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中专院校学杂费收费标准发布。近日,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有关收费事项作出进一步规范。
通知指出,大中专学校学费以招生批次为分类方式,共分为五大类,即:一本(包括“211工程”学校、列入一本招生的非“211工程”学校)、二本(指未列入一本招生的其他省属本科院校)、三本(指列入三本招生的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中等职业学校。
一本二本高校中,学费最高的是表演、美术专业,学费每年8000元,但师范生标准为5400。最低的是农林、航海、地矿油类,每年3600元。二本院校中,最高的同为表演、美术专业,区别是师范生标准有所降低,每年4800元。三本高校中表演、美术类专业学费则为16000元。
通知还对热门专业(含特色精品专业)学费上浮标准作出详细规定:一本高校不实行热门专业学费上浮政策,二本高校热门专业原则上按专业学费标准上浮30%,但不得超过“非211”一本高校同类专业学费标准;三本高校(独立学院)热门专业学费标准上浮幅度按不高于同类一般专业学费标准的15%执行。农林、航海、地矿油、教育(师范)、艺术类等专业不实行热门专业学费标准上浮政策。热门专业数不得超过本校所有实际开办专业数的20%。
住宿费方面,实行公寓制管理的,其收费标准按《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湘价教〔2012〕112号)有关规定执行。未实行公寓制管理的普通学生住宿,其收费标准仍按每生每年不超过600元的标准执行。
通知还提出,民办学校不得随意提高学费标准,应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收费标准需在招生简章和宣传广告明示,实际收费标准应与招生简章及宣传广告收费标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