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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

(1)居民生活用电:执行阶梯电价。第一档电量为200千瓦时及以内,基准电价0.588元/千瓦时。第二、三档电量分季节,春秋季第二档电量为200千瓦时-350千瓦时,第三档电量为350千瓦时以上;冬夏季第二档电量为200千瓦时-450千瓦时,第三档电量为450千瓦时以上。第二档、第三档电价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分别加价0.05元、0.30元。居民合表用户电价分为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其中执行居民合表电价的居民用户不满1kV电压等级电价0.604元/千瓦时、1kV-10kV电压等级电价0.589元/千瓦、35kV-110kV以下电压等级电价0.579元/千瓦时;执行居民合表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价格在居民用户价格基础上增加0.03元/千瓦时。

(2)农业生产用电:不满1kV电压等级电价0.5487元/千瓦时、1kV-10kV电压等级电价0.5287元/千瓦时、35kV-110kV以下电压等级电价0.5087元/千瓦时、110kV电压等级电价0.4887元/千瓦时。 

(3)工商业用电:自2021年10月15日起,由市场交易购电价格(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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