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金融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430S00719/2015-40715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发文日期:2015-03-11 00:00:00

2015-03-11 00:00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湘政办函〔2008〕131号)要求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办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4年,我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条例》、《意见》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精神,抓住良好政策机遇,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四化两型”建设,千方百计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为湖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办机关门户网站正式开通运行后,我办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做到依法、准确、及时公开,树立了法治型、透明型、服务型、效能型机关整体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为四类:一是单位简介、部门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二是部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能及我办的一些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的政务信息;三是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四是依申请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我办主要利用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平台和办机关门户网站,从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领导信息、机构信息、工作动态等多方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省政府金融办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我办接听咨询电话100余次,现场接待人数200余人。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4年,我办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问题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省政府金融办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七、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不够强,部分栏目内容少、更新慢。二是报送的政务信息质量不高,采用率偏低。

  今后我办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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