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令第29号)以及《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娄政办函〔2018〕28号)要求,由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我市认真贯彻《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稳步推进政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拓宽信息公开单位和内容。制定出台《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娄政办函〔2018〕28号),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公示,要求相关部门遵照执行。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事项,均依法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范围,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2018年政务公开要点专栏,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推进制度公开透明,增强公开时效。
(二)严格信息公开监督和考核。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统一编制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定期对各单位指南更新完善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做好信息公开监督统计工作。每季度组织辖区内各信息公开单位做好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填报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采取逐级审查的方式,加强对区域内统计报送单位所报送数据的审核把关,确保汇总的数据真实准确。定期通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推进工作落实。三是建立健全考核评议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严格按照《湖南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湖南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湘公开办函〔2018〕2号)与《中共娄底市委办公室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娄底市市直单位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娄办发〔2018〕22号)等文件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内容和程序,开展评估考核。
(三)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一是不断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政策解读实行“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将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材料一并报批,并同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二是持续加强对政务舆情的掌握,及时回应关切。进一步加强网络问政工作,重点加强了对网上舆情民生新闻、帖文的关注,舆情经初步研判后,第一时间联系涉事单位了解情况并编辑舆情上报,及时收集市民网民声音,传递民生要求,搭建网络问政桥梁。市委网信办每天将红网“问政湖南”市委书记信箱和“百姓呼声”两个专栏的网民留言,通过互联网舆情报送指挥系统进行逐一交办,做到每件必回复。2018年,回复办理红网“问政湖南”书记信箱留言531条(次),回复率为100%;给市长留言564条(次),办结515件,办结率91.3%。市政府门户网站在全市共开展在线访谈8次、网上民意调查18次;受理“书记市长信箱”群众有效来信1113封,办理回复1107件,回复率99.5%,满意率为100%;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大部分市直单位也按照要求设置了网络问政栏目,并形成了一套按时受理、办结和回复的管理机制。三是整合信息发布和热线服务资源,打造服务型政府。在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同时,同步推进“娄底市政府”手机APP、“娄底市政府”公众微信号、“娄底发布”政务微博、“掌上娄底”等政务新媒体的运维,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我市12345市长热线网络受理平台于2018年1月2日上线运行,真正实现了7×24小时接听制,保证了群众诉求沟通渠道365天全天候畅通无阻。2018年,全市各类社会服务热线电话平台共受理来电350178件,办结率为98.89%,做到答复及时、准确。共接听市民群众投诉、举报、建议、咨询、求助等来电14495个,其中登记受理有效诉求9310件次,截至目前,已办结8893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市各级各类政府网站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政务信息,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42000余条,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270余条,转载国家、省政府各类重要政务信息4400余条;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15000余条。
(一)扎实推进经济信息公开。一是加强预期引导。以积极开放的心态面对群众,实时更新政府会议、政策文件,定期组织召开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实时公开中央、省、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全年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审计信息1029条,其中涉及审计工作的政务类信息192条、审计结果公告5条、实务探析44条、财政信息6条、县市区审计信息373条。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审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推进减税降费降成本信息公开。各级各部门网站及时公开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有关政策措施及相关信息,公开价格收费信息,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三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34号)的要求,重点公开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矿产交易、产权交易领域等相关信息,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交易信息同步推送,同步公开,逐步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2018年,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年共发布招标、中标公示和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2190条,公共资源交易全程公开、公正、透明。
(二)持续推进改革信息公开。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在2015年公布的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全面梳理各级各部门权力事项,截至2018年12月,全市共梳理保留市本级56个政府部门的4907项权力事项,县市区共计23115项权力事项,均在娄底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同时,为推进办事服务信息公开,全市在政府门户网站及网上办事大厅共公示5554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其中99%已实现网上办理;为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每月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答卷》专栏定期公示“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二是推动国资国企信息公开。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按月、季度公布国资委监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与人事变动。三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市内批发市场价格信息,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同时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等工作进展情况公开,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四是加强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为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2018年我市在本级政府与财政部门网站均设立了财政资金公开专栏,集中公示政府及部门预决算与三公经费,完善各级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公开,全年公开财政部门相关规范性文件16个,发布财政相关新闻500余条,财政窗口收入共10391.8万元。
(三)加强结构调整信息公开。一是推进“两新”公开。我市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均设立了“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公开专栏,公开创新创业、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与相关扶持措施,为企业及时了解最新政策提供官方渠道。二是定期公示市场监管相关信息。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将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消费品市场、旅游经济分析报告按每周、每月、每季度频次定期公示在政府与各部门门户网站上,从而引导消费升级。同时,为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及时公示了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以及对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查处结果与质量违法行为记录,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地公开综合监督和检查执法信息。三是落实去产能公示。市级与各县市区政府利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布去产能相关政策文件、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等相关信息。
(四)有序推进民生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公开精准扶贫与社会救助信息。相关职能部门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重点公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扶贫监管以及困难群众救助等信息,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从而得到有效保障。二是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以网站公开为主渠道,结合利用“娄底食品药品监督”微信平台,及时公开动态信息322条、饮食药用科普信息23条、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144件、媒体联播55条、法治宣传信息32条、互动交流信息73条、食品安全抽检信息136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审查情况公示30件、食品生产许可公示6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多证合一”审查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公示46条、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46件。同时进一步健全“四品一械”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利用“12331”食品药品监管服务和举报专线平台,市本级受理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以及餐饮服务环节的投诉举报418起。三是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实时公开全市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的PM2.5等5个因子的浓度、AQI指数和环境空气质量等级,并通过环境质量月报对全市地表水断面水质标准、市中心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更新公布,同时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环保执法、“河长制”公示、污染源监管信息,全年共公开环评类信息205条。四是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网站设立“教育卫生领域信息”专栏,积极公布落实各类教育招生与卫生计生政策文件,公示各类教育资源、医疗机构与价格信息,定期发布教育监管结果与考核意见,开展民意调查。
(五)搞好防风险信息公开。一是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全市各级政府与相关安全生产部门均设立了生产安全信息公开专栏,专门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监管信息以及安全生产黑名单。2018年,共主动公开事故警示23条、安全知识63条、应急管理信息43条。二是金融市场信息公开。为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出台了《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娄底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娄政办发〔2018〕12号)等规范性文件,在文件出台前后,为做到同步联动,我市高度重视政策解读与舆论引导,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和主要新闻媒体开展政策解读与回应。三是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全市建立起了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定期发布房产、住房保障、公积金、土地等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市各级共收到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咨询电话2000多个,市本级共接到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23件,依法受理答复2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广大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免费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市各级因政府信息公开累计被申请行政复议2件,其中依法纠错0件,主动撤回0件;提起行政诉讼1件,依法纠错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根据《中共娄底市委办公室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娄办发〔2017〕1号)要求,政务公开工作范围不再局限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涵括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和重点领域,公开的广度与深度都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全市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绝大多数为兼职人员,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理解不深、法律意识欠缺、协调能力不足等问题,且人员经常变动,易造成工作脱节。二是公开的内容形式需进一步优化。公开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仍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仍需拓宽,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还不够强,尤其是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还存在不够规范等问题,答复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工作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一些单位部门主动公开、定期公开、全面公开的意识不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仍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继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落实政策解读制度,不断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质量和数量;继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完善各级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载体建设;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推动深化基层政务公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办事公开;继续深化公开内容,重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共信用信息、公共服务信息等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受理举报、年报公报等制度,明确工作责任主体。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形成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及时、准确、全面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和社会评议。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制定考核细则,探索并尝试让第三方机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化评议,着力推进落后地区和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