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8年省政府下达我市当年棚改任务12272户,截至11月底,已完成改造12272户,占任务户数的100%。
(二)工作措施。1.突出重点。11月对进度较慢的项目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加大攻坚力度,确保了项目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2.注重方法。制定工作方案,做细做实群众工作,做好宣传引导、政策解释工作,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妥善做好征收安置工作,最大程度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项目推进顺利。3.压实责任。按照项目进度要求,倒排工作时序,落实工作责任到各部门和专人;各部门紧密配合,积极作为,形成合力,任务扎实推进。
(三)工作成效。一是年度任务全部顺利完成,达到了省政府“11月底前开工100%”的进度考核要求。二是棚户区改造通过货币安置和实物安置相结合的方式,改善了被征收群众的居住条件。三是2018年8月,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活动中,我市棚改工作经国务院第十八督查组审核,认为取得典型经验,分别于10月30日在《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专刊第152期(总第369期)》和11月19日《国务院关于对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国办发[2018]108)中予以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