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湖南省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编制,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 日止。报告在《湖南统计信息网》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公布。
一、基本情况
2016年,省统计局贯彻落实《条例》和湖南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增强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领域,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前,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高规格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为不断完善政务公开领导组织,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目前,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世平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履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明确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与统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意识。认真组织干部学习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文件精神,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分管局领导进行系统宣讲,重点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同时结合统计法律法规,在全省统计系统开展学习《条例》、《办法》、《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知识竞赛。通过系统学习,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了全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积极完善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上网信息管理办法》、《全省统计系统政务信息管理办法》、《网上投稿工作规范》以及《保密工作制度》,加强对政务信息的管理,既做到了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为理念,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又做到了不泄露应当保密的信息。同时,建立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列为考核的内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局内各部门落实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有力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四是督导系统内政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6〕62号),下发了《湖南省统计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全省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和《统计法治工作考核办法》,《方案》、《要点》和《办法》都对政务公开提出了工作要求和年终工作考核细则,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部门绩效评估进行考核,指导和督促局机关和各市州统计局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细化目录,高标准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一是及时更新《指南》和《目录》。省统计局政务信息工作实行全面公开,在原来的基础上,更新和完善多项对外公开内容。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更新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在《湖南统计信息网》和《湖南省政府门户网》上公布。指南中明确了主动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同时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程序等。二是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为了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局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省统计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府法制办有关文件精神,对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行政行为的种类、法律依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并经省法制办登记后,在《湖南统计信息网》和《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公布了《行政执法依据目录》。根据《湖南省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结合实际,对统计法律法规中多种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根据违法情节进行分档细化,有效地规范了统计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进了统计依法行政。三是编制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在全面公开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及"放、管、服"改革的推进,及时调整完善并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和湖南统计信息网站全面公开、展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根据《关于做好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工作的》文件精神,省统计局及时组织力量,按照中央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有关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对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完善了行政权力实施程序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做到了“一事一流程”,已在湖南统计信息网站和省电子政务外网上公布。四是建立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平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加强调研,结合实际,出台下发《湖南省统计局贯彻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督促要求各级各统计机构深刻领会、广泛宣传,加强协调、贯彻落实。在湖南统计信息网设立“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平台”,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予以公示。截至今年11月底,曝光2015年案件12起,2016年公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2个,按照“双公示”要求,公示处罚决定76件。同时,公示信息还将纳入金融、工商等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逐步与企业融资、政府补贴、工商注册管理等挂钩。收集整理各级统计机构年度依法统计奖励和处罚单位信息460条,报送到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平台。
(三)升级平台,高质量优化网站服务功能。2016年,省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府网站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舆情回应和网站普查等工作的要求,全面推进和规范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湖南统计”网上宣传品牌。一是完善政务公开载体。按照国家统计局以及省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完善统计网站,继续各类重要政务信息,同时注意及时更新、扩充公开事项内容。在一楼大厅设置电子屏幕,全天候滚动发布省内外和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公告重要统计规范性文件等内容,大大方便了群众了解社会发展情况等方面的有关情况。在附五楼设立了“统计文化墙”,主要对内公开最新统计工作动态,局内各种活动的开展情况。每季度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最新的统计数据等相关统计信息。每年曝光一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二是完善网上咨询服务和舆情管理。为应对网络舆情日益活跃、影响力不断增强的新形势,省统计局通过制定《网络信息发布制度》,使网站与全局各业务处室之间建立起互动服务机制。通过“常见问题”、“咨询投诉”、“互动信箱”、“在线咨询”等互动版块,内容涉及统计数据、统计知识、统计工作、统计业务、统计职称考试等各个方面。同时,还安排专人负责关注涉及全省统计工作、统计数据和统计信息的网络舆情,形成反馈迅速、应对高效的网上舆情管理机制。继续办好各类专题统计知识普及栏目。三是强化网上办事功能。湖南统计信息网站围绕公开透明,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和规范了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强化和完善网站的网上应用功能。新版网站突出了“统计”、“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门户”四大核心主题,在首页建立并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服务”等主题模块,特别是在网上服务方面,对在线互动应答系统的内核进行全面升级,互动系统与网站内容管理平台实现无缝整合,无论便捷性、安全性、严谨性还是完备性都得到较大提升。同时,还加大了为民办实事、统计违法案件曝光等热点信息的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省统计局深入推进网上办事公开,不断拓展网上服务领域,对外服务突出门户特色,对内服务突出中心工作,互动服务突出质量和效果,充分体现了统计“诚信、透明、公开、专业”的核心价值。信息公开包括:单位简介、部门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部门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行政审批项目程序、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等。
《湖南统计信息网》全年共采集、发布、修订信息23297条,处理的文字信息量达3063万字,视频63个,图片、照片1769幅,新建各种栏目共计222个,新增模板31个,完成在线调查6次,完成在线访谈14人次。更新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在线查询信息89585条。每百万人中访问网站的人数较去年同期上升22.34%,平均每个访问者浏览的页面数较去年同期上升10%,用户的平均停留时间突破5分钟,在百度总收录量达到55349条。成功策划和组织了第七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第三次湖南省全国农业普查、统计法制宣传、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全面小康监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重大网上专题宣传活动。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共办理事项4件,办结率100%。一是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全局重大行政决策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必经程序。在决策前通过网站“统计工作”等栏目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通过“民意调查”栏目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开调查结果、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二是积极推进执行公开。通过“规划计划”等栏目对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进行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通过“权力运行”、“依法行政”等栏目全面公开、集中展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通过“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等栏目加大统计数据和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加快重要统计监测数据的发布速度,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需求。对公开的重要统计信息,通过“专题统计”等栏目分专题进行了梳理、汇总,增强信息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通过网站公开各类统计数据195项,发布各类统计数据解读分析文章196篇,其中3篇文章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向《政务公开情况交流》报送信息12条。三是积极推进管理公开。建立政策解读工作机制,通过“政策解读”栏目对设计统计业务的重要政策予以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统计数据、规章政策、重大措施,通过“统计科普”等栏目进行进一步宣传。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达12次。出台重大决策部署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运用媒体发布统计信息、解读统计相关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并将媒体舆情汇总至“媒体与统计”专栏,这也省直部门中唯一的一个媒体舆情公开监测栏目。通过“规范性文件”栏目继续做好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进一步完善统计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特殊信息需求。四是积极推进服务公开。通过湖南统计信息网与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百分之百办理落实了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内的所有待办事项。通过“执法程序(权力运行)”、“行政审批”等栏目,健全和实行首问负责、实时公开、全程监察等服务公开制度,全面公开统计工作相关流程、期限和结果,依据和标准,以及资料和监督方式等,实现统计服务全过程公开、全流程监察。五是积极推行结果公开。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根据《湖南省统计局贯彻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设立“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平台”,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予以公示。严格落实“7天双公示”制度,局内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统计法制园地”、“曝光台”等栏目进行公示。通过“财政信息”栏目抓好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预决算支出均已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省统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数13件,已主动公开答复1件,同意公开答复2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1件,因涉及个人隐私不同意公开答复9件。
四、咨询情况
2016年,省统计局通过“业务答疑”、“数据咨询”、“意见建议”、“其他事项”等互动版块,共解答网上用户咨询280人次,接听咨询电话415余人次,现场接待人数24人次。内容涉及经济普查、统计数据、统计知识、统计工作、统计业务、统计职称考试等各个方面的内容。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进行收费,往年也没有进行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省统计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现象。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省统计局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务公开与服务管理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依法、有序、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意识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丰富。对此,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为建设统计法治和服务型统计作出新的贡献。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统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以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全面系统地做好政务公开事项。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认真解决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与时俱进,及时补充完善政务公开目录,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逐步实现网上查询、网上办事、网上监督。四是进一步加强普及宣传。充分利用信息网和各媒体等载体宣传统计和统计法律知识,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认知度。
八、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三)咨询情况统计
(四)申诉情况统计表
(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湖南省统计局
201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