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规定,现公布2016年湖南省司法厅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年报电子版可在“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unan.gov.cn)的子栏目“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湖南省司法行政网”(www.hnssft.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南省司法厅联系(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邮编:410011,电话:0731-84586335)。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我厅高度重视,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顺利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厅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对厅门户网站、电子屏、政务服务中心等载体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6年,我厅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厅财务预算,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2016年对市州司法局的考核范畴。
(二)完善机制,着力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我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认真编制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完善分类设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的要求,督促厅机关各部门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及时公布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行政许可、招考信息、法律援助机构案件办理等情况,方便各单位和个人查询。
(三)突出重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近年来,我厅按省财政厅和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要求,按时按规公布预算决算、“三公经费”。2016年,我厅通过厅门户网站及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布平台将《湖南省司法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湖南省司法厅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016年省司法厅部门预算公开表》、《湖南省司法厅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湖南省司法厅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湖南省司法厅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有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更新和发布信息。在厅门户网站(湖南司法行政网)主动公开1900余条政务信息,其中工作动态信息1370条、通知公告120条、财政信息6条、人事信息41条、计划规划9条、政策法规及政策性文件7条、专题专栏75条、调查征集3期,湖南司法简报32期;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等18条统计数据;根据班子成员及内置机构调整实际,及时更新机构信息,从而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同时,定期在厅门户网站及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编制、发布、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报。新开设“建议提案办理”栏目,及时公示我厅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回复内容,拓宽我厅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渠道,主动接受监督。
(二)丰富政务公开载体。1、推进门户网站建设。将湖南司法行政网作为推进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主动公开工作信息。2、完善新媒体信息发布机制。通过 “法务湘军”“微言说法”公众号,“新司路”、“掌上法宝”手机客户端、依法治省媒体机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积极推进信息发布的多元化、可视化。3、创新公共服务模式。促进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有序,根据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开通“信访接待、投诉受理、涉台验证、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五类窗口。据统计,2016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4299人次,其中,信访接待635人次、接受投诉37起、办理涉台验证733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364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70件,均按法定时限办结。4、强化政务信息宣传。我厅除在省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发布信息外,积极向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报送信息。其中,省政府门户网站“厅局动态”等重要栏目采用信息30余条,省政府办公厅《政务要情》、《湖南快讯》等内刊采用40余篇。编辑《2016湖南司法行政年报》、制作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六大建设宣传片,通过视频、图片生动展示全年工作亮点、特色,得到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单位等的好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为畅通受理渠道,方便公众申请,我厅门户网站开通“依申请公开”栏目,并公开《湖南省司法厅依申请说明》,通过信函、窗口申请等方式,全年受理10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全部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依规办结。通过门户网站受理网上来信、咨询、投诉173件,均及时予以答复。协调红网对“问政湖南”栏目开展了资料更新、证书认领等工作,对20条网友留言全部进行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6年我厅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厅机关已办结复议应诉及复议答复案件19起,4起正在办理中。
六、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
2016年,省司法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对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和公众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如对重要政策法规的发布和解读、用户访问互动等还需加强。2016年我们将在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全省司法行政工作2016年工作部署,主动发布工作进展、工作成效;主动了解群众需求,根据群众知悉信息的需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切实有效地为公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根据要求积极推行政府决策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及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等工作。(二)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对我厅主办或出台的重要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要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发布相关解读信息,加强解疑释惑。对于来信、来电咨询较多的问题,应及时总结,视情主动公开热点问题统一答复意见。(三)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不定期组织学习研讨,提高业务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提升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省司法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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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242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的信息列为1条 |
条 | 21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8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242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30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4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次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3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篇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次 | 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5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10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8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173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数员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