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办公厅的指导支持下,我委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函[2015]59号)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结构。我委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委领导为第一副组长,驻委纪检组长为第二副组长,其他委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日常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建立了政务公开联系人制度,明确了机关各处室和委属各单位的政务公开联系人,具体负责本处室、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起了“由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处室负责职责范围内政务公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工作责任。
( 二)完善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推动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常态地开展,建设“服务机关、责任机关、法治机关”,制定了《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涵盖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和责任部门,政府信息的审核和报送,政府信息的公开和发布,政府信息查阅、申请办理和接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程序,政府信息的统计和归档,社会评议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规定。认真梳理和统筹政务公开工作内容,使政务公开的条目更清晰,程序更规范,责任更明确。按照省政府年度实施意见的要求,今年我委又出台了《省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湘经信办 [2015]540号),明确要求对我委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文件按制度规定进行政策解读,切实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对政策的知晓度。
(三)强化工作责任。委党组将政府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强调要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委办公室召开全省经信系统办公室主任座谈会暨保密业务专题培训会,与各市州经信委及委属各单位总结交流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法规处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委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人事处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对委机关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明确规定对政务公开工作失误的责任处室及其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以此强化大家抓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经全面认真梳理和委务会讨论,并报有关部门审核,我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第一版)已于2015年1月31日由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实施。权力清单中行政权力161项,责任清单中列明部门责任141项,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推行行政审批信息公开。2014年下半年以来,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我委再取消行政许可事项2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丙级资质审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单位资质三、四级资质审批)。目前,经过3轮全面清理,我委共有行政许可事项15项。在省政务服务网上,对全委15项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要求、期限、流程和结果进行了全面公开,当事人可实时查询相关事项的办理进程。同时,我委正稳步推进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网上公开工作。
(三)推进行政权力下放。2015年2月,在报经省政府审批通过的我委权力清单中,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审批”等49项行政权力实行市县属地管理。2015年9月,我委按照“利于发展、权责统一、依法合规、能放尽放”的原则要求,出台了《省经信委推进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赋予13个省直管试点县(市)行使与市州相同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四)推进涉企收费清单管理。我委认真履行省减负办的职能,在委政务大厅挂牌设立省减轻企业负担投诉举报中心,并通过媒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率先在全国全面公布省、市(州)两级涉企收费清单,确保国家“规定动作”不走样、省里“自选动作”有创新。截至2015年4月中旬,14个市州已全部公布市州本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标志着我省实施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进入新阶段。目前,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数121项,实际执行的116项,项目数在中部六省属偏少。
三、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一)推进门户网站建设。将省经信委门户网站作为推进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机构改革后,将原省经信委网站与原省国防科工局网站进行了整合,统一了域名。开设领导简介、机构设置、办事指南、在线服务、主任信箱等专栏。今年以来,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18件,其中,公开规范性文件10件。同时,依托网站,建立了统一的行政审批目录。建立依申请公开栏目,制定专人负责,完善并公布依申请受理机制,2015年我委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而不予公开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事件。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公开了2014年度我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和2015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对技术改造节能创新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信息产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移动互联网专项资金项目等进行了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注重平台搭建。我们建立了湖南省重点调度服务企业和园区数据报送平台、湖南省工业经济运行监测信息系统、湖南省“四千工程”项目库管理系统、湖南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填报系统等应用业务系统。市州和省直管县经信部门以及企业在填报数据、查询问题、申报项目、申请资金等方面均可在网上相关系统进行,节约了时间和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建立了网上无线电干扰处理平台,实现网上干扰申诉、干扰处理进度查询,方便设台用户申诉,提高干扰查处效率。大力推进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信息公开形式。
(二)加强政务大厅建设。为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真正服务企业发展,我委制定了《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纳入政务大厅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进审批事项政务办事大厅“一站式”受理服务,将我委所涉及的15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按规定全部纳入政务办事大厅办理,严格实行一个“窗口”集中受理和办结告知。建立了政务大厅公开承诺制度,制定了政务办事大厅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值班制度,明确了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职责,严格实行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承诺时限三项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务办事大厅事项办理的考核制度,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处室,保证有关政务办事大厅建设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保证政务办事大厅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秩序。
(三)强化政务信息宣传。以《湖南经信》和《经信快报》为重点,及时全面宣传报道全委重点工作信息。充分发挥办公楼一楼大厅等场所的宣传窗口作用,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政务信息,让前来我委办事的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我委的职能职责和工作动态。通过制作经信板报,图文并茂地展示委机关的一些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信息。通过设置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为了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我委还在《湖南日报》开设以“新型工业化”宣传周刊,相继刊发17期周刊,跟踪报道全省各地工业稳增长、企业帮扶、企业向园区集中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组织召开了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建设制造强省等新闻发布会,及时、系统地介绍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围绕构建多点支撑产业格局、加快建设工业强省的重大举措,当好舆论先导。
四、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推进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一方面,大力推进全省网上政务服务系统的应用。我委在门户网站上设置了“虚拟办事大厅”服务功能,直接与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相连接,所涉及的15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均实现网上办理,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审批事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等信息一目了然,办事群众可依据提示轻松操作,进行审批申请、录入,真正达到了省时、省力的效果。2015年,我委“虚拟办事大厅”累计受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414件,办结414件,办结率100%。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网上电子监察系统作用。委纪检监察室在工作时间内指派专人实行全天候挂网监察,随时了解各处室网上申报和审批工作情况,对网上申报事项办理可能存在问题或可能出现超时限办理的情况,及时提醒和敦促相关处室予以处理解决。加强对承办人员作风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和办件办结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建立效能告诫、责任追究和通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同时,我委还通过聘请行风评议员,开设政务公开举报箱和网上投诉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收集信息和反馈意见。群众还可通过效能办投诉电话和电子监察大厅等系统,对行政审批行为和审批效能进行投诉。
(二)建立审批办结回访机制。由委纪检监察室负责回访并建立专门档案,每个月初对上月办件申办人进行电话回访,并将回访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评分依据,切实做到了一事一回访一档案,构建起了全方位的立体监督体系。目前,我委对全部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逐环节、全过程监督,对每一个已经办结的事项均进行了回访,群众满意率达到了100%。
(三)健全督办监督机制。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突破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的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工作,为公众提供便利。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虚心接受,认真分析,切实加以改进,促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