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情况
一、完成情况
2018年,省住建厅下达我市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5002户,年底全部开工并完成2608户;省危改实事任务为1900户。至2018年10月,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已动工4519户(湘潭县2061户、湘乡市2126户、韶山市46户、雨湖区286户),为省住建厅下达任务的90%,为省实事目标的238%;已竣工2558户,为省住建厅下达任务的98%,为省实事目标的134%。
二、工作措施与成效
(一)、制定政策,严格监督。一是及时制定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扶贫工作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湘潭市农村危房改造行业扶贫“三落实”集中行动工作方案》,联合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残联下发了《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二是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市扶贫办、市民政局等部门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走访,制订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分片抓的工作机制,要求县(市、区)住建部门制订“分片包乡镇”的工作措施,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大抽查和存量核准等工作。
(二)、集中力量,完成任务。住房保障是贫困人口脱贫的最基本保障之一,我市在危房改造工作上紧抓进度,全力以赴,下大力展开危改攻坚战。按照《湘潭市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作为农村危房改造首要任务,集中力量在年内改造完成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存量。
(三)、统一加固,整体改造。鉴于危房改造政策性和技术性强,鼓励各地以县为单位,采取统一加固改造方式,整乡镇或整村实施改造。加固改造前,制定危房加固改造技术标准,征求农户意愿提供加固改造备选内容,提高贫困户满意度。
(四)、查漏补缺,迅速落实。根据省扶贫办贫困监测处第12、13期数据快报反馈信息,结合我市工作实际, 10月17日召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紧急会议,印发了《关于迅速核准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工作的交办函》。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全面梳理、认真核实、扎实整改。
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完成情况
一、完成情况
2018年,省委省政府下达湘潭市的城镇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为新开工城镇棚户区改造16331户。1—10月全市棚户区改造已开工15482户,开工率94.8%。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紧扣目标任务,严格抓好责任落实。一是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已纳入国省绩效考核、重点民生实事考核、重点建设项目考核三重考核体系。坚持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范围,明确目标和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二是强化督查考核讲评。认真贯彻落实《湘潭市“两房两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潭政办发〔2015〕38号),充分发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调度优势,联动市政府督查室,加大督查督办考核力度,以督查促进度,以考核抓落实,以绩效创实效,切实把棚改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合理调整,优化棚改结构。一是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市安居办要求各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项目实施单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克服畏难情绪和懈怠情绪,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对自己申报的项目自己全力抓好落实;二是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做好项目调整工作,对于货币化安置的项目,将符合改扩翻条件的项目予以调整替换;适时将资金筹集不到位的、群众改造意愿不够强烈的项目调出,同时将符合棚改条件、成熟的项目纳入国省项目库;三是按照“三同步”的原则,同步梳理调整项目,同步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同步落实设计、招投标等工作,做到尽早落地,有力地提促了棚改项目进度。
(三)加强联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紧密协作。一是市安居办多次向省住建厅汇报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进展,推介工作亮点,破解工作难题;二是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和示范区管委会加强与市直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争取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建设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帮扶、指导,形成了全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良好格局和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