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2009年湖南省安全生产形势及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如下。
一、安全生产基础状况
至2009年底,我省共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43558家,占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总数的28.26%。其中:煤矿矿井1120对,非煤矿山4872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437家、经营单位7000多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811家、经营单位21400多家,建筑施工企业3795家,民爆物品生产企业4家、经营单位18家。
煤矿矿井中,年产能6万吨以下矿井952对,占85%;瓦斯突出矿井303对(约占全国50%),高瓦斯矿井166对;有煤尘爆炸和煤层自燃倾向矿井707对。
非煤矿山中,地下矿井678座,露天及其它矿山4194座;大型矿山59座,中型矿山123座,小型矿山4690座。在各类非煤矿山或选矿企业附属的677座尾矿库中,危、险、病库占79.1%。
建筑施工企业中,特级资质企业8家,一级资质企业853家,二级资质企业828家,三级资质企业1967家。在建项目10701个。
公路总里程18.45 万公里,其中等级以下公路
特种设备125082台,其中锅炉13021台,压力容器39448台,压力管道
上述情况表明,我省高危行业、涉危企业多,资源赋存条件差,各项建设加速推进,安全隐患突出,正处于安全事故易发期,是全国安全隐患严重、监管任务繁重的重点省份之一。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政府机构“三定”方案,我省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为: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安委会在本级政府领导下部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下一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同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同时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国家煤监局直属机构湖南煤监局对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实施国家监察,省煤炭工业局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实施地方监管;公安、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水利、农业、经济和信息化、人事和劳动保障、教育、国资、国防科工、质监等部门和机构,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全省县以上人民政府均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87%的乡镇(街道)设立了安监站。县以上安监部门共有在职人员2416人,乡镇(街道)安监站共有专、兼职安监员5126人。全省有矿山救援队伍35支、838人,危化救援队伍5支、302人;安全评价机构32家,安全评价师480人;安全检验检测机构4家;安全职业院校1所,安全培训机构157家。
二、安全生产总体形势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2009年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进一步趋向好转。
(一)全省安全生产10件大事
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全面深入开展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执法、治理“三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队伍“三项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年”活动。
2、省委、省政府就安全生产一系列问题作出重大决策,同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湖南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补充规定》、《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三个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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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省政府投入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尾矿库治理,带动市州、县市区政府和企业投入尾矿库治理资金4.6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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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省安监局与湖南煤监局实行机构分设。
(二)各类事故情况
2009年,全省累计发生各类事故10886起,死亡3198人,同比减少1421起,少死亡699人,分别下降11.5%和17.9%;经济损失35382.1万元,同比增加1640.7万元,上升4.9%;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为0.25,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为2.99,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3.8,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4.07,同比分别下降28.6%、16.2%、34.8%和19.4%。
1、按行业和领域分布。
煤矿:发生事故155起,死亡280人,同比减少27起,下降14.8%,多死亡7人,上升2.6%。煤矿事故死亡人数超过国务院安委办控制指标40人。
非煤矿山:发生事故80起,死亡121人,同比减少17起,少死亡6人,分别下降17.5%和4.7%。
建筑业:发生事故53起,死亡67人,同比增加1起,上升1.9%,少死亡23人,下降25.6%。
危险化学品: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同比起数持平,少死亡1人,下降25%。
烟花爆竹:发生事故30起,死亡39人,同比减少11起,少死亡14人,分别下降26.8%和26.4%。
工商贸其它:发生事故117起,死亡162人,同比减少66起,少死亡73人,分别下降36.1%和31.1%。
消防火灾:发生事故2579起,死亡47人,同比减少818起,少死亡22人,分别下降24.1%和31.9%。
道路交通:发生事故7444起,死亡2154人,同比减少193起,少死亡401人,分别下降2.5%和15.7%。
水上交通:发生事故16起,死亡30人,同比增加5起,多死亡11人,分别上升45.5%和57.9%。
铁路运输:发生事故355起,死亡290人,同比减少288起,少死亡174人,分别下降44.8%和37.5%。
农业机械:发生事故55起,死亡5人,同比减少7起,少死亡3人,分别下降11.3%和37.5%。
2、按地区分布。
长沙市:发生事故2442起,死亡347人,同比减少651起,少死亡128人,分别下降21%和26.9%。
株洲市:发生事故941起,死亡156人,同比增加338起,上升56.1%,少死亡34人,下降17.9%。
湘潭市:发生事故589起,死亡146人,同比减少498起,少死亡34人,分别下降45.8%和18.9%。
衡阳市:发生事故1002起,死亡310人,同比增加236起,上升30.8%,少死亡46人,下降12.9%。
邵阳市:发生事故421起,死亡217人,同比减少210起,少死亡30人,分别下降33.3%和12.1%。
岳阳市:发生事故640起,死亡162人,同比减少83起,少死亡41人,分别下降11.5%和20.2%。
常德市:发生事故719起,死亡235人,同比减少161起,少死亡29人,分别下降18.3%和11%。
张家界市:发生事故477起,死亡89人,同比增加20起,上升4.4%,少死亡17人,下降16%。
益阳市:发生事故453起,死亡125人,同比增加4起,上升0.9%,少死亡4人,下降3.1%。
娄底市:发生事故401起,死亡196人,同比减少31起,少死亡13人,分别下降7.2%和6.2%。
郴州市:发生事故529起,死亡230人,同比增加10起,上升1.9%,少死亡37人,下降13.9%。
永州市:发生事故469起,死亡187人,同比减少78起,少死亡9人,分别下降14.3%和4.6%。
怀化市:发生事故711起,死亡153人,同比增加89起,上升14.3%,少死亡14人,下降8.4%。
湘西自治州:发生事故314起,死亡115人,同比减少22起,少死亡49人,分别下降6.5%和29.9%。
(三)较大事故情况
2009年,全省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各类较大事故74起,死亡311人,同比减少8起,少死亡34人,分别下降9.8%和9.9%。
1、按行业和领域分布。煤矿:发生较大事故12起,死亡62人,同比起数持平,多死亡9人。非煤矿山:发生较大事故3起,死亡10人,同比减少2起,少死亡12人。建筑业: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9人,同比减少4起,少死亡15人。烟花爆竹:发生较大事故3起,死亡9人,同比起数持平,少死亡1人。工商贸其他:发生较大事故7起,死亡30人,同比起数持平,多死亡1人。消防火灾: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4起,少死亡14人。道路交通:发生较大事故43起,死亡168人,同比减少1起,少死亡18人。水上交通: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13人,同比增加1起,多死亡9人。铁路运输: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7人,同比增加2起,多死亡7人。
2、按地区分布。发生了较大事故的市州及起数:长沙市3起,株洲市3起,衡阳市2起,邵阳市4起,岳阳市4起,常德市2起,张家界市3起,益阳市2起,娄底市10起,郴州市10起,永州市8起,怀化市8起,湘西自治州8起。另外,高速公路发生5起,铁路交通发生2起。
(四)重大事故情况
2009年,全省发生一次死亡10~29人的各类重大事故6起,死亡106人,同比起数持平,多死亡13人,上升14%。6起重大事故分别是:
(五)2009年全省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向好转,但重大事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领域安全隐患严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部分企业没有全面落实,少数经营者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组织生产经营;少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抓得不力,少数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监管不到位;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安全投入与保障安全生产的需要差距较大;全社会的安全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类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2009年,我省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扎实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加强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三湘行”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努力营造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组织开展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三个重要文件的宣讲和解读活动,层层举办培训班,推动形成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在党政领导干部党校培训、学校新生入校、企业新员工进厂时特设安全生产第一课的要求,省安监局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在全省启动党政领导干部党校培训安全生产第一课。全省共投入安全生产宣传费用8000多万元,组织开展宣传活动28500余次(场),直接参与人数320多万人,播发安全生产新闻报道15200多条(篇),编发安全知识读本(手册、资料)850余万本(份),培训企业负责人10380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6070人,特种作业人员61096人,从业人员22.2万人。
(二)强化执法监管。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为重点,组织安监、煤监、公安、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工商、国防科工、煤炭等部门联合行动,重点对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死灰复燃、超层越界以及尾矿库违规排放、瞒报事故等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动2320次,炸毁非法矿硐558处,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非煤矿山506座、尾矿库185座,关闭取缔危化品生产企业23家、经营单位126家,取缔烟花爆竹小作坊780个。公安、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在打击酒后驾车、建设工程专项治理、矿产资源开采秩序整顿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开展隐患治理。4~6月,省政府统一部署,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统一行动,重点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隐患开展集中整治,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5879家,排查隐患75123条,督促投入整改资金7.4亿元,整改隐患71900条,整改率95.7%。同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排查隐患10多万条,投入整改资金5.2亿元,整改隐患9.91万条,整改率为97.2%。针对尾矿库安全隐患十分突出的问题,省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连续安排3年),设立尾矿库专项治理资金,带动市、县政府和企业投入尾矿库隐患治理资金4.57亿元,重点治理了34座省级、86座市级政府挂牌督办的尾矿库。财政、煤炭、安监、煤监等部门认真落实煤矿“两大攻坚战”措施,取得明显进展。
(四)构建长效机制。省委、省政府下发三个规范性文件,各级各部门制定一系列配套措施,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重点内容如下:
——进一步明确了重要地位和目标任务。明确提出从现在起用三年时间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到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加强本质安全建设。
——强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对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予以明确和强化,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特别强调县、乡政府组织开展打击取缔非法违法活动的主体责任。
——创新安全监管手段。实行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涉危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查询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活动。
——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建立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资金,加快省市两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加快实施一批重大安全建设项目。
——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一票否决”、行政问责、党纪政纪处分和司法追究等手段,区分事故性质、原因,区分从重、从轻情节,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对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手段。在党政领导干部党校培训、学校新生入校、企业新员工进厂时特设安全生产第一课,开展群众性安全创建活动,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强化安全生产组织保障。构建“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突出加强各级安监部门建设,健全安全生产执法、应急救援和职业健康监管等机构,加强相关部门安全监管内设机构和乡镇安监站建设,配齐配强各级安监部门领导班子,下级安监部门主要负责人调整书面征求上级安监部门意见,优化安监队伍的素质结构,关心爱护安监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
(五)夯实基础工作。在全省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领域、道路交通等高危行业探索推广精细化安全监管制度。安监部门对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录入涉危企业信息2.3万余条(家),分级建立了安全监管信息台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活动,共投入创建资金2000余万元,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普遍建立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联系点。大力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支持建立了一批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和样板企业,尤其是以烟花爆竹企业第二轮行政许可为契机,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效明显。
(六)推进科技兴安。以湖南安全生产信息网为平台,开发建设涉危企业信息查询系统,着手开发执法监管系统、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党政领导和企业法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电子档案、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教育培训系统等,推动形成数字化、广覆盖、易操作、高效率的安全监管新模式。建立高危企业退出机制和危险工艺、落后设备淘汰机制,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全省投入安全技改资金19.6亿元,关闭落后涉危企业897家。整合安全科研资源,着手筹建湖南省安全技术中心,加强安全技术研究,加快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通过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和国家安监总局一级培训资质复审。
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全年启动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8次,启动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42次。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参加事故应急救援111次,抢救遇险人员129人,抢救生还42人。安全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和较大以上涉险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作出重要批示,并亲临现场或居中协调指挥,迅速、有序、高效组织开展抢险救援,最大限度降低了事故危害程度,没有发生次生灾害。
省安监局组织完善了省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了《湖南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手册》,就突发事故应急救援中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物资装备、人员调配、现场抢险、医疗急救、信息报送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指导市州政府、有关部门、重点企业完善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国家安监总局批准建设湖南省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有关筹建工作开始启动。常德等4个市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开工建设或即将建成,37个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县(市区)设置了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以公安消防部门为主体,成立了湖南省应急救援总队。以企业和专业部门为主体,启动了长沙、岳阳、常德、邵阳、娄底、郴州、自治州等七大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应急预测、预警、预报工作和预警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
五、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受同级人民政府委托,全省安监部门和湖南煤监局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立案调查生产安全事故483起,其中一般事故430起,较大事故47起,重大事故6起。已经结案的案件中,共查处140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25人,追究刑事责任147人。被查处人员中,科级干部288人,处级干部29人。
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权责一致、科学有效的原则,认真总结多年来事故调查处理的经验教训,反复研究,省委、省政府两办下发《湖南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补充规定》,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提供了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
六、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重点工作
2010年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为目标,继续深入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强化各项工作措施,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湖南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提供更好的安全保障。
目标任务是: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各类事故总量、伤亡人数以及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等相对指标继续下降。
重点工作是: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格安全问责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以创建为民、务实、清廉的安监机构和开展“争当安全发展的忠诚卫士”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广大安监人员的履职能力。
注:
1、事故按行业和领域分布情况来源于各法定职能统计部门2008年和2009年上报省安监局年报;
2、事故按地区分布情况以事故发生地为口径统计。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