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4-03-19 00:0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湖南省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u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湖南省政府办公厅联系(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邮编:410004,电话:0731-89990372)。

  一、概述

  2013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和《办法》精神,切实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省长杜家毫在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进行部署,强调要把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好;多次批示要重点抓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网上办事等工作;明确要求把省政府门户网站建成全国一流的政府网站。常务副省长陈肇雄主持召开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文件精神。省长助理袁建尧、省政府秘书长戴道晋多次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建设等方面的具体问题。省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部门办公会议或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事项。各市州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纳入政府工作重要内容,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二是健全工作机构。各级各部门都建立了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健全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省直单位都明确一个内设处室、一名专干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各处室单位安排专人为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并从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抽调5名骨干人员到办公厅办公,协助做好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各市州不断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工作力量大大增强。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及部门围绕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建立健全了信息主动发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政策法规文件解读机制,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有力的工作机制保障。

  (二)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紧紧围绕政府的重点工作、人民群众的关切点,以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为重点,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把政府所谋、所干、所虑,都明明白白告诉群众。一是制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明确当前要抓好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和房屋征收,以及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九大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工作。国办73号文件下发后,我省结合实际,制定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54号),分解工作任务,明确牵头单位。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牵头单位制定了实施方案。如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13-2015年省以下预决算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预〔2013〕86号),省环保厅制定《关于印发<当前环境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省民政厅制定《关于募捐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各市州、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案。有些市州还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编制政府信息目录指南,向社会公开。如永州市围绕承接产业转移工作重点,对全市各地各部门的投资优惠政策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编制目录向社会公开。湘西自治州编制惠民政策实用手册在公共场所摆放,供公众查阅。二是积极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按照国家和省里的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通过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等形式,及时公开重点领域信息。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方面。2013年省本级取消行政审批项目60项,向市州下放76项,向长沙市下放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45项,及时在《湖南日报》和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各市州严格按要求积极清理并及时公布行政审批项目。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方面。2013年,46家单位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其中,25家单位还公开了决算情况。省财政公开了省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的汇总情况。省财政厅还编制《湖南省重大专项资金公开目录》,公开了97项重大惠民资金数目。各市州基本上公开了财政预算。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方面。在省政府和住建厅网站及时公布全省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建设进程、开工项目、竣工项目、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目前已公开保障性住房项目信息3327条,分配情况信息247438条。各市州在其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和更新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方面。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标准、行政审批、执法检查、案件处理、查缉走私等信息公开力度,通过网站定期公开食品药品严重失信、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违法信息。2013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厅分别发布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359条、65条。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方面。环保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及时公开了所在城市空气自动监测数据、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监测周报、地表水水质监测月报和重点环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情况通报。2013年,省环保厅公开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信息383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100条,排污许可发放信息15条等,每季度公布一次全省重点企业污染源监测情况。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方面。第一时间公开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2013年,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政府网站公开了5起重大事故、11起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省安委办编发汛期、高温季节、冰冻灾害天气安全生产预警信息3万余条。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方面。物价部门在政府网站公开了《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和省、市、县三级调价定价、价费审批等文件,以及价费许可、审批和管理事项。行政事业性和公共企事业服务性收费执收单位全面推行价费公示制度。目前,全省90%以上乡镇和行政村建立了涉农价费公示制度,98%的市级收费单位、90%的县级收费单位实行了各种形式的价费公示。2013年,省物价局公开价费政策性文件240余条,将取消的41项、降低的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的10项、降低的13项和市场化改革的8项经营服务型收费及时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公开。全省800余个市场价格监测点每日及时发布粮、油、肉、菜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价费信息。征地和房屋征收信息公开方面。国土、建设部门在公开征地和房屋征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加强了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省国土资源厅在政府网站公布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审批和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等信息23000余条。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方面。进一步加强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在做好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等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开了招收保送生、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少数民族考生等有关资格审查的政策和信息。加强医疗信息公开,推进药品、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和依据公开,及时、全面公布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疗服务的价格信息。加强公益慈善信息公开,省民政厅在政府网站公开了公募基金会和省红十字会等78家单位的2013年度募捐信息。   

  (三)加强平台建设,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的作用。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建立起了全省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省直部门行政职权目录,公开了67家省直部门的行政审批依据、流程和结果,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标准、范围和期限。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整合了教育医疗、交通、劳动保障、通信、公用事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基本信息和网上办事业务信息,实时发布,有效满足公众实际需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领导信箱、公众问答、在线访谈、网上调查和法律咨询等栏目,积极开展与网民的互动交流,积极回应公众需求。在2013年全国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中,我省省政府门户网站综合成绩排名第五。二是充分发挥传统媒介和新兴传播手段公开政府信息辅渠道作用。省直各有关单位除了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湖南政报》和部门网站公布信息外,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和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宣传小手册等进行信息公开。如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今年以来分别在《湖南日报》、《中国安全生产报》及电视媒体发布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近70条。同时,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现代新兴信息传播手段,及时发布有关重点领域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与网民友好互动。如2013年3月20日、21日湖南政报官方微博分别在新浪网、新华网正式上线,成为国内首家在新华网、新浪网开通微博的省级政府公报。三是不断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新闻发布的权威性作用。自2005年《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实施方案》实施以来,新闻发言人制度在我省得到不断完善和发展。全省各市(州)县政府均建立起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各级各部门召开重要会议、组织大型活动、开展重大工作、处置突发事件时,对相关的新闻发布事务同步作出安排,逐步建立起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新闻发言人制度已成为我省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要信息和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重要渠道。

  (四)加强培训和考核督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取得实效。一是加强工作培训。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2013年省直机关和各市州新进公务员分别参加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还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对不同层级工作人员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二是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省政府在2013年的绩效考核中,提高了政务公开考核分值,对市州和省直单位的政务公开考核分值分别从2012年的5分、10分提高到10分、25分。各市州和县市区在本级政府绩效考核中,相应提高了政务公开考核分值。省政府办公厅加大了对省直单位和各市州政府信息公开的督查力度,每月随机抽查1-2个市州,通过实地或网上查看的方式,对市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同时每月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全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微博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0619条,较上年增长27%。其中省本级公开信息116146条,市州公开信息734473条。

  (一)省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3年,省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务信息74428条,同比增长40%。 其中,省直部门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8764条,市(州)政府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22126条,其余信息由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整合发布。政府信息发布的数量、时效性、规范性均有较大提升。

  (二)《政府公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3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公报》全年出刊24期,编辑各类文件298个,发布省委省政府文件6个,省政府规章3个,省政府文件42个,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38个,省政府办公厅文件71个,省政府部门文件114个,领导讲话11个,经济瞭望2个,人事任免信息11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三)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3年,以省政府新闻办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76场,其中,省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24人次,占全年发布场次近1/3;省直部门和市州自行举办新闻发布会700多场。省政府门户网站通过直播、录播等方式,发布30期(次)新闻发布会、听证会。

  (四)微博等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3年我省各级各部门已开通政务微博1848个,政府工作人员个人微博2932个,媒体机构微博1253 个。2013年8月28日,实名认证的@湖南政务微博厅在新浪网和人民网正式同步上线,将全省政务微博分批分计划入驻政务微博厅,首批入驻单位16家,已发布微博96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办理情况

   (一)依申请受理情况

  2013年,省政府办公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3件,主要涉及财政预决算、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规划建设、安全监管、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等方面内容。

   (二)依申请办理情况

  目前,所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都已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办理完毕,,并根据申请人要求,通过EMS、电子邮件、现场领取、电话告知等方式进行答复。其中,直接予以公开提供给申请人的27件,告知申请人向基层政府或有关部门申请公开的20件,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公开的内容或有关证明材料的16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省政府办公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邮寄费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1、收到与省政府及办公厅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6件。其中,法制部门不予受理4件;立案受理2件(受理后申请人均自行撤回)。

  2、收到与省政府及办公厅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申请4件。其中,不予受理4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公开的深度不够、回应公众关切不及时、公开载体有待完善等问题。2014年,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细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行政审批要公开项目编码、审批部门、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以及审批过程和结果等。政府预算和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预算和决算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公开到具体项目,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房分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和房屋征收等信息,要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公开公示。

  2、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和法规规章,建立对应解读机制,及时做好政策解读。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答复机制,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政府“12345”热线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及时答复公众询问,提升热线服务水平。

  3、整合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按照“统一平台,集中发布,集中查询,统一管理”的原则,全面整合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成功能齐全、内容充实、标准统一、方便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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