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衡阳市文物局获悉,衡阳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正式公布,一共有102处不可移动文物被列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据了解,衡阳市以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契机,大力加强文物保护力度,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并将行使地方立法权,制定一批与文物保护相关的地方法律法规。
一批铁路文物、抗战遗迹列入保护名单
此次公布的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共102处,分为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四大类。近年新发现的江洲城址(商周至唐宋)、衡炎古道衡阳段(明至民国)、晏家下边屋箭楼院(明代)等珍贵文物被列入市级保护名单。
值得注意的是,衡阳焊轨厂百年铁轨、湘江公铁大桥、衡阳火车站早期建筑、粤汉铁路管理局办公楼和图书馆旧址、火车西站早期建筑等,一批著名的铁路文物被列入保护名单,为将来建设衡阳铁路博物馆提供了有利条件。
为铭记抗战历史,衡阳抗战绝壁遗址、国民革命军第十军衡阳保卫战阵亡将士之墓,正式列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核工业第二十五建设总公司办公楼和专家楼旧址、湘江旅社等展现衡阳社会经济发展历史的文物也被认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据悉,此次城区共有38处不可移动文物进入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行列,加上前四批公布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城区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将让衡阳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过程中加分不少。
衡阳市为文物保护设立了专项资金,正筹备立法
衡阳市历史底蕴深厚,是文物资源大市。目前,全市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16处。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2007至2011年),市文物部门查清了不可移动文物的家底,总共登记了1500多处不可移动文物,发现了一大批珍贵文物。
近年来,中央对文物保护越来越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就文化遗产保护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衡阳市也提出了建设“文化名城”的战略,并作出了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重大决策。
时隔十年,衡阳市再次公布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创下了历史上公布数量最多、保护力度最大的一次,公布总数超过前四批之和,列入保护名单的文物单位涵盖七县五区。
市文物局局长吴建波透露,市政府设立了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作文物保护专项;为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我市将行使地方立法权,正筹备制定《衡阳市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办法》、《衡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等与文物保护相关的地方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