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发现中小学校新冠病毒感染等重点传染病发病 情况,做好传染病疫情处置,守住不发生校园规模聚集性疫情的底线,3月6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教育厅联合发布《湖南省中小学校新冠病毒感染等重点传染病疫情监测和处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适用于全省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托幼机构等,以下简称“学校”)新冠病毒感染等重点传染病监测、报告、处置工作。
《方案》要求,学校应坚持每日晨(午、晚)检、传染病疫情报 告、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等。晨检一般在每日早自习或上第一节课前进行。当校园所在社区或校园内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按照当地卫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加强对特定传染病症状检查。发生急性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在下午第一节课前增加午检。有住校学生的还应进行晚检。
症状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观察学生精神状态、询问学生健康状况、登记因病缺勤情况等,通过观察、询问等方式,重点检查学生是否有发热、咳嗽、咳痰、咯血、皮疹、呕吐、腹泻、黄疸、结膜充血、腮腺疼痛肿大等传染病早期症状。
发现疫情,学校应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学校发现师生员工有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状的,应立即将其转至师生健康观察室临时留观,并指导家长接护学生前往医疗机构就诊。疫情暴发期间,根据风险研判结果,确有必要时,对涉疫学校可采取短期内线上教学或临时封闭管理措施。疫情流行严重时,应限制举办大型活动及聚集性活动。疫情风险解除后,要迅速恢复正常教育教学。各地应按照分级处置原则,对涉疫学校是否采取停课等措施进行综合研判和风险评估,停课范围一般以班级为单位。
《方案》还要求,学校应强化监测指导,改进校园公共卫生,持续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师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 ”理念,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保持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文/周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