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医保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制度建设年”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医保事业,改革发展任务有了重大突破,服务管理继续提质增效,群众待遇逐步改善,基金安全可持续,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基本医疗保险
(一)参保人员情况
全省:截至2021年底,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6748.66万人,比上年增加16.84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25.20万人,其中在职职工712.94万人,退休人员312.26万人,在职退休比为2.28: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723.46万人。按2021年末全省常住人口6622万人计算,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为101.91%。
表1:近五年全省医保参保人员情况表(单位:万人)
省本级:截至2021年底,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4.46万人(含铁路、电力行业),其中在职职工42.71万人,退休人员21.75万人,在职退休比1.96:1。
(二)征缴情况
全省:2021年全省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基数4045.38亿元,同比增长8.65%,单位缴费费率8.00%,个人缴费基数3708.11亿元,同比增长9.34%,个人缴费费率2%。人均缴费基数4370元/月,比上年增加192元。2021年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28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580元/人,均比上年增加30元。
省本级:2021年省本级职工医保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均为459.79亿元,同比增长8.54%,单位缴费费率7.70%,个人缴费费率2%。人均缴费基数8971元/月,比上年增加625元。
(三)基金收支余情况
1.城镇职工医保
全省:2021年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不含上解、下拨收入,支出同)453.22亿元,同比增长8.89%,其中统筹基金276.13亿元,个人账户基金177.09亿元;基金总支出347.92亿元(含生育待遇支出20.25亿元),同比增长2.37%,其中统筹基金200.46亿元,个人账户基金147.46亿元,当期结余105.30亿元,基金累计结余767.39亿元,其中统筹基金373.01亿元,占48.60%;个人账户基金394.38亿元,占51.40%。
表2:近五年全省职工医保基金收支余情况表(单位:亿元)
省本级:2021年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49.35亿元,同比增长11.65%,其中统筹基金26.00亿元,个人账户基金23.35亿元;基金总支出35.61亿元(含生育待遇支出2.58亿元),同比减少9.41%,其中统筹基金16.61亿元,个人账户基金19.00亿元,当期结余13.74亿元,基金累计结余93.65亿元,其中统筹基金50.75亿元,占54.19%,个人账户基金42.90亿元,占45.81%。
2.城乡居民医保
2021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不含上解、下拨收入,支出同)502.80亿元,同比增长5.04%,基金总支出458.30亿元,同比减少0.43%,当期结余44.50亿元,基金累计结余293.10亿元。
表3:近五年全省居民医保基金收支余情况表(单位:亿元)
(四)待遇保障情况
1.城镇职工医保
(1)门诊大病情况
全省:2021年,全省职工门诊大病(慢特病)就诊558.49万人次,比上年增加65.97万人次,同比增长13.39%,医疗总费用31.14亿元,基金支付24.19亿元,个人自付6.55亿元,个人自费0.41亿元。政策内报销比例78.68%,实际报销比例77.66%。
表4:近五年全省职工门诊大病情况表(单位:万人次、亿元)
省本级:2021年,省本级职工门诊大病(慢特病)就诊44.64万人次,比上年减少2.95万人次,同比减少6.20%,医疗总费用3.04亿元,基金支付2.32亿元,个人自付0.70亿元,个人自费0.02亿元。政策内报销比例76.72%,实际报销比例76.21%。
(2)住院情况
全省:2021年,全省职工住院245万人次,比上年增加29万人次,同比增长13.43%,住院率23.90%。医疗总费用244.98亿元,基金支付168.18亿元,个人自付48.61亿元,个人自费28.18亿元。次均住院费用9998元/人次,比上年增加了132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7.58%,实际报销比例68.65%。
表5:近五年全省职工住院费用情况表(单位:万人次、亿元)
省本级:2021年,省本级职工住院21.62万人次,比上年增加5.52万人次,同比增长34.29%。医疗总费用21.80亿元,基金支付15.38亿元,个人自付3.80亿元,个人自费2.63亿元。次均住院费用10085元/人次,比上年减少了1301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0.16%,实际报销比例70.50%。
2.城乡居民医保
(1)门诊大病情况。2021年,全省居民门诊大病(慢特病)就诊516.92万人次,比上年增加3.01万人次,同比增长0.59%,门诊大病费用共43.12亿元,基金支付31.24亿元,个人自付9.09亿元,个人自费2.79亿元。政策内报销比例77.47%,实际报销比例72.46%。
表6:近五年全省居民医保门诊大病情况表(单位:万人次、亿元)
(2)住院情况。2021年,全省居民住院1097.79万人次,比上年减少76.43万人次,同比减少6.51%,住院率19.18%,住院医疗总费用696.78亿元,基金支付408.78亿元,个人自付181.99亿元,个人自费106.01亿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69.19%,实际报销比例58.67%。
表7:近五年全省居民医保住院情况表(单位:万人次、亿元)
(3)大病保险情况。2021年,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资金筹集36.86亿元,比上年增长0.46%,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人员医疗费用支出183.65亿元,基金支付123.57亿元,其中大病保险赔付28.28亿元,实际报销比例67.28%,基本保持上年水平。
表8:全省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情况表(单位:亿元)
二、生育保险
全省:2021年,全省参加生育保险652.77万人,比上年增长3.00%。享受各项生育保险待遇29.12万人次,比上年减少1.34万人次,减幅4.40%。其中,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人次22.39万人次,生育医疗费用7.42亿元,人均生育医疗费3313.98元/人次;享受生育津贴6.73万人次,发放生育津贴15.23亿元,人均生育津贴为22630.01元/人次。
表9:近五年全省职工生育待遇情况表(单位:万人次、亿元、元/人次)
省本级:2021年,省本级参加生育保险42.71万人,比上年增长0.99%。享受各项生育保险待遇1.76万人次,比上年减少14.56%。其中,享受生育医疗待遇1.23万人次,生育医疗费用0.57亿元,人均生育医疗费4634.15元/人次;享受生育津贴0.53万人次,发放生育津贴2.32亿元,人均生育津贴为43773.58元/人次。
三、疫情防控
在保持基金收支平衡的同时,扎实做好新冠肺炎救治医疗保障工作和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截至2021年底,收到省卫健部门申报结算的数据共9816.68万剂次,累计结算疫苗费用46.52亿元、接种费用9.82亿元,两项合计56.34亿元(不含2021年底发生、延迟至2022年初结算的费用)。
为有效提高新冠疫情检测效率,减轻群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负担,分别于2021年2月、8月、11月三次对公立医疗机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含试剂)费用进行调整,将单人单检费用降至40元以下,混检费用降至10元以下;将新冠肺炎抗体检测价格降至每人次25元以下。
四、乡村振兴
2021年,全省共资助农村低收入人口600.65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共支出11.34亿元,人均资助188.86元。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累计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医357.39万人次,减轻医疗费用负担64.84亿元。
五、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截至2021年底,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为1061家。2021年国家平台直接结算20.24万人次,涉及医疗总费用41.70亿元,医保基金支付21.90亿元。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稳妥推进,截至2021年底,开通联网定点医疗机构178家。2021年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3579人次,涉及医疗总费用133.58万元,医保基金支付28.13万元。
六、医疗保障基金监管
全省2021年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7568家,处理15971家。其中,暂停协议347家、解除协议73家、移交司法27家、移交纪检监察156家;追回基金损失(含处罚)9.11亿元,共计曝光典型案例334例。
七、医保药品目录
做好消化期药品目录清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目录,保证在我省按时落地报销。2021版医保药品目录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2860种。其中,西药1486种,中成药1374种。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单行支付机制,分两批共纳入97个药品。
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截至2021年12月底,国家DRG试点城市湘潭,DIP试点城市常德、益阳、邵阳,省级DRG试点城市郴州均在试点医疗机构实现实际付费。
九、价格招采
(一)医疗服务价格方面。出台《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监测评估制度的通知》,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和动态调整监测评估制度。2021年,调整在长部省属医院350个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下调284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上调66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印发《湖南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0)》。出台《规范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增了20个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二)招标采购方面。
2021年,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采订单总金额364.34亿元,比2020年增加41.43亿元。其中,西药(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285.42亿元,中成药78.92亿元,分别比2020年增加24.04亿元和17.39亿元。医保目录内药品网采订单金额为308.99亿元,占网采订单总金额84.80%。
认真开展集中带量采购。落实国家集采冠脉支架平均降价93%。省组织实施抗菌药物专项集采第二周期续约,104个中选产品平均降价15.9%。高值耗材吻合器类46个中选产品平均降幅90.51%,冠脉球囊类14个中选产品平均降幅77.17%。参与组建省际联盟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分别与重庆、陕西、河南等联合开展8批次带量采购,其中重庆和陕西联采药品35个,平均降价50%;参与陕西人工晶体联采,50个产品平均降价50%;参与河南等12省骨科创伤类耗材采购联盟,骨科耗材20751个产品(区分规格、型号),平均降幅88.65%。自省医保成立组织集采以来,全省累计集中带量采购11批,集采药品通用名数324个,高值耗材10种,涉及金额占公立医疗机构化学药品年采购总额的13.84%,按集采前采购金额计算,累计节约费用60多亿元。
规范药品挂网和价格联动,对3.6万个挂网药品进行规范清理和省际价格联动,把挂网药品数量精简到1.5万个,其中新增了1700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优质药品,挂网药品总体降价25.15%;推进药品挂网价格与集采中选价格协同,对912个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实施限价挂网,平均降价31%,全面实现挂网药品结构优化、价格整体下降。
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
2021年,出台了《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落实医药企业守信承诺制度,对拒绝提交“信用承诺书”的1727家配送企业、111个药品产品、6279个耗材产品,实施注销平台交易账号、取消产品挂网资格等处理;落实失信记录,对在药品挂网价格联动中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的13家企业实施信用评价,评为“一般”失信等级。
十一、国家医保信息系统建设
2021年2月26日,我省医保信息系统正式进入建设期,6月完成永州上线,8月建成省级数据中心,11月12日随着省本级和长沙上线,标志着我省全面完成国家医保局部署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省级统建统管”试点任务。
注: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总计与分项合计略有差异;人均数值按元、万元和亿元计算结果略有差异。此次为年报数据,与之前发布的月度快报数据稍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