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2016年度湖南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和政府收支情况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湖南省民政厅”官网(http://mzt.hunan.gov.cn/)和湖南政务公开网站(http://zwgk.hun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沙市东风路276号;邮编:410008;电话:84502001;电子邮箱:hnsmzt@163.com)。
一、工作概述
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主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机制。厅党组将政府信息公开提到打造建设“阳光民政”的战略高度,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举措。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段林毅任组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薇任副组长的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处室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局各司其职从严把好信息来源关、审核关和审签关,对重大信息需要公布的,报请分管副领导和厅主要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布。二是完善规章制度。我厅及时修订完善《湖南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印发《2016年全省民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2016年湖南民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具体要求,丰富信息公开载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三是加强队伍管理。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厅建立了由处室局主要负责人、处室骨干组成的信息公开队伍,从严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网格。定期举办信息公开培训班,2016年上半年已开展保密知识和信息安全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人员素质。四是规范保密审查程序。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做到既确保信息秘密安全,又便于政务公开工作,我厅从源头和信息审核上规范程序,做好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各处室在起草公文和编辑信息时,就明确该信息是否应当公开,以及如何公开、是否需要删减后公开。信息审核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加强信息保密审查,所有信息内容须由处室负责人审核后才能发布,重大信息需要公布的,报请分管副厅长或厅长审批后予以公布。
(二)突出重点,认真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一是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省政府年度信息公开要点安排,抓好政府日常信息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抓好日常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民政政务活动信息、政策法规文件、民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资金信息、统计数据、人事信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落实好社会组织信息“双公示”制度,抓好政策法规的创制的同步解读工作,2016年,我厅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湖南民政网公开政府信息3000多条。三是深化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按照省政府要求,以乡镇、村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以湖南民政门户网站为主要网络平台,主动、及时、有效公开各项社会救助信息。围绕扶贫等重点工作推进信息公开。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我厅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政策以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两项工作为抓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方案》要求,同时我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特困人员精准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为工作重点区域,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进行精准认定并长期公示,以“公开”促进“精准”。加大对基层信息公开的督促、指导和支持力度。我厅还继续将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省低保工作绩效评价考核,分值为3%,进一步加强对县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督促,除公开政策文件、办事指南之外,要求继续将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的户主、住址、救助金额等信息在其居住地长期公示,有条件的地区还要将以上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实行网络公示。目前,全省大部分区县均统一制作了乡、村两级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栏,长期公示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以及政策落实情况。我厅为支持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在2014、2015连续两年共安排7863万元社会救助“以奖代补”资金的基础上,2016年继续安排“以奖代补”资金,用于补助乡镇(街道)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建设,乡镇(街道)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栏建设是其中的重点内容之一。湖南民政门户网站公开内容包括社会救助政策文件、救助标准、救助人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市、县民政部门则通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式,对辖区内各类社会救助信息实行了全面公开。同时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继续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社会救助投诉举报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处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以公开促公平,以监督促规范,有力推动了社会救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第三方出具的2014、2015年度全省低保绩效评价报告显示,公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由2014年的83%提高到2015年的88%,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满意度从2014年的83.4分提高到2015年的92.75分,均得到较大幅度增长。省民政厅及时收集和汇总各地受灾情况、灾情数据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民政部、省委、省政府上报,第一时间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新华社、人民日报、湖南日报、湖南卫视、红网等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发布我省灾情1200余次,及时、主动、有效公开信息。做到主动发声不迟疑、灾情发布不拖延,为领导精准决策指挥、人民群众及时避险自救和救灾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信息支撑。今年以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已争取中央救灾应急资金2亿元,救灾棉被20000床,帐篷1500顶;协调下拨省级救灾应急资金8700万元,调运救灾帐篷1700顶、棉被68000床、毛巾被800床、折叠床500张;灾区市、县两级共投入救灾应急资金和物资折合人民币约1.6亿元。
(三) 创新驱动,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服务体系建设。我厅将创新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民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着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信息化和效能化。一是打造立体化信息公开传播网络。将信息公开作为畅通民政内外渠道的重要手段,构建了“文、视、声、网”立体式信息公开矩阵。拓宽信息公开平台。深化与中国社会报、民政工作文选、湖南日报、红网、新湖南等媒体的战略合作,进一步夯实了政务公开阵地。在红网时刻新闻客户端开通民政频道,在今日头条客户端开通湖南民政厅官方头条号。主动与对口记者联系,主动宣传民政政策和经验,2016年以来在中央级媒体发稿30多篇,在省以上媒体发稿700 多篇。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强化例行新闻发布机制,2016年以来厅领导出席新闻发布会和接受媒体专访30多批次。加强民政新媒体建设。将湖南民政网作为全省民政信息公开首发网站和主要阵地,实行动态信息24小时内上网。二是打造网上政务公开窗口。按照“互联网+”思维,深化推进网上民政政务公开建设,行政审批类业务在线办理、状态查询、结果公示等项目,全部对接省政府门户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寻亲救助、婚姻登记等民政便民服务入驻“新湖南”客户端,打造“掌上民政信息公开载体”。三是提质办事大厅服务功能。我厅优化完善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社会组织管理登记等办事大厅,登记申请人只需直接到办事大厅就可以把所有的程序办完,大大节约了办事时间。在办事窗口,我们还制作了《婚姻法》、《婚姻登记须知》、《结婚登记告知单》、《涉台婚姻登记指南》等资料免费提供给婚姻当事人,帮助当事人了解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办事大厅的所有工作人员统一佩戴工作牌,上面详细标明姓名、英文名、职务等内容,方便外籍人员了解执法人员的基本情况,快捷办理登记。四是加强信息联动,建立协同化公开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反映民政工作情况。开通民政微博,及时宣传民政政策,实现与网民良性互动,关注度和粉丝量大幅增长。注重网民互动。健全网上信访答复机制,及时回复“省长信箱”、“公众问答”和“网站留言咨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5500余条,主要包括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及解读、规划计划、行政审批、统计数据、政务公开等。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一方面,通过湖南民厅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2016年,湖南民政网突出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功能建设,规范信息内容生产、审核和发布流程,严格按时限发布信息。另一方面,拓宽渠道公开政府信息。设立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积极参加省委省政府新闻发布会、访谈等,主动公布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民政工作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厅2016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9条,其中8件为电子邮件申请,1件为信函申请。受理申请后,每一件信息均按有关规定及时答复。
四、咨询处理情况
我厅2016年接收来信咨询900人次,现场接访8600余人次。全年湖南民政网访问量为1700万人次,处理省政府门户网站“公众问答”85件,“省长信箱”5件,红网问政湖南网友留言咨询200余件,湖南民政网 “网站留言咨询”1100余件。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度未有针对我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六、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我厅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由厅办公室和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兼职进行,没有专项经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完全免费,没有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