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年2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公布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湖南省人防办秘书处联系(通信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一路491号,邮编:410006,电话:0731-88839972)。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5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以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政府为目标,强化组织领导,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规范权力运行,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我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准确、及时地向社会主动公开了机构信息、政策法规、人事信息、财政信息以及实时工作动态、行政审批相关程序和结果。本着惠民便民的服务宗旨,我办进一步梳理和主动公开了本单位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及涉及人防建设领域的资质企业名单、产品信息指导价格等,及时发布各类重要通知文件和公告公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2015年度,我办通过部门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机构信息19条、工作动态508条、通知公告23条、人事信息14条、行政审批信息14条,规范性文件1条、政策解读3条,投放民意调查3期,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告了2种行政处罚文书。此外,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各类信息93条。
(二)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法规,我办均在第一时间做好了新闻发布、集中宣传学习、政策释疑解读等工作,努力提高社会对人防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支持度,营造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人防工作的良好氛围。社会广泛关注的《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70号)、《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人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4〕60号)出台以来,我办及时组织本单位和省物价局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对该政策文件进行了多层次、多角度的解读,并在网上公布了对各类咨询问题的回应和答复。2015年,我办“领导信息”和“咨询投诉”栏目共收到各类信件8件,均在7个工作日内以电话、邮件等方式给予了回应,做到了回复率100%,并全部在网上予以发布,得到了网民们的充分肯定。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为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服务,我办制定了《湖南省人防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在部门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分别提供了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依申请公开表格》,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并及时梳理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在网上公开了各年度收到的申请表和本单位回复处理的情况。2015年,我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省长信箱》信件和提议提案。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工作,我办先后制定了《省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省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湖南省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省人防办公共信息网络发布保密管理规定》《省人防办门户网站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省人防办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制度,并督促全省人防系统贯彻执行。下发《关于做好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全省人防政务信息工作量化考评细则》,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内容、职责、要求和各项保障措施,强化了监督职责和问责,形成了全省上下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和事关人防事业发展的大事来抓,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党组书记、主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解决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分管领导责任明确,担负起对分管处室和市州人防办的领导责任,身体力行,具体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政务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定期召开会议,做到年初布置、年中督促、年底考核。同时明确一名专干负责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等工作,每年安排5万元专项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
(六)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按要求在机关办公楼一楼设置了政务服务中心,安排业务骨干进驻窗口,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限时办结”,制度规范上墙、岗位牌证上桌、格式文书上架,营造了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制定了《省人防办行政执法职权和岗位职责》《省人防办行政许可办理制度》《省人防办行政许可时限规定》等制度。2011年,我办作为第一批省直单位进驻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2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接入系统运行,全程接受监督。2015年,我办在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受理非涉密行政审批件3件,上网率、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省人防部门网站上公开了办事项目、办事指南、电子表格和办事结果,方便群众办事。
(七)加强行业监督和指导。为严格落实人防法律法规,规范人防领域建设行为,提高人防行业建设能力和水平,我办每年组织一期全省人防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并组织人防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实行持证上岗制;每年组织一次全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和易地建设费征收情况大排查,检查违法减、免、缓、降情况,分析原因,并及时将检查结果通报当地党政军领导,督促各级党委、政府依法建设和依法管理人防。2015年,我办还组织了全省人防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人防防护设备生产质量巡查,督促和指导相关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和提升服务质量水平。每年,结合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11.1”全省防空警报试鸣日、“5.12”防空防灾宣传日等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社会各界支持人防建设、依法参与人防建设的责任感、自觉性明显增强,人防执法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省人防办部门网站主动发布信息587条,其中:
(一)机构信息19条。
(二)工作动态508条。
(三)政务公开:通知公告23条、人事信息14条、年度工作报告1条、信息公共指南1条、行政处罚文书2种。
(四)政务服务:行政审批信息14条。
(五)政民互动:民意调查3期。
(六)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1条、政策解读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没有收取费用。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人防部门是国防战备单位,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能比较特殊,与省直其他部门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
一是政务公开的范围有限。由于人防的国防战备属性所限,人防部门产生的大部分政府信息涉及保密问题不宜公开或不宜主动公开。一方面,本着“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我办坚持严把保密审核关,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内容和发布程序,确保不发生泄密事故;另一方面,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办做到了非涉密、可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二是政务公开的数量有限。我办行政审批事项少、社会涉及面不宽,产生的信息量相对较少。比如,将4项省管项目的行政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到市州以后,我办现仅保留1项单建人防工程的行政许可审批权限,且大部分单建人防工程为人防指挥所,属于国防保密工程,不宜网上办理和公布办事结果;此外,我办机关人员编制数较少,人事变动不多;全年产生的公文量不多,大部分为业务工作类,不宜公开。
2016年,我办将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扩充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手段、深化公开效果,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