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于2014年批复《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2014-2020年)》,启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2023年,国务院批复《新时代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规划期至2030年。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范围包括湖南省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长沙市望城区和湖北省荆州市,面积6.05万平方公里,其中湖南部分共包含25个县市区,面积4.63万平方公里。规划实施以来,湖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绿色发展取得长足进步。2023年,洞庭湖区(以下均指湖南部分)地区生产总值12434.28亿元;洞庭湖总磷浓度降至0.054毫克/升,其他考评指标均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先后关闭退出沿江化工企业21家,异地迁建26家,有效破解洞庭湖“化工围江”难题;粮食总产量189.7亿斤、占全省31.4%;建成京港澳、杭瑞、二广等高速公路1980公里、普通国省道总里程7372公里、1000吨级及以上航道659公里、千吨级以上泊位92个;湖区人居环境整体提升,脱贫地区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274万元,同比增长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