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的精心指导下,省地勘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严格按照国务院《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2017年湖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依托新的管理平台,着力把握好信息公开的权威性、规范性、时效性、实用性,确保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现就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概述
(一)强化了组织管理
1.领导重视。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积极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组织召开的相关工作会议,并及时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2.完善机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信息公开配3名兼职专项工作人员,构建起了政府信息发布的部门协作与运行监管机制,并强化了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
3.动态监管。高度关注网站建设运行,对政务信息发布和网站安全尤其关注;加强适时指导,注重全局工作的推进与信息发布的同步,在“全国两会”、局年度工作会议、党的十九大等重要节点和重大事件中加强领导,严格把关。
(二)规范了信息公开
1.规范了流程。局门户网站是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和展示对外形象的重要窗口。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政务信息管理和网站管理的相关制度要求,规范了政务信息和事务信息的报送—制作—审核—发布流程,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规范了内容。着重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网站对省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所要求的、职工群众所热切关心的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及时、有效公开。对局机构信息的变动,局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资金使用、招投标等财政信息做到及时有效公开;对局2017年工作会议、基地服务业工作会议、半年经济工作会议、“三供一业”改革等全局性重要会议和重点工作,注重把握公开时效,基本做到当天见网;开设“两会专题”、“两学一做”和“学习十九大”专栏,链接了中国政府网、湖南省人民政府网,及时转载、学习中央和省委最新精神要求;在“政策法规”栏目及时转载与地质工作及我局职工群众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国家和部省有关政策法规信息及权威解读。
3.规范了审核。以《网站管理制度》(湘勘发〔2010〕100号)、《关于加强局门户网站信息管理的通知》(湘勘办发〔2015〕24号)为基础,建立了由局宣传处和局办公室共同管理的网站责任管理机制。在信息审核、发布上,政务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审核;局宣传处负责审核新闻宣传信息,并承担信息的上传、发布与内容监管及处理;重大信息需由分管局领导甚至一把手审核。
4.规范了台账。结合保密、安全等要求,自行新设计制作信息上传登记表,以天为单位进行登记审核,形成信息发布台账,保证信息来源、内容、审核、载体、上传等每一环节都有规可依,有据可查。
(三)加强了工作保障
1.硬件保障。加大了投入,在年初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增2台笔记本电脑,购买了视频编辑软件,提高了网站页面展示水平和信息发布、内容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2.能力保障。加强了培训,派人参加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举办的业务培训2次,省政府办公厅举办的业务培训1次,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公开意识和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各类信息1100余条、照片近600张、视频1个,新开设专题专栏5个,基本上保证了日日有更新,及时、有效、系统地反映了我局发展动态。其中,通过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共发布政务类信息363条,公告类信息31条,转载政策法规类信息近40条,财政采购、招标类信息近80条。通过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及微信公众平台,对局长信箱、调查征集、政务微信中职工群众反映和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做好问题处理和政策解读,其中,微信平台推送政务新闻类信息及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数近60条。通过网站“特色栏目”——地质勘查、地质环境、勘测施工、综合发展、综合管理、地勘文化等以及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了全局系统的工作和发展成果。全年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7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7年度没有收到群众咨询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7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下步工作设想
2018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领会以及相关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指导及考核部门的沟通联系,切实从强化领导、规范管理、落实制度、完善平台、保障投入、加强培训、提升能力等方面着力,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实现信息公开工作及公开效能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