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湖南省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对全省3000名城乡居民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调查显示,我省第一季度消费者信心指数 为129.0,环比(与2020年第四季度比,下同)上升0.1点,处于“比较乐观”状态。其中,体现消费者对当前形势看法的满意指数为122.6,下降0.3点;反映消费者对未来形势看法的预期指数为133.3,上升0.3点。分城乡看,城镇和农村消费者信心指数分别为129.7和127.8;其中,城镇消费者满意指数和预期指数分别为123.5和133.9,农村消费者满意指数和预期指数分别为121.1 和132.2。(见图1)
一、关于就业、收入信心和消费意愿
从消费者信心指数的三项构成指数来看,就业信心指数为136.4 ,环比下降1.4点;收入信心指数为122.2,消费意愿指数为117.1,分别上升0.8点和0.7点。(见图2)
1.就业信心指数。2021年第一季度,就业信心指数包含的满意指数和预期指数分别为132.7和140.1,分别下降2.4和0.4点。分城乡看,城镇和农村消费者就业信心指数分别为135.5和137.9,分别下降0.7和2.5点。
2.收入信心指数。2021年第一季度,收入信心指数包含的满意指数和预期指数分别为117.9和126.5,分别上升0.5和1.1点。分城乡看,城镇和农村消费者收入信心指数分别为124.2和118.8,分别上升1.2和0.1点。
3.居民消费意愿。2021年第一季度,城镇消费意愿指数为118.9,环比下降0.5点;农村消费意愿指数为114.2,上升2.9点。
关于未来六个月家庭余钱的主要用途,消费者选择比重最高的是购买商品和服务(包括教育),为52.50%;其次是储蓄,为49.97%;再次是投资理财产品和投资房地产,分别为19.87%和17.50%;另外有13.37%的消费者表示没有余钱。
二、关于物价预期
对于当前总体物价水平,63.00%的消费者认为“较高”,34.63%认为“合适”,2.23%认为“较低”。其中,城镇消费者认为“较高”的比例高出农村0.4个百分点。(见图3)
对于未来6个月总体物价水平,预期“上涨”、“基本不变”和“下降”的占比分别为33.63%、52.03%和12.30%。其中,城镇消费者预期物价“上涨”的比例高出农村8.8个百分点。(见图4)
三、关于房价预期
对于当前本地区商品房价格,66.43%的消费者认为“较高”,28.50%认为“合适”,3.10%认为“较低”。其中,农村消费者认为“较高”的比例高出城镇4.7个百分点。(见图5)
对于未来6个月本地区商品房价格,23.13% 的消费者预期“上涨”,59.00%预期“基本不变”,15.10%预期“下降”。其中,城镇消费者预期“上涨”的比例高出农村0.9个百分点。(见图6)
注:消费者信心指数由消费者满意指数和消费者预期指数加权平均取得,其中,满意指数是指消费者对当前就业形势、当前家庭收入情况和购买时机的判断,预期指数是指消费者对未来6个月就业形势和家庭收入情况的预期;同时,就业信心指数由就业满意指数和就业预期指数加权平均取得,收入信心指数由收入满意指数和收入预期指数加权平均取得,消费意愿指数是指消费者对当前购买时机的判断。消费者信心指数及其构成指数的计算方法是,对消费者回答相关问题的选项“非常好”、“比较好”、“不太好”、“很不好”分别赋值2、1、-1、-2,所有指数的取值范围在“0—200”之间。“100”为“乐观”和“悲观”的临界值。当指数大于100时,表明消费者趋于乐观,越接近200乐观程度越高;小于100时,表明消费者趋于悲观,越接近0悲观程度越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