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430S00027/2014-58806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发文日期:2014-03-25 00:00:00

2014-03-25 00:00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处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共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可从湖南省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www.hngzw.gov.cn)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南省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二院二办公楼,邮编:410011,电话:0731-82213520 ,传真:0731-82213521)。

  一、 概述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积极主动通过多种渠道将国资监管与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有力保障了全省国资监管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进一步提升。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委主要领导担任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直接分管信息化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与信息发布工作,逐步解决了网站运行、管理、维护存在的系列问题,为政务公开和网站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二是创新工作机制。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性,我委实行网站发稿录用稿酬支付制度;把政务公开列入处室年度考核,占较大权重的分值。这些措施既有压力也有动力,极大调动了机关和监管企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保证了信息的及时性和可靠性。三是扎实开展工作。对我委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认真梳理,依托门户网站,全面开展政务公开、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2013年全年在我委门户网站共计发布政务信息2697条,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发布各类信息340余篇,在委门户网站的子栏目“财经广角”收集整理各类研究报告和权威观点达900多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及时将委机关机构职能、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相关媒体报道等进行公开发布,并主动公开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的办公室电话,方便了企业、公众与省国资委的联系。2013年,在委门户网站发布新闻、通知、文件等信息共计2697余条;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发布各类信息340篇。

  省国资委党委书记文志强于2013年9月29日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以《抓教育、转作风,深化企业支帮促服务》为题,就省国资委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情况,省国资委促进企业“保增长、保效益、保稳定”大力开展“服务企业渡难关”支帮促活动的主要做法,加快省属企业转型发展中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省国资委在深入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推进支帮促服务企业中采取的举措等五个方面与网友进行了互动交流。省国资委副主任张美诚以《坚定深化国企改革方向,促进国有经济发展壮大》为题做客红网在线视频访谈,向网友介绍了我省近几年国有企业改革成效及经验、下一步深化国企改革发展的主要思路、如何推进分类监管以及推动国资监管方式转变新举措等。

  根据我委《2013年度省国资委网站专题栏目建设方案》,共制作完成“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企业重点项目建设”、 “产权交易公告”等6个专题。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4件,有关问题都得到了及时进行处理和答复。

  四、咨询处理情况

  我委网站领导信箱接收群众来信11件、咨询投诉4件,均已及时回复处理。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全年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仍存在一些不足。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答复机制,加强申请受理点建设,畅通受理渠道,方便公众申请;进一步做好政民互动,办好网上调查、在线咨询、领导信箱等栏目,广泛收集群众的诉求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

打印
收藏
关闭本页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751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