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4年1-6月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
湘住保〔2014〕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确保今年目标任务完成,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1〕11号)要求,现将2014年1—6月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国家下达我省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441599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158274套、城市棚户区改造197051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34374户、国有垦区危房改造51900户),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9718户。1—6月,全省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352052套(其中货币安置26620户),为年度开工建设计划的79.7%,比去年同期低6.6个百分点;基本建成160913套,其中往年续建结转76594套,为续建结转任务量的46.8%。
(一)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建设情况。
全省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开工建设131134套、687.71万平方米,基本建成59407套、287.61万平方米,竣工50589套、250.75万平方米,开工建设为年度开工建设计划的82.85%。从市州看,湘西自治州开工率低于60%;从县市看,吉首市和凤凰县尚未实现项目开工建设,临武县、隆回县、怀化市本级及所辖区、茶陵县、桂阳县、江华县、安化县、衡南县和冷水江市计9个县市区开工率低于60%。
(二) 城市棚户区改造情况。
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158356户、基本建成70797户、竣工61499户,开工建设为年度开工建设计划的80.36%。花垣县尚未实现项目开工建设,芷江县、株洲县、江华县、溆浦县、江永县、衡阳县、怀化市本级及所辖区、耒阳市和张家界市本级及所辖区计9个县市区开工率低于60%。
(三)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情况。
全省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16929户、基本建成2853户、竣工3317户,开工建设为年度开工建设计划的49.25%。从市州看,株洲市尚未实现项目开工建设,衡阳市、怀化市、娄底市、永州市和岳阳市开工率低于60%;从县市看,涟源市、祁东县、衡阳市本级及辖区、江华县、怀化市本级及所辖区、桃江县、冷水江市、汩罗市、双峰县、醴陵市和耒阳市计11个县市区尚未实现项目开工建设,沅陵县、双牌县、常宁市、郴州市本级及所辖区、岳阳市本级及所辖区和永州市本级及所辖区计6个县市区开工率低于60%。
(四)国有垦区危房改造情况。
全省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开工建设45633户、基本建成27078户、竣工3789户,开工建设为年度开工建设计划的87.92%。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6月17日—24日,省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办公室组织14个省专项巡查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14个市州本级和88个县市进行了巡查,共涉及开工项目 578 个。检查内容包括今年计划任务开工情况、往年续建项目进展情况、分配入住情况、质量安全监管情况、信息公开情况和2013年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等。从全省整体情况看,各市州、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项目建设进展不平衡。1—6月全省平均开工率为79.7%,完成了省政府提出的2014年项目上半年开工率达到60%以上的目标要求,但工作进度发展不平衡。从类别看,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开工率仅为49.2%,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如娄底市涟源湖南煤矿机械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计划1567户、衡阳市祁东金水塘棚户区改造计划1400户、永州市双牌县国有工矿棚户区二期改造工程计划820户、怀化市鹤城区岩冲煤矿棚户区改造计划518户等尚未实现项目开工建设。从地区看,岳阳市、郴州市、长沙市和邵阳市开工率已超过85%,而怀化市、衡阳市、湘西自治州和张家界市开工率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汨罗市尚未实现项目开工建设,花垣县、株洲县、沅陵县、怀化市本级及所辖区、凤凰县、茶陵县、江华县和衡阳市本级及所辖区计8个县市区项目开工建设总体进度偏慢,未达到省政府提出的上半年开工率60%的目标要求。
二是部分项目存在质量安全隐患。部分在建项目未纳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成为质量安全监管盲区。部分地区存在抢工期造成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现场建设施工管理不规范,施工监督管理不到位,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实,如怀化市部分选址在校区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如通道县临口中学、会同县连山中学、连山完小等施工现场未采取封闭围挡施工措施;娄底市新化县曹家镇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现场无防护栏、无安全网。
三是分配入住和信息公开工作有待加强。从分配入住看,根据各地核实调度上报,截至上半年,历年来保障性住房竣工率低于60%的地区有湘西自治州,分配入住率低于60%的地区有长沙市、衡阳市和永州市(见附件3)。从信息公开抽查情况看,各市州都存在县市(区)尚未在政府门户网站或住房保障部门门户网站设立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的情况,如娄底市除市本级外县市均未设立专栏;临湘市等部分县市虽设立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但无任何内容公示;沅江市等部分县市信息公示不全面,未公开当年度建设项目信息,宁乡县等未公开分配信息;汉寿县等信息更新缓慢,保障对象信息公示更新仍是2012年年底。
四是审计整改不及时。截至7月10日,全省仅郴州市、湘潭市、衡阳市、株洲市、岳阳市和湘西自治州计6市(州)已向省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汇总上报整改情况,其余8市对此未引起足够重视,未按时督促县市明确整改要求措施并提交整改报告。同时,针对审计指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被挤占挪用、个别地方套取财政补助资金或虚列投资情况等问题避重就轻,整改措施不力,回避问题情况依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具体要求和部署,紧扣《2014年全省住房保障工作要点》(湘住保办〔2014〕1号)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力度,克服困难,狠抓薄弱环节,狠促各项工作全面推进。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实现今年目标任务。
一是对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要按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作任务,确保按时开工建设。尤其是对用地尚未落实的项目,要抓紧完成用地审批和征收补偿工作,落实项目用地,尽快开工建设。二是对尚在建设的项目,要跟踪监督,每月对工程进度进行调度,力争在今年底以前基本建成。对建设难度较大的项目,当地政府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今年启动建设。三是对已竣工的项目,要做到基础设施配套到位,及早分配入住。确保完成省政府提出的2014年项目11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往年结转项目多层建筑全部竣工,高层建筑主体封顶,验收合格率100%的目标,确保2013年以前竣工项目分配入住率不低于80%,2013年竣工项目分配入住率不低于45% 。四是对于个别项目要进行调整的,当地应充分核实调度,尤其是打捆项目,应具体明确到每个子项目的地点、套数等基本信息,确保调整后的项目能如期开工建设,且以政府名义向省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省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于下半年对拟调整项目进行集中审核、批准。对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要进行调整的,当地以政府名义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书面申请调整报告,并报省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同时,各地要完善项目各类报建手续,确保在建项目和已竣工项目手续齐全。
(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国家实施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确保质量安全尤为重要。一是要完善基本建设程序,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坚决防止出现为抢工期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情况发生。二是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把本地区已正式开工建设的施工项目形成有关项目名称、地点、规模等资料的项目清单及时交付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同时,每月底把移交项目监管情况报省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各级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确保质量安全。各地对未纳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的在建项目,要组织全面核查并于7月底前将项目纳入该系统进行监管。
(三)探索后续分配管理,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和退出有序。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本地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的制度措施。二是要严格程序。认真落实申请、审核、轮候、配租、公示制度,健全退出机制,严肃查处骗租骗购等侵占保障性住房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防止不符合条件者获得保障性住房。三是结合今年国家提出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工作,各地要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后续管理的做法,如株洲市大力推广“房政管理、社区管理、物业服务、基层党建、爱心帮扶”的“五位一体”后续管理模式,建立“爱心小屋”和义工组织,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进行爱心帮扶和造血帮扶, 研究解决引进人才、特困企业困难职工、环卫工人、建制镇教育医疗人员“四类”特殊人群住房困难问题;常德市采取政府采购和市场竞争机制,加快保障房源筹集,降低了后续管理运营成本,使保障房源与保障对象的实际需求更加匹配。
(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6月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抽查情况的通报》(建办保函〔2014〕323号),检查了各地提供网址的政府网站或主管部门网站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情况,检查内容包括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和政策发布、建设信息和分配信息公开情况。抽查地区中,我省长沙市、湘潭市、岳阳市、桃源县和安化县信息公开内容较全面。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是国务院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部署要求,按要求按时限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信息应公开内容详见附件4)。
(五)做好审计、专项巡查提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各地要针对审计部门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整改。同时,省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办公室于今年4月、6月组织对各市州、县市区2014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和往年结转项目进行了全面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各地要针对问题,不留死角,认真整改到位。
附件:
1.各市州2014年1—6月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通报表
2.各市州市本级、县市区2014年1—6月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通报表
湖南省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7月15日