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湘政办函〔2008〕131号)要求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及附表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办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2年,我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条例》、《意见》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精神,抓住良好政策机遇,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四化两型”建设,千方百计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为湖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办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分管综合文秘的副主任牵头负责,综合处(人事处)承担具体工作,相关处室提供信息保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完善配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补充完善了《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发布协调制度》、《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机关门户网站信息采集及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我办办理的行政事项,促进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三)加强政务公开。2012年初办机关门户网站正式开通运行后,我办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做到各类政务信息随时变动、随时更新、随时补充,并以“满足公众需求、确保公众满意”为导向,注重发布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工作信息,重点发布了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重大工作事项和工作规划,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等。加强了政务公开、方便了办事服务,树立了法治型、透明型、服务型、效能型机关整体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为四类:一是单位简介、部门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二是部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能及工作动态;三是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四是依申请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利用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平台和办机关门户网站,从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领导信息、机构信息、工作动态等多方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二是利用《湖南金融》等内部信息刊物,及时向省委省政府、省直各相关单位以及各市州交流金融情况,向公众及时反映我省金融业最新动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省政府金融办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省政府金融办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省政府金融办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问题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不够强,部分栏目内容少、更新慢。
二是报送的政务信息质量不高,采用率偏低。
2013年,省政府金融办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安排;二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使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四是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和监督,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七、附表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60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60 |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有效申请数 | 条 | 0 |
互联网申请数 | 条 | 0 |
有效申请答复总数 | 条 | 0 |
答复公开数 | 条 | 0 |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条 | 0 |
行政诉讼数 | 条 | 0 |
行政申诉数 | 条 | 0 |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