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规定,现公布湖南省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u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邮编:410004,电话:0731-89990529)。
一、 总体情况
2016年,湖南省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努力推进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较好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
(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推动有力。
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写入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全省工作全局统一部署、统筹推进。2016年4月,进一步调整充实湖南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任副组长、省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各级各部门也相应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在省政府领导的关心下,省政府办公厅组织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深改组会议审议修改后,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为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成效明显。
1、继续加强权力运行和行政许可信息公开。一是健全完善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发布机制。制定《湖南省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规范》,规范权力清单调整的工作规则、实施程序和相关部门职责。完善全省“三清单一目录”管理信息系统,省级保留(直接行使)的权力事项1559项,实行市县属地管理的2247项。二是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组织开展权力运行流程再造,省政府部门均按照“一表一图一指南”(审批事项目录表、操作流程图、办事指南)要求,在门户网站上公布本部门权力运行流程。三是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印发《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实施方案》,对行政许可的事项名称、流程、环节等严格按照标准化指引进行规范改造,及时发布改造更新后的权力事项目录、工作流程、办事指南。四是公开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省政府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6〕8号),决定取消137项行政审批事项。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赋予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县(市)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湘政办发〔2016〕13号),向省直管县赋予406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及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2、深化细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不断加大预决算等重点领域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在上海财大发布的2016年度中国财政透明度排行中,湖南省财政信息公开排名全国第二位。一是强化预决算公开。 严格落实新《预算法》要求,按照“非涉密、全公开”的原则,除列入涉密信息目录清单的事项外,其他财政安排的资金都实行公开。 一季度,统一集中公开了除涉密单位外的所有省直部门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2016年9月5日前公开了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率达100%。部门预决算除在各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外,湖南财政网专门设立统一平台集中公开,方便查询监督。在湖南日报开设“省级重大专项全过程公开”专栏,将专项资金制度办法、申报指南等向社会公布。 一般公共预算公开到了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支出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最末一级项级。部门决算公开表格由往年的3张扩展到8张,并对机关运行、政府采购支出、国有资产占用以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等进行了首次公开。二是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大力公开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三是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在湖南财政网公布推荐PPP示范项目,规范项目实施、征集咨询服务机构和专家库等有关信息,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热情。截至2016年底,湖南前两批PPP示范项目签约率达76.8%,落地率近50%,均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近20个百分点。
3、全面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2016年,省政府将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资源交易、国有产权、药品采购等交易活动全部整合统一纳入公共资源中心交易,按照统一平台、分类开发的原则,依托统一公共服务电子平台,构建了全省电子化的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全省招标投标领域的招标公告、招标过程及结果信息,统一集中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公布,实现了政府采购、土地及矿权、国有产权、药品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有效汇集整合和公开透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向社会公布《湖南省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从机构概况、业务运行情况、财务情况、资产风险状况、社会经济效益及其他重要事项等6方面对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公开。开通住房公积金短消息服务平台,向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布信息、接受咨询服务。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工作,采用网上公示和现场公示相结合的方法,公开年度建设计划、开工和竣工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并及时公布当地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
4、积极推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2016年,省发改委公开重大项目资金安排等重大事项81批次,项目总投资1389.89亿元,涉及湘江流域重金属治理、洞庭湖生态区建设、病险水库治理、农村饮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湘西地区大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重大项目,除涉密项目资金外,基本实现项目资金申报安排全公开。在湖南日报开设“省发改委投资项目公开专栏”,对拟申请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信息面向社会进行了30期公示,进一步增强公示传播效果,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省国土资源厅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整治信息公开,细化公开了土地流转面积、流转方式、流转期限、流转主体、流转用途、流转价格等。
5、努力强化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公开力度。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周)等大型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2016年,共发放校园招聘活动一次性补助2182万元,覆盖129所学校的345369名毕业生。二是将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省低保工作绩效评价考核,统一制作乡、村两级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栏,继续将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的户主、住址、救助金额等信息在其居住地长期公示。收集和汇总各地受灾情况、灾情数据和救灾工作情况,在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发布省内灾情信息1200余次,为科学决策指挥、人民群众及时避险自救、救灾有序开展提供信息支撑。三是落实《湖南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信息公开公示实施办法》,公开“全面改薄”项目规划、经费安排等。认真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纳入省本级教育部门预算管理的高校均按要求公开了2015年度部门决算和2016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四是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公开,及时通报发布H7N9流感疫情及预防措施等有关信息,按月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信息。
6、深入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开设“重点领域国有资产整体经营情况”专栏,定期公开省属监管企业和全省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资产营运总体情况。及时公开涉及国企改革、国资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公布监管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公开监管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成效、重要工作开展等情况。加大对监管企业的信息公开指导力度,督促企业依照相关政策公开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主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企业负责人薪酬情况、企业重大改制重组结果等事宜,促进监管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提高治理水平,打造法治国企、阳光国企。
7、扎实做好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在湖南日报全文发布2016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报告。及时发布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全省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月报、水质自动监测周报、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月报和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月报等。开通“湖南省环保微信发布”平台,及时传递、发布环保信息。实时公布各市州、县市区172个点位的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及空气质量排名,并发布全省14个市州的空气质量预报。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包括受理情况、拟作出审批意见、审批决定、竣工环保验收前公示等文件全过程公开,并制作环评文件审批流程图等方便公众查询。
8、着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公开食品药品监管动态信息24344条,其中推送到“信用湖南”网站统一公开信息13282条,公开食品药品抽检抽验信息4216条,警示消费作用良好。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公开食品安全企业标准1665个。加大食品药品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公布行政处罚信息1780条。建立重大案件联合发布机制,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等20个典型案件,有效震慑了违法分子。建立社会舆情监测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关切287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31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21次,编发《涉湘食药安全舆情》23期,通过各类媒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100多条,妥善处置了“非法经营疫苗、毒狗肉、地沟油、鸭牛排”等敏感舆情。
9、认真做好扶贫工作信息公开。省扶贫办制定《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扶贫工作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重点内容等,以“阳光公开”促进“精准扶贫”。一是积极主动公开扶贫开发重要政策,协调做好教育、健康、就业、生态、交通、水利等部门扶贫政策文件公开工作。二是突出资金项目公开,省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25.22亿元,较2015年度增长207.6%,新增21亿元债券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出台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51个重点县整合涉农资金131亿元用于脱贫攻坚。三是采用“两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第三方评估,组织开展扶贫脱贫工作成效考核、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等考核。
10、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省政府要求出台重要政策时,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及时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省、市、县三级政府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由政策制定参与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撰写的解读文章1.41万多篇,各级政府网站完成访谈942期,其中主要负责同志访谈次数447期,对政策进行多角度、多侧面的解读。省政府办公厅积极创新图解方式,全年围绕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政府工作报告等策划制作图解31期。省政府门户网站针对群众关切问题,邀请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制作在线视频访谈29期,其中开展《迎接党代会·建设新湖南》之“百姓问·厅长答—新理念落地湖南系列访谈”11期。省财政厅通过湖南卫视、湖南日报、红网等媒体对减税降费信息重要政策进行解读,扩大传播面,提高政策影响力。常德市政府专门印发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明确市政府制发政策性文件要求解读方案和文件草案一同报批,市直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需提交解读方案方可到市法制办登记。
(三)注重夯实基础,推进规范创新。
1、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37条,成为新闻媒体获取政府文件信息的主要渠道。一是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2016年全省共有472家基层网站整合到上一级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信息发布质量和更新频率明显提升。二是加强政府网站监管。通过常态化监测、联合督查、实地指导等方式对全省政府网站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严格督促整改。2016年共抽查752家政府网站,合格率89.23%。省政府办公厅三次下发全省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情况通报,对不合格政府网站严厉督促整改,促进政府网站整体建设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积极开展政府网站指导培训。组织召开全省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培训会,邀请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和清华大学专家围绕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授课,全省300多名政府网站分管领导和负责同志参加培训。四是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8月2日率先完成监督举报平台入口添加工作,及时办理网民反映政府网站问题185条,回复率100%。
2、促进新闻发布规范化常态化推进。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增强主动发布意识,严格落实“4·2·1”新闻发布模式,加大新闻发布频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新闻发布策划,围绕改革发展成效、民生关注热点等,主动设置发布议题,策划组织“公车改革”、“公务员考录”、“深化考试制度改革”等关注度高、新闻性强的发布会。积极引导社会舆论,科学把握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时机、节奏、力度,主动发布信息,及时做好了“京港澳高速岳阳段爆炸事故”、“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涉湘舆情”等多起重大突发敏感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
3、提升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部署精神,在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6〕41号)的基础上,印发《湖南省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湘政办函〔2016〕62号),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和责任分解;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公文公开属性标识规则》,明确公文公开标识责任、标识程序和标识属性;印发《关于对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6〕140号)、《湖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湘公开办函〔2016〕1号),对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具体工作进一步规范,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所占分值权重不得低于4%,考核结果作为省绩效评估政务公开部分的评分依据和五年一度评选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的主要依据;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行政机关按时按质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相关文件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全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湖南政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微博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4.1万条,其中省本级公开政府信息20.7万条。
(一)省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省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务信息52122条。其中,省直部门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2263条,市州政府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15829条,其余信息由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整合发布。政府信息发布的数量、质量和影响力均有较大提升。
(二)政府公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编辑出版纸质版《湖南政报》24期和增刊1期、合订本200余册,免费赠阅73万余册,同步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及新华网、新浪网官方微博发布电子版《湖南政报》24期,其中发布政策规章287个、“重要政务”2篇、“卷首语”1篇,共约230万字。
(三)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97场,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席44场,省部级领导出席4场,省直部门和市州召开新闻发布会1300多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644场,发布数量和主要负责人出席率均居全国前列。
(四)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各级政府部门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2.8万余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1.5万余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79.1万余条。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微博4714条、政务微信124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省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9048件,其中各市州6616件,省直单位2432件,已全部办结。省政府办公厅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5件,主要涉及财政预决算、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规划建设、移民安置、安全监管、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等方面内容,全部依法办理完毕并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时予以答复。其中,直接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给申请人的38件,告知申请人向其他有关单位和部门咨询或申请公开的92件,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公开内容的16件,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或不存在的18件,不予公开的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湖南省所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考生查分申请不在此列),邮寄费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一)2016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1543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979件,被依法纠错的196件,其他情形的368件。没有发生涉及到省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行政复议申请。
(二)2016年,全省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共1619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1087件,被依法纠错的166件,其他情形366件。因省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发生的行政诉讼6件,法院立案6件,经应诉全部都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六、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作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稳妥推进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16年,共承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19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5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在法定时限内答复代表委员,办结率、沟通率、满意率均为100%。在省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对主办、分办的13件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1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复文,全部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对会办的6件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4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根据要求在会办意见上明确标注是否同意公开。加强公开后的解读,注意社会舆论反馈,避免过度炒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个别部门和负责人认识不到位、工作重视不够;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均衡,个别领域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2017年,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有关政策文件,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为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作出新的贡献。
(一)进一步深入推进“五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继续推进公开理念深入人心,提升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促进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继续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公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公信力。
(二)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环节的工作制度,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妥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涉诉案件的应诉工作。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提高依申请公开的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日常监测和督查,消除“四不”网站,提升政府网站安全稳定运行质量。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构建政务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丰富实用的政务服务信息。完善政府网站协同联动机制,发挥政府网站集群效应。积极运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发布政务信息。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四)进一步加强培训和考核。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6〕41号)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绩效评估的权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