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1-4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与进度控制指标实施情况通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2014年1-4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与进度控制指标实施情况通报如下:
一、 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4月份,全省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1987起,死亡244人,受伤674人,直接经济损失9234.9万元。与去年同期比较,事故起数减少67起,下降3.3%,死亡人数减少65人,下降21%;少受伤102人,下降13.1%;经济损失减少1205.6万元,下降11.5%。发生较大事故10起,死亡44人,同比减少5起少死亡31人,分别下降33.3%和41.3%。没有发生重大事故。
行业领域事故情况。1-4月份,全省工矿商贸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3.1%和28.6%。其中:煤矿事故死亡24人,同比持平;金属与非金属矿事故死亡9人,同比少死亡11人,下降55%;建筑业事故死亡11人,同比少死亡4人,下降26.7%(其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建设事故死亡7人,同比少死亡4人,下降36%,水利水电建设施工事故死亡1人,同比少死亡1人,下降50%);烟花爆竹事故死亡8人,同比少死亡5人,下降38.5%;危险化学品没有发生死亡事故。1-4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死亡3人,同比持平;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15人,同比少死亡18人,下降13.5%。道路交通事故中,高速公路死亡43人,同比少死亡16人,下降27.1%。水上交通事故死亡4人,同比少死亡4人,下降50%;铁路交通事故死亡59人,同比少死亡21人,下降26.3%;农业机械事故死亡3人,同比多死亡2人。
各地区事故情况。1-4月份,张家界市、郴州市、永州市、株洲市、衡阳市、岳阳市、怀化市、娄底市、长沙市等9个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5个市州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益阳市、湘西州、湘潭市、常德市、邵阳市同比分别上升37.5%、30%、13.3%、6.3%、5.9%)。
二、 1-4月份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
(一)总体指标控制
全省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死亡241人(不含国家暂未实行指标控制的消防火灾事故3人),比进度控制指标少219人。
(二)较大事故指标控制
全省共发生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10起,比进度控制指标少12起。
(三)重大事故指标控制
全省重大事故实现零控制。
(四)各市州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人数指标控制
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指标:14个市州均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
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指标:14个市州均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
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指标:9个产煤市州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株洲市持平;娄底市、湘潭市、常德市分别超进度指标1人、1人、1人。
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指标: 14个市州均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
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指标:8个市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邵阳市、益阳市、湘西州、永州市、湘潭市分别超进度指标3人、3人、2人、2人、1人。
(五)中央在湘和省直有关单位、重点企业事故指标控制
湖南省煤业集团超进度控制指标4人,湖南有色金属管理局超进度控制指标2人,中石化长炼分公司超进度控制指标1人,其他单位事故均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1-4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继续实现“双下降”,杜绝了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同比继续下降,国务院下达我省的各项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控制在进度以内。但是,益阳等5个市州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增加,全省道路交通领域较大事故偏多,部分地区铁路交通和煤矿事故指标超控,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各级党政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工作到位;二要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突出危旧房屋以及施工工地、生产厂房、职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建筑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的排查;加强对公路、铁路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加强对尾矿库排洪设施、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的检查;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烟花爆竹企业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线的监控,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的相关规定;加强应急管理,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三要突出抓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坚持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暗访暗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现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