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湖南省《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根据我会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务服务情况、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不足和下阶段打算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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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6年,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结合全省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组织领导。我会党组、理事会历来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成立了由理事长任组长、分管副理事长任副组长、各业务部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由省政府残工委秘书处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领导牵头,上下联动,各方参与,合力推进的政务公开领导体系。省残联理事会专门听取政务公开和网站工作情况汇报。我会依照政务公开的职责,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以省残联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体制,切实落实考核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部门绩效评估体制,通过绩效评估,对我会的政务公开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和检查。
(二)适应新形势,编制更新《目录》和《指南》。近几年来,我会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在政务公开的基础上,新制定了《省残联新闻发言人制度》。在公开内容上,我会坚持“三个凡是”的公开原则,规范了公开内容和程序,保证了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和时效性。
(三)加强网站管理。我会于2015年6月中旬对省残联网站进行了升级改造。网站栏目设计按照《全国残联系统网站测评指标》进行设置。为方便办事人员和网民访问,新版网站专门设置了信息公开栏目。信息公开栏目按照《省残联信息公开目录》设置有机构信息、政策解读、财政信息等11个专栏。主动公开信息基本符合时效要求;内容完全符合法定范围,内容完整,类别正确。按照中国残联要求,参加全国残联系统网站测评工作,我省在2015年度全国残联系统省级残联网站测评中,得分80.5分,位例全国省级残联第3名。
(四)加强保密审查。省残联门户网站在安全上严格按照规定,每年都进行信息安全备案。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到严格审查,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工作动态栏目中的信息都需要经过分管会领导进行审批同意后方可上网公布,其它栏目的信息涉及到的敏感信息也需要相关人员审核,从源头保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有效实施。至目前为止,没有发现发布涉密或不宜公开信息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会以省残联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信息3400余条,内容涵盖政务信息、规范性文件、专项规划、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三公经费等信息,不断加大了对外信息公开的力度,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12月31日,今年共处理、答复依申请公开13件,其中纸质申请9件,网上申请4件,全部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度回复到位,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泄密和受到申请公开人诉讼、行政复议的情况。
2016年,我会及时答复、转办“省长信箱”、“红网问政”和“理事长信箱”各类有效网络咨询、投诉信息100余条。
四、政务服务情况
我会在有行政审批职权的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设立了办事服务大厅。在服务大厅,残疾人就业、培训登记、残疾人保障金收取实现了一站式受理、审核和办结。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我会共有《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等1项服务事项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的网上政务服务大厅运行。在省政府电子政务与监察系统上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事项的网上受理、审批和办结。全年共受理网上审批事项370件,均按照规范流程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毕,未出现红黄牌现象。
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
我会政府信息公开完全免费,没有收费发生。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由残工委秘书处工作人员负责(3人),所需经费从残工委秘书处工作经费中列支。
六、存在不足和下阶段的打算
一年来,我会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工作基础依然薄弱,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的具体措施有待细化和深化;三是措施落实有待强化等。下阶段,我会将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建立科学的长效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目标考核体制中,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加大政务公开内容宣传,提升残疾人工作社会影响力。同时,理顺政务公开机制,促进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