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8〕28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预〔2018〕118号)文件精神,落实棚改专项债券发行工作,2018年9月21日,湘潭市政府黄勇副秘书长组织召开棚改专项债券发行工作调度会议,安排部署全市棚改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示范区管委会),财政、住建、规划、国土等市直职能部门以及市级平台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示范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棚改专项债券发行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规范地方政府棚改融资行为的重要举措,妥善处理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同时,要根据本地区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任务等,结合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情况等因素,认真研究论证,测算2019年度棚改专项债券资金需求,助推全市2019年棚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