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湖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0-03-24 00:00 【字体:

  (2010年3月24日)

  2009年,湖南省认真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全省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扎实工作,积极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

  为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07年4月,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在全国率先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处。2008年5月1日,条例施行后,有5名工作人员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对省政府门户网站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公开政府信息中的第一平台作用,2008年7月,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将湖南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归口到省政府办公厅管理。目前,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有20多名工作人员,具体维护和保障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参与从事全省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健全和完善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在2008年已制定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基础上,2009年10月27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以第245号省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是在经过深入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湖南实际而制定出台的,必将对我省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和推动作用。

  为落实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中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2009年6月22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以第242号省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全省规范性文件这类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的起草和审查、决定和公布、监督管理等事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全省各地各部门都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措施,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及其监督、考核等进行规范。

  三、切实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

  (一)狠抓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着力将政府网站打造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我省紧紧围绕“科学跨越、富民强省”的发展战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强化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能力,加大互动交流力度,较好地推进了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在2010年1月12日“第八届(2009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发布暨经验交流会”上,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在2007年全国排名第十五、2008年全国第十的基础上,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获得了全国第六、中部第一的好成绩。目前,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日浏览量达到300万人次,其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第一平台作用日益凸显。

  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建设。省政府办公厅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大对省直各部门和全省各市州的技术指导,着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2009年,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共发布信息7615条。其中,领导信息143条,机构职能信息167条,行政行为信息674条,规范性文件信息1845条、工作动态信息3975条、行政决策信息686条、财政信息125条。

  进一步加大省政府网站专题栏目建设力度。2009年,网站专题栏目建设的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新发展。结合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共开办“2009中国湖南港洽周”、“扩大内需促进湖南经济发展”、“2009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国际合作高层论坛”等11个热点专题。其中,“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专题栏目”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好评,排全国同类栏目第一位。该专题详细介绍了当前我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情况,共设置了专项治理任务、情况介绍、中央动态、湖南动态等8个子栏目,并提供了举报电话和建议、在线投诉等互动渠道。为积极服务于我省招商引资工作,省政府办公厅与全省14个市州积极沟通与联系,在省政府网站共同建设了“湖南省工业园区”专题,全面介绍我省各工业园区的具体情况,招商政策等,并实时展现各园区动态消息,推介各园区的优秀企业,为我省承接产业转移,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展示窗口。

  为增强网络的互动功能,省政府门户网站每月邀请2至3名省直部门或市州政府负责同志与网民在线交流,2009年共开展在线访谈直播23期。目前,在线访谈栏目参与网民众多,互动程度高,已成为政府部门与公众交流的重要方式。

  (二)认真开展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办事服务项目梳理工作

  2009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编制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办事服务项目目录指南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09〕86号)和《关于开展编制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办事服务项目目录指南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09〕117号)精神,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对省公安厅、民政厅、教育厅等57个省直部门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办事服务项目,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梳理。目前,已公布省直部门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近800条,办事服务事项近400条,共计1200条,极大地方便了社会公众。

  为进一步提高在线服务的人性化水平,选取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办事服务事项建设了统一的场景式服务平台。围绕行政许可对象、许可依据、收费标准、许可期限、许可条件、申报材料、受理程序等内容主题,提供场景式服务。2009年度,已有省民政厅、计生委、公安厅、劳动与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提供公民婚姻、生育、出入境、医保四个领域的场景式服务。

  (三)全面开展全省规范性文件大清理

  组织全面清理各地各部门对本机关2008年10月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009年度,全省共清理规范性文件76609件,废止10698件,宣布失效24932件,确认继续有效31798件,重新公布9181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占规范性文件总数的46.5%。对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2009年,省政府统一登记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359件,各市州、县市区政府统一登记规范性文件4122件。

  (四)积极推动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创办政府公报  

  2008年10月1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施行后,根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在政府公报上公布,否则,不得作为施行行政管理的依据,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有约束力。为此,在2009年度,省政府重点推动县级人民政府积极创办政府公报。目前,共有全省13个市州和71个县市区政府创办了政府公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公报》全年出刊24期,发行60万册。2009年,根据工作需要,对《湖南省人民政府公报》的出版和发行进行了调整:增设了专题栏目,适当增加了篇幅。

  (五)认真落实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公开各类重大信息

  2009年度,全省共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390多场。其中,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发布会81场,省直单位和全省各市州组织新闻发布会300多场。省政府新闻办就全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公开发布信息150多件。

  (六)积极探索启动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会议公开

  2009年度,全省共举行决策听证会227次。省人事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举行了“2009为民办实事”等决策听证会,株洲市政府举办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听证会。全省召开了125次允许公民旁听的行政会议。其中,2009年7月10日,长沙县对第43次政府常务会议尝试了网络直播、热线电话与现场旁听相结合的公开方式,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四、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建设

  根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需要,省政府办公厅组织专门技术人员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进行了改造和提升,优化了社会公众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进一步规范了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程序。目前,在省直部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上,根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需要,每个部门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任务都由处理员、审查员和审核员三名工作人员共同完成,在程序上确保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的科学性。

  (二)积极指导和推进各地各部门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省政府办公厅积极承担指导和推进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职责,2009年省政府办公厅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等省直部门和长沙市、郴州市等地提出的关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有关事宜,及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有效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 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09年,省政府办公厅根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需要,四次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就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提出、申请方式的选择、相关申请表格的填写、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等内容,及时进行了更新和公布。全省各省直机关和14个市州都在本机关的政府网站上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地址、传真、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省国土资源厅、省地税局等省直部门和长沙市、岳阳市等地市,还充分利用现有的行政服务大厅、行政服务中心等行政服务场所,设立专门的接待窗口和场所,置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为人民群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四)认真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提供政府信息

  2009年,省政府办公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7件,其中,通过省政府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提出申请的90件,通过纸质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27件,申请形式电子化率76.9%。通过审查发现:在11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有32件不具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因此,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8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属于公开范围,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方式和途径的52件,占61.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的1件,占1.2%;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所申请政府信息不存在的26件,占30.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的6件,占7.0%。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内容主要涉及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用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房屋拆迁与补偿标准、财政收支和省属企业改制等方面。

  2009年,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出的行政复议案件2起,其中,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做出前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1起,依法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1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在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时,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机制逐步完善

  全省各地各部门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联系人,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联系电话,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全省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和法制、监察、审计、档案等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合力日益增强。

  在《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湘政办函〔2008〕131号)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全省各地各部门都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2009年,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对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项检查,达到了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果。

  六、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行政机关的共同推进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一年多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中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望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目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各地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和水平亟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为此,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继续抓好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宣传、学习和培训

  既要使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熟悉条例和办法,从而在日常工作中培养信息公开的意识和习惯,也要积极采取措施,向社会公众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知识,从而发挥广大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推动作用,有针对性地指导社会公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少政府信息公开的成本,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能。积极推进建立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培训教育长效机制,通过定期举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讲座、培训、研讨班,提高领导干部和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能力。

  (二)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建设

  今年,省政府办公厅将积极推动出台我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办法与标准,制定关于《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若干意见,出台省直部门各类应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若干制度,建立相应的奖惩措施。为进一步加大省直各部门和全省各市州对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省政府办公厅将制定全省政府信息联络员制度,明确各地各部门由专人负责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报送有关政府信息。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建设

  除全省各级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外,还要积极推进政府信息进社区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强大功能,在城市和农村社区建立信息共享、查询便捷的政府信息网络体系,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的政府信息服务。

  (四)着力抓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难点,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否满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是否满意。为此,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各个环节中各工作人员的具体责任,积极稳妥地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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