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湖南有色金属管理局“有色金属管理局技术经济信息网”(网址:http://www.hnys.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办公室(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路264号,邮编:410014,电话:0731--85559867)联系。
一、概述
2015年,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深入贯彻《条例》和《规定》,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内部刊物《湖南有色金属》及湖南有色金属技术经济信息快递报送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2000余条,内容涵括我局系统人员政务信息、规范性文件、专项规划、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三公经费等信息,不断加大了我局对外信息公开的力度,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截止12月,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其中同意答复数为1件,答复率100%。全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也没有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情况。
(一)我局坚持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求全局干部职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与三严三实、党风廉政建设等主题教育动结合起来,与增强工作效能、提高服务水平结合起来。为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华波专门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会议,要求认识到做好信息工作的重要性。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2人负责信息报送、采编及网站信息公开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分工、健全责任制。下设办公室,并由局信息员具体负责收集整理拟公开的信息,经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审批后进行统一发布,特别重大的信息还需局主要领导审签。从而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有序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注重防止搞形式主义和应付式的工作态度,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依照提报、审核、公开的程序进行,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为保证录入规范。加强和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的联系,认真对照信息公开简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改正。定期组织干部职工网上查看,现场纠正不规范信息,确保信息质量。
(三)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做到了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各处室绩效考核重要指标,明确规定对政务公开工作失误的责任处室及其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以此强化大家抓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通过这一举措,2015年信息发布数量与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15年底,我局共主动公布政府信息、经济信息2989条。
公开的方式:
(一)互联网: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技术经济信息网;
(二)内部刊物《湖南有色金属》
(三)湖南有色金属技术经济信息快递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5年度共受理并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时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5年度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咨询500余次,全部予以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5年度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全年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省有色金属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时效性还有待加强。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相关要求,继续围绕有色行业工作重点与热点,全面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增强行业管理部门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