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食安办发〔2014〕27号
各市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湖南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9月11日
湖南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食安办〔2014〕14号)精神,全面推动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工作,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省工商局决定自2014年9月中旬起,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重典治乱、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全面查、督促改、追源头、打窝点、广宣传、树声势”等措施,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业态和重点案件线索,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办一批食品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树立一批先进示范单位,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推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切实解决和消除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着力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二、工作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主要在四个方面:
(一)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要以清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为抓手,切实摸清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强化对农村食品生产、流通经营、餐饮服务环节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取缔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不符合卫生规范、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严惩一批食品违法犯罪分子,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二)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要针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索证索票意识不强、进货查验责任不落实、查验记录不规范和记录不全等突出问题,重点针对食品小作坊、小超市、农家乐、小餐饮、小摊贩,并将农村地区食品流动摊贩或向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供货的游商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或原料行为。对从合法渠道采购但不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未索证索票或票证不全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从非正规渠道采购食品或食品原料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涉及其他地区或监管部门的,要依法及时通报或移送有管辖权限的监管部门。要通过宣传培训、现场观摩、示范店创建等形式,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落实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和食品原料的把关责任和义务,规范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
(三)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制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等突出问题,以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自然村,以及其他问题易发、多发区域为重点区域,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庙会和集市、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食杂店、小餐饮为重点场所,以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和对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检查力度,将食品标签标识管理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坚决查处制售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
(四)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加大对农村地区或面向农村地区生产的食品以及高风险、重点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或以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及时查处和处置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食品,严防问题食品再次流入市场。要结合省食安办关于切实加强夏秋季食品经营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做好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小作坊、农村集贸市场、农家乐、集体用餐、学校食堂、农村食品配送车等重点业态、场所和对象的监督检查,通过市场整治和示范引领,逐步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重典治乱、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严打重惩、形成震慑,营造氛围,要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意识、法律责任意识、诚信自律意识和理性维权意识,着力巩固农村食品市场整治成果。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制度和监管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发挥好社会共治作用。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采购活动,以及食品包装标签标识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努力实现农村食品市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生产经营行为合规、生产经营过程可控的目标要求,构建安全有序的农村食品市场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正值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的关键时期,各地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省工商局与总局对口成立湖南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地食安办也要成立工作机构,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级食品安全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当地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特点和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细化部门工作任务,明确监管责任,提出整治措施和目标任务,协调并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提升监管合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全力配合,集中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清理规范、经营者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落实情况整治以及生产经营劣质食品等违法行为整治,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要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久治不愈的“傍名牌”、“山寨食品”等侵权仿冒及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抓好整治工作落实。
(三)务求工作实效。各地食品安全办和各相关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规范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责令整改并落实整改率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达到100%;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食品犯罪的线索或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100%。对大要案件要一案一报、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对发现涉及其他地区的问题食品,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监管部门彻底追查。
各地还要将专项整治行动与已经部署开展的农村儿童食品市场整治、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夏秋季食品安全监管、重点食品品种整治、食品标签标识整治、超过保质期食品整治,以及2014年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进行统筹性安排和全局性部署,做到相关工作同推进、同实施、同督查、同考核,开展全方位整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真成效。
在专项整治期间,省食安办将以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为重点开展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抽检,并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专题调研。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地食品安全办和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飞行检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于妨碍监管执法的生产经营者,要依法严厉查处。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省食安办适时组织对部分地市开展督查和暗访,并于行动结束后进行认真总结,有关情况作为年底对各地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宣传工作。各地要通过法律法规宣传、真假识别、发布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公布典型案件等形式,向广大农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要充分发挥12331、12315、12365等投诉举报热线的作用,积极举报违法行为,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在专项整治期间,市级食安办至少召开2次、县级食安办至少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公布专项行动部署安排,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例。
(六)加强总结汇报。各市州食安办要明确专人,及时汇总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从专项整治开始至11月30日,请于每周四上午12:00之前向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第一次上报情况时,同时上报一名整治工作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请于10月7日和11月25日前上报《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10月7日之前上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中期报告;11月25日之前上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总结。
湖南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黄晓岚、肖杨
联系电话:0731---88635943、88635935
电子邮箱:hnspc432@163.com
省工商局消保处:方国坚
联系电话:0731-85693119
电子邮箱:hnxbc@163.com
附件:1.湖南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湖南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肖策群( 省食安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李赤群( 省食安办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吴公平 (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阳芳华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组 员:
刘秀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
李玉宇(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综合处处长)
李文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法规处处长)
杨 沙(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监一处处长)
罗业军(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监二处处长)
侯茂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监三处处长)
刘春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宣传应急处处长)
唐 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局长)
张国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处处长)
蒋小平(省餐保化所所长)
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监二处,罗业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 报 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类 别 单 位 数 量
检查食品生产单位
其中:食品生产小作坊
儿童食品生产单位 户次
检查食品经营户
其中: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 户次
监督抽检食品
其中:儿童食品 组数(或批次)
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 个次
取缔无照经营户 户
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其中: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
餐饮服务许可证 户次
吊销营业执照 户
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 个
查扣侵权仿冒食品数量
其中:查扣侵权仿冒儿童食品数量 公斤
查扣劣质食品数量
其中:查扣劣质儿童食品数量 公斤
查处侵权仿冒食品案件
其中:查处侵权仿冒儿童食品案件 件
查处劣质食品案件
其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
查处食品违法案件(总数) 件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件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 件
召开新闻发布会 市级
县级
备注:1、查处食品违法案件(总数)≥查处侵权仿冒食品案件+查处劣质食品案件。
2、本表10月7日、11月25日之前各填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