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猪场拆除前、拆除中、拆除后。
澧县王家厂水库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有1家养猪场,名为“芙蓉猪场”,该养猪场建于2008年,位于王家厂镇生产街社区沈家山片,有猪舍3栋,常年存栏500多头,2018年3月实际存栏600头。建有沼气池,粪污作为肥料综合利用,没有排污口。2016年12月,该猪场所在区域被省政府划定为王家厂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根据相关规定,芙蓉猪场需整体拆除退养。
2018年3月,经县政府研究,由县畜牧局牵头,王家厂镇政府配合,对芙蓉猪场实施退养。4月,存栏生猪全部清栏,栏舍全部拆除。5月,启动废弃猪场建筑垃圾清除、沼气残渣清运和植树复绿工作,动用挖掘机、铲车等大型机械4台连续同步作业,对场区覆土,实施生态修复,栽植楠树苗木3000株。5月20日,芙蓉猪场退养、覆土、生态复绿工作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