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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省财政厅是省政府综合管理全省财政收支、主管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组成部门,同时根据分工管理行政事业性资产和部分企业国有资产。2013年,省财政厅全体干部职工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持了全省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顺利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目标。同时,厅机关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狠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部门预算,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强化基础工作,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预算执行任务。现将该厅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2013年度收入总计12991.3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2689.7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207.09万元,纳入专户的非税收入拨款94.50万元。本年支出总计12991.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52.86万元。详见《2013年度省直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3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8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65.73万元,系保障我厅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824万元,是我厅为完成全省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省直部门预决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农业综合开发、财税法律法规宣传、监督检查、全省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全省财政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和维护、全省会计资格(含会计证、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考务、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及非税票据印刷等方面。详见《2013年度省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3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15.73万元,比公开的部门预算数增加22.73万元,系归口我厅管理的副厅级单位更换车辆增加车辆购置费所致。分项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8.91万元,比预算减少11.09万元,降低13.86%;公务接待费支出205.62万元,比预算减少4.38万元,降低2.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1.20万元,比预算增加了38.2万元,是由于省农业综合开发办、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各原有车辆老化达到报废年限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经批准从上年非税收入结余中列支车辆购置费42.97万元,分别报废了1台车辆,并分别购买了1台工作用车。剔除此因素,公车运行维护支出比预算减少4.77万元,降低1.18%。详见《2013年度省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