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规定,现公布湖南省地方税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其他工作情况等六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5年,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调研的通知》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一)提升理念,打造阳光地税。我局一直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年全省地税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等重要会议,都就深化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研究和部署。一是倡导阳光理念。推进“三个地税”建设,深入开展“责任、阳光、幸福”地税建设活动,全系统进一步调预期、转观念、转作风,把阳光、公开当作最好的防腐剂,倡导阳光,主动公开,加强监督。全面贯彻《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层层学习传达,组织全系统政务公开培训,引导各级深刻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到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是推进依法治税、打造“三个地税”的重要保证。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党组统一领导,各级地税机关、省局局内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负责,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并明确各级办公室负责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协调、安排部署、情况综合、组织考核等工作,全系统层层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岗位、人员,加强力量配备,明确工作职责,对外公布政务公开电话172个,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组织体系,为全面推进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压实工作责任。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将其纳入省局局内各单位、各市州局的整体绩效考核及各单位一把手考核,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并根据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具体的问责追责办法,对政务公开不力、公开措施不到位的情形予以明确,实施扣分和责任追究。
(二)注重落实,深化制度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制度的完善性和执行力。一是完善制度体系。继续完善落实《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及时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文件要求,提出贯彻执行措施,下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和意见,着力推进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二是严格制度把关。加强信息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网站信息发布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建立三级审查制度,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的安全性,即税(费)种简介、政策服务等辅导类信息发布前应经各职能处室负责人审查;本级最新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发布前应经政策法规处审核备案;省局重要工作动态、省局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信息及讲话要点发布前应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查,并报分管局领导签发等。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上海财大研究生等依申请公开事项认真办理、及时回复;加强政策解读,实行规范性文件“三同步”制度,政策解读同步发布并上网;加强公众回应工作,丰富主流媒体宣传,开展新闻发布,细化咨询回复,2015年网络办理公众回复837件。三是加强制度执行。省局对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税收政策执行落实、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等工作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了4次督查,省局张云英局长对此批示肯定。督查情况在全系统通报并下发整改通知,震动很大,影响很好。同时主动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纪委、监察机关的检查及特邀监督员的监督。
(三)创新平台,拓宽公开渠道。在利用好原有公开平台手段的基础上,着力创新“三网一线”建设,打造低成本、多渠道、高效率的公开渠道。一是建好门户网站。建设以省局为主体、分级管理、上下联动的地税网站群,优化网站栏目,拓展网站功能,使办税更便捷、公开更全面。省地税局门户网站多次在全省测评中名列前茅,网站群月均点击量达800余万次。并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搭建多样化的网络媒体公开平台,省局微信公众号在全国税务机关名列前茅。二是建好网上办税厅。结合征管改革,组织逐级开发,将实体办税服务厅功能转至互联网络。当前,网上办税厅已实现网上报税、发票真伪查询、涉税表证单书下载等多项功能。全面推行网上报税,全省账务健全企业网上申报达88.4%,逐步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了解、办理涉税事宜。三是建好网上纳税人学堂。整合涉税培训辅导资源,构建“湖南地税网上纳税人学堂”,面向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提供辅导课程、课件下载、预约咨询等服务,推出“点单式”个性化培训服务,深受纳税人欢迎。四是建好服务热线。开通覆盖全省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安排专人负责接听解答,并将热线与网站功能融合,设立网上12366栏目,全天候、全方位为纳税人提供涉税服务,成为纳税人的好帮手、税企之间的连心桥。2015年以来共接听、解答咨询电话23.8万多个。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坚持规范执法促公开。把执法、征管等环节公开作为重要环节。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取消非许可类审批事项,省局审批项目由去年的5项减至2项,市州局2项非许可类审批项目按上级要求全部转为其它权力事项,县市区局精简为3项、其他20项为其他权力事项。这些情况全部在省局门户网站公布。二是推行税收行政权力清单。把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列为工作重点,下发全系统。分别整理出省及省以下税收执法权力清单,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发文公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定了权力运行流程图,组织专业团队对金税三期涉税权力清单项目版块进行集中攻关、科学论证、调整相关征管流程。三是清理规范税收个案批复。下发《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清理规范税收个案批复工作的通知》(湘地税函〔2015〕51号),全面部署全省地税系统清理规范个案批复工作。按照“谁办理,谁清理”的原则,各级地税机关由政策法规部门牵头,办公室、税政、征管、纳税服务、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开展税收个案批复专项清理。共清理出违规办理个案批复59件,其中省局1件,市州局58件。具体情况为:突破上位法办理个案批复的2件,已对文件进行了废止并整改到位。擅自超越《规程》规定的会签、审查、备案程序直接办理个案批复的35件;未主动公开办理个案批复的15件;其他原因的7件,要求全部整改。四是坚持阳光办税。针对纳税人信息对称、透明公开的需求,推行“阳光定税、阳光征收、阳光减免、阳光服务”的全流程公开办税模式。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公开税政法规、办税程序、服务承诺、税务违法处罚标准等,让纳税人明白交税、交明白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推行税收执法前局内报备、执法中表单管理、执法后税户评议的全程跟踪问效管理模式,维护纳税人权益。继续组织开展执法督查,充分运用各类执法检查成果,对发现的问题在全系统分析通报,并实行约谈制,点对点督促相关单位整改。
(二)坚持优化服务促公开。以优质服务、征纳和谐为落脚点,促进政务公开的全面提升。一是落实工作规范。着力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对涉及地税部门的服务规范,从制度办法、业务流程、表证单书、软件支撑等进行逐一梳理,确保了组织、宣传、培训、落实“四到位”。二是开展优质服务。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主题活动,召开税企座谈会,帮助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利用每年4月的税收宣传月,集中开展上门送税法、送服务等活动;组建“纳税服务专家团”,安排业务骨干上门宣讲税收知识,进行纳税辅导,通过“专家门诊”,为重点税源企业提供面对面、一对一的咨询服务;开通“绿色通道”,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残疾人、下岗职工、军转干部、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等提供更便捷的办税服务;通过“12366短信服务平台”发送办税服务短信,及时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宣传、涉税咨询和纳税提醒,并主动将办税情况通知纳税人,将错过申报期等可能承担的不利后果告知纳税人,提醒其及时纠正、马上补报。2015年发送短信140余万条。三是建设诚信税收。开展“诚信税收·幸福你我”主题活动,积极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圆满完成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全省共对符合参评范围的193058户企业进行了评价,占总户数的66.1%。其中:评出A级960户,B级112199户,C级42016户,D级37883户。并主动公布A级单位名单,加大对欠税管理和非正常户管理的力度,共按季发布欠税公告46批次、公告欠税1132户次。做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告、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及涉税举报工作。
(三)坚持规范管理促公开。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以正确的导向、规范的程序和健全的机制选人用人。一是公开重大事项。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并在省局门户网站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内容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达到了节约财政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效果。2015年,及时完整公开采购相关制度文件7条,内容涉及转载《采购法实施条例》、《湖南省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等制度文件;招标公告8条,项目包括“金税三期”软硬件采购等;中标公告21条;按规定及时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二是阳光公开用人。全系统每一次副科以上的干部选拔都是提前公布选拔方案,确保干部对选拔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为确保干部选拔公开公正,实行推荐职位、任职资格条件、符合条件人选、参加会议推荐范围、考察对象、各环节结果“六公开”,让选拔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2015年来,通过省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开了处级干部人事任免信息22次,涉及54人次。三是及时发布数据。完成每月税收报表统计分析工作后,于5日前在省局官网“税务要闻”栏目发布单月(累计)收入、计划口径收入、省级收入和其他费金收入额度、增幅,税收收入在全国、中部6省排名情况。并借助省局官方微信号、《湖南地税》杂志进行推送。
(四)坚持组织收入促公开。2015年全省地税在实体经济下行、房地产不景气、营改增、结构性减税面广量大等困难叠加的局面下,紧紧依靠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紧紧依靠各市州、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紧紧抓住全省经济稳中有进、结构调整稳步推进等利好,坚持收入中心不动摇,坚持“三量齐升”不放松,全力保持地税收入稳增势头,取得了好的成效。全省地税2015年度共计入库各项收入1506.74亿元(含国税代征4.98亿元),同比增收126.27亿元,增长9.15%。其中,省政府计划口径收入完成1428.57亿元,增收116.31亿元,增长8.86%,完成年度计划的100.81%;省级收入完成185.86亿元,增收11.55亿元,增长6.62%,完成年度计划的101.12%。其他费金收入完成78.04亿元,增收9.91亿元,增长14.55%。2015年我省地税税收收入总量、增幅在全国分别处于第14和第13位,与上年比较,总量排名不变,增幅排名前移5位,我省增幅高于全国平均增幅1.23个百分点;在中部六省分别处于第4和第3位,总量排名居江西、山西之前,增幅排名居河南、安徽、山西之前。2015年度全省地税收入工作以1500亿元总量突破、9.15%稳健增幅实现胜利收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已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工作的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没有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15年来,我们坚持不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重要工作,需要持之以恒的努力。下阶段,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更高的层次,力争取得更大的成效。一是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在认真总结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和对外公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抓好重点工作公开。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大力公开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信息,推进财政预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从纳税人和干部关心关注的角度出发,注重公开内容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公开范围的广泛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渠道。今后信息公开的多元化是不可回避的发展趋势,需要逐步细化、规范。我局将对分类信息发布渠道,发布渠道主要承载的功能和职责,信息公开申请办理,领导信箱来信办理,热线电话接听答复等分别建章立制、细化完善。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加强监督,将政府信息项目纳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纪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之下,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采取明察暗访和督查抽查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公布检查结果,对应公开不公开或假公开的,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