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危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搞好工作保障。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县区分别成立了高规格的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和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内容,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实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度月报制度。
二是健全组织机构。各县区政府健全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完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落实工作目标。
(二)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
各县区住建局通过集中开会、微信传播、制做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发放宣传册和挂图、开展送图下乡、开展强化监督纵深工程等形式切实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浓厚氛围。2017年以来,县区先后召开危房改造工作会10余次;发放《农村房屋安全知识宣传册》和《农村危房改造宣传挂图》1358套;制做发放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宣传单6000余份;协助扶贫部门印制发放《扶贫工作手册》3万多册;在各乡镇、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展板;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平台、宣传车进村等多种方式宣传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
(三)指标任务以及工作落实情况
我们按照省住建厅的要求,前阶段主要做好了以下工作:2018年湖南省下达永州市危房改造指标及永州市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危房改造指标共计10600户,我局根据各县市危房改造精准识别存量的情况对各县区的任务进行了分配,目前已完成6750户的危房改造。制定了永州市农村存量危房核查整改工作方案,并组织各县区对建档立卡“四类重点对象”的身份、房屋危险等级,进行了全覆盖、拉网式的入户核查,共精准核查危房存量总数12515户。
1、制定了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并将该项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指导和推动全市危改工作。
2、精准核实农村危房存量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根据省住建厅《全省农村4类对象存量危房核查整改工作方案》(湘建村函〔2018〕26号)精神和要求,要求各县区落实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责任,对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再次进行精准核查清理,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为制定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以及具体工作指标的下达进行全面摸底。
3、组织参加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突出问题整改视频会议和危房改造信息录入和农房危险性鉴定技术培训。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危改工作的领导和村镇建设科全体人员,市财政局、扶贫办、民政局、残联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各县区、管理区和经开区住建部门分管危改工作领导和危改办负责人及财政、扶贫、民政、残联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部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和乡镇建设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市住建局村镇科组织各县区危改办负责人到长沙参加了危房改造信息录入和农房危险性鉴定技术培训。
4、为全面落实《省住建厅关于抓紧整改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地考核中发现问题的通知》整改工作,各县区对照问题清单落实整改,并将整改资料汇编上报,为2018年危房改造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5、根据《关于迅速核实贫困户相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湘扶领办发[2018]8)文件的工作要求,组织各县区进行入户核查,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危改政策进行了核实整改。
6、将农村危房改造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整治作为常态化工作持续施压,并不定期开展巡查和督查。
二、农村危改领域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向各县区(管理区)下发了《关于加大危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力度的通知》。一是强化督查督办。对于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通过以查促纠,以查促改等方式,加强重点抽查和工作指导,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违纪违规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各种取得实效。二是夯实部门责任。督促县区住建部门切实履责,进一步加大危改对象识别精准度,严格执行“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三级审批公示程序,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管理,严格审核补助对象,严格执行竣工验收标准和资金拨付程序,实行差异化补助标准,并将相关信息逐户纳入“互联网+监督”管理平台。三是开展专项考核。制定了《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考核办法》,对各县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专项考核,结合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考核数据认定,将考核结果与县区住建部门履行“两个责任”挂勾。四是持续整改核查。2018年3月,按照省住建厅安排部署,组织各县区再次开展重复信息和不完整信息整改核查,要求县区对全国扩大农村住房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内的农户档案进一步拉网式核查,做到不漏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