内容。
三是加强部门规章制定过程的公众参与。2012年湖南省邮政管理局就《邮政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草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等规章在网上广泛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切实让群众参与决策,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二)加强领导,凝聚力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上水平。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周国繁局长在全系统大会上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分管局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提出相关整改落实意见,并适时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进行补充调整,促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开展。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探索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
一是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局公开办进一步加强与局机关各处室间的沟通协调,稳妥做好网站公众留言答复、依申请公开答复等工作。
二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认真落实《湖南省邮政管理局政务公开监督工作暂行办法》,每2个月定期编发通报督促各处室主动公开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完善教育培训机制。2012年4月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强化全局公务员公开意识,推动对《保密法》和保密审查相关规定的学习,认真研究保密审查及其协调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流程发布信息。
(四)发挥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不断丰富公开信息。
通过政府网站发布的各类信息的质量、数量以及规范性稳步提高,行政许可、查询系统等网上服务功能稳步运行,在线访谈、消费者申诉、局长信箱、公众留言等互动栏目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2年,湖南省邮政管理局通过局网站和省政府信息平台公布动态信息128条,通知公告38条,法规政策类12条,统计信息类8条,占比6.20%,人事工作类6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2年,湖南省邮政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湖南省邮政管理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湖南省邮政管理局未因依申请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湖南省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仍需进一步加强,新成立的市州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在起步阶段。针对上述问题,湖南省邮政管理局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条例》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原有主动公开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重点推进公共资金分配、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是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
三是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融入日常工作,强化我局公务员的服务意识与公开职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并探索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全面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