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在省政务公开办的直接指导下,不断调整完善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建立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张值恒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政策法规处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员”的工作机制。
二、注重实效,提高质量。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今年我局重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下发了《湖南省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制度、组织机构、责任分工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做到紧急性工作及时公开,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把政务公开工作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今年来,我局还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具体公开项目目录,不但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三、形式多样,公开便民。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政务公开工作原则,我局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湖南省旅游局政务网站,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二是充分利用湖南省旅游局办事大厅等场所,并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和设立机关电子政务公开显示屏等形式,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让局机关各处室、部门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三是结合《旅游法》宣贯工作和旅游统计抽样调查、各类旅游节庆活动,通过举办《旅游法》知识培训班、座谈会,发放抽样调查问卷表,分发旅游宣传资料等丰富多彩的形式,使《旅游法》宣传、旅游政策等信息进景区、进企业、进社区,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旅游需求。四是有效发挥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旅游信息。为了更好地借助湖南卫视强势媒体平台,宣传湖南旅游,探讨我省旅游宣传与电视媒体的深度合作,我局与湖南广播电视台高层进行会谈,双方就旅游形象宣传、热门电视栏目与旅游的互动以及共同开发新栏目等达成一系列广泛共识。五是利用12301信息平台、官方微博、微信等服务,加快旅游信息在旅游经营管理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快速传递,方便游客对旅游服务质量进行投诉和咨询旅游事宜,满足旅游者个性化服务需求。六是积极认真办理涉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向代表委员宣传旅游政策,听取代表、委员对旅游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强化监督,落实职责。今年来,我局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旅游法》实施为突破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同时,我局还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为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