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31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朱新民
大会主席团: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湖南省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5年全省总预算和省级预算草案。在此之前,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并在代表大会期间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对省林业厅、省商务厅2015年部门预算草案进行了专题审查。根据代表们的审查意见,结合初步审查情况,财政经济委员会对预算草案和报告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4年,省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努力增收节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是,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部分地方收入质量有待提高;政府债务存在潜在风险;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不够理想;一些地方和单位预算法律意识不强。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预算草案体现了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省实际,预算草案总体可行。建议批准2015年省级预算草案,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财政工作,加强预算管理,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牢固树立预算法制观念,强化预算约束。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严格追究各类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二、规范收入管理,提高收入质量。依法加强各类收入征管。清理规范税费优惠政策,维护市场公平统一。严厉查处以虚收空转、混库、收取过头税等违规增加收入的行为,提高税收收入占比,实现财政收入有质量、可持续增长。
三、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增加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事业投入规模,让广大群众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加大对科技创新、节能环保、产业转型升级的财政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对转方式、调结构的促进作用。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反对铺张浪费,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
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预算体系,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改革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推进预算公开透明。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提高整合效果,建立专项资金退出机制。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坚决制止各级政府违法违规举债,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严格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地方政府债务应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应急处置机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