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省政府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5元”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全省民政、财政、残联部门认真履职,主动作为,积极协调,较好地推动了工作的进展。
一、基本情况
据各市州统计上报,全省共有124万残疾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截止2018年6月底,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24万人次,累计发放资金24289万元,人平达到每月57元;累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92万人次,累计发放资金18693万元,人平达到每月64元。
二、主要做法成效
1、出台实施方案。全省14个市州均已出台2018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施方案。
2、签订责任状。全省14个市州民政局与省厅签订了《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民政项目建设责任状》。
3、补贴提标情况。目前全省县市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已达到或超过每人每月55元,仅2县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待清理认定后于7月底按新标准全部补发到位。
4、开展全面清理认定。6月中旬,我厅已联合省财政厅、省残联部署了残疾人两项补贴清理认定工作,目前各地已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出台实施方案,开展联合清理识别。
三、工作对比分析
1、补贴标准。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最高的为长沙市,达到每人每月12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最高的为龙山县,达到每人每月100元。
2、提标力度。2018年各地均已出台相关文件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5元以上。其中湘潭市提标力度最大,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
3、发放时间。47个县市区实行按月发放,76个县市区实行按季发放,常德、益阳全市均实行按月发放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